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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輕軌(葡萄牙語:Metro Ligeiro de Macau、英語:Macao Light Rapid Transit)是澳門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也是澳門的第一條鐵路。第一期主線工程於2012年2月動工,首期氹仔段已於2019年12月10日通車[1]。目前澳門輕軌由港鐵全資附屬公司港鐵(澳門)營運。

澳門輕軌系統現階段已完成規劃的只有往來海洋站氹仔碼頭站的氹仔線,全長9.3公里,共11個車站;車廠工程正在興建,主線工程則於2012年2月21日在氹仔率先動工,然而由於受輕軌車廠工程嚴重延誤影響,氹仔段最終延至2019年12月10日正式通車。項目造價由2009年估算的75億增加至2011年預計的110億,及後2012年9月再增加至142.73億;到2017年底時已追加到最少164億,惟2019年底則下調氹仔線最終造價至101-102億澳門元。

鐵路規劃

1887年,澳葡政府曾向當時的清朝政府提出,興建澳門至廣州的鐵路計劃,但受到當時的經濟政治環境影響而未能成事。

1902年,澳葡政府再次向清政府提出,築建由澳門至廣州的鐵路,藉以振興澳門與華的商務關係,9月份,中葡雙方商議成立中葡鐵路公司,共同建造廣澳鐵路。10月15日,清外務部復葡國使臣一份照會,申明「許在大西洋國地方(指澳門)欲設之中葡鐵路公司,安造由澳門至廣東省城之鐵路,但所有一切辦法,須另行議立合同辦理」,同意葡修築從澳門經中山到廣州的鐵路,全長120公里。

1904年11月11日,清朝政府與葡萄牙上海簽訂了《廣澳鐵路合同》。合同共有31個條款,約3300多字,內容主要涉及鐵路所有權、管理體制、鐵路用地徵購辦法、人力僱傭與管理、貨運徵稅、鐵路運價、利潤分成、鐵路的使用與安全保護、郵政運載等等。當中規定由中葡兩國商人集股合建,兩國商人各占一半股份,建成通車起滿50年,即歸還中國所有。

1905年1月20日,清朝鐵路大臣盛宣懷終於與葡萄牙國就廣澳鐵路議訂了《中葡商辦廣澳鐵路合同條款》,並上奏光緒帝及慈禧太后。可惜在兩國繼續商議合作建造鐵路期間,因葡萄牙局勢動盪而擱置,葡萄牙政府自願註銷原訂合同,加上辛亥革命爆發,廣澳鐵路的修建便告夭折,但葡萄牙其後仍希望能在澳門建成鐵路。

1922年,澳葡的港口填海工程規劃中,並預計了鐵路的接駁路段,利用鐵路把港口連接起來,以有助貨品在陸上的運送,路軌行走線分為兩條︰

  • 內港/沙梨頭、提督馬路、黑沙環、馬交石、圓台仔、外港、西灣、IILHA DA RADA(澳氹水道之間新人工島)、氹仔市區,到達氹仔兩個碼頭
  • 關閘、黑沙環、馬交石、圓台仔、外港、西灣、IILHA DA RADA(澳氹水道之間新人工島)、氹仔市區,到達氹仔兩個新碼頭。

後來填海工程受政治、規劃和資金等各種因素不斷修改,直到1930年代,筷子基、黑沙環和新口岸的填海工程才竣工。然而,當時澳葡政府因政治和戰爭等因素,新碼頭沒有落成,同時亦沒有對新填海土地進行發展,使地塊淪為農田地,鐵路規劃方案亦因而取消。

輕軌規劃

2001年,時任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發表的《2002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為解決城市交通問題,政府將會引入全新集體運輸系統。隨後,於2002年,政府委託香港地鐵有限公司為澳門軌道運輸系統進行研究。2003年2月,香港的地鐵公司完成了首份顧問研究報告,建議使用架空輕軌系統,但方案的成本效益備受質疑,未以居民為主要服務對象亦備受批評。2005年2月,香港的地鐵公司完成第二份顧問研究報告,改為建議使用地下捷運系統,並訂定了初步選線方案,但研究報告被指存在造價過高等多種問題。

2006年10月,澳門特區政府自行發表《軌道捷運系統深化研究》方案,被指存在站點設置過密以及未能照顧舊城區等問題。2007年7月13日,澳門特區政府再發表《軌道捷運系統優化方案》[2],方案指出澳門政府計劃於2008年動工興建輕軌,對深化方案進行了一些修訂。

2007年10月12日,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正式宣布興建輕軌首期路線。系統使用優化方案,並未作進一步更動。政府將於2007年底邀請國際顧問公司草擬標書,2008年公開招標,並原定於2008年下半年正式動工,但因有投標公司提出上訴,運輸工務司轄下的運輸基建辦公室用了4個月時間去處理,因此工程曾押後至2009、2010或2011年,後因輕軌路線一改再改,而且需時處理工程投標的上訴程序,因此延至2012年2月21日才能正式動工。政府並同時承諾於首期工程動工後,隨即進行第二期方案的規劃,並提出可行性方案諮詢公眾。

2019年10月1日,成立於2007年11月的運輸基建辦公室正式撤銷,並由全公共資本公司「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取代。為配合氹仔線的開通,特區政府與澳門輕軌公司簽署為期十年的「輕軌系統運營、經營及維護的批給之公證合同」。另外,港鐵(澳門)公司則負責輕軌氹仔線的營運及維修服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