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 (鐵道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張曙光(1956年|12月25日),男,江蘇溧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工程師、政治人物,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畢業於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曾經在上海、沈陽及北京鐵路局工作,在劉志軍擔任鐵道部長時期,主持設計了中國鐵路高速列車(引進技術國產化)、青藏高原客車、新一代大功率交流傳動電力機車和內燃機車、客運專線系統集成等國家重大項目和超大型工程,是中國高速動車組技術的奠基人,被譽為「中國高鐵第一人」,對張的功過評價類似於日本新幹線列車設計者,原日本國鐵技師長島秀雄|島秀雄。
張曙光於2011年2月28日被停職調查,於2013年9月3日因為涉嫌受賄罪而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於同月10日,其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張曙光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生平
早年經歷
張曙光於1956年12月25日出生於江蘇省溧陽縣,幼年時因父親工作調動,隨家人遷至新疆生活。1982年從蘭州鐵道學院(現在叫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畢業後,被分配至上海鐵路局蚌埠分局蚌埠車輛段工作。他的妻子王興也就讀於蘭州鐵道學院。
1991年底,張曙光被調至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機車車輛局驗收室任管理工程師,1998年升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
事業高峰
2003年3月,劉志軍開始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部長,張曙光開始了升職之路。2003年4月,張曙光從瀋陽鐵路局調任,出任北京鐵路局副局長。隨後不到半年出任鐵道部裝備部副部長兼高速辦副主任,負責中國高速鐵路技術引進。2004年出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兼副總工程師,號稱「中國高鐵第一人」。
張曙光曾表示:「中國用了短短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了九大高鐵關鍵技術的引進,並且完全實現國產化。中國生產的動車組,技術是中國人的,品牌是中國人的,生產是在本國生產的,價格是世界最低的。」
張曙光為中國鐵路建設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張曙光曾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並獲得2008年、2009年、2010年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獎狀、十佳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榮譽稱號。
在美豪宅
張曙光在美國洛杉磯擁有一套豪宅。據媒體報道稱,張曙光在被抓前曾趕至美國洛杉磯,將一棟原本由他和妻子王興共有的別墅全部轉入王興個人名下。張曙光和其妻王興在洛杉磯購置的豪宅,占地近3萬平方英尺(約合2793平方米),住房面積為4100平方英尺(約合381平方米),擁有五間臥室。該處住宅核桃市皮埃爾路688號,是張曙光和王興早在2002年以全款購得的豪宅。1999年10月,王興還以個人名義貸款購買洛杉磯一套34.6萬美元的獨棟住宅,並於次年將房屋轉為和張曙光以夫婦名義共有。
停職調查、審判
2011年2月28日,鐵道部正式宣布,張曙光被停職審查。2013年9月3日,張曙光因涉嫌受賄4755萬元人民幣,已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此案開庭審理。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張曙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張曙光在2000年至2011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單位牟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情婦羅菲(另案處理)收受上述單位的負責人楊建宇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13起,折合人民幣4700餘萬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此案的判決書有73頁,審判時間長約40分鐘。法院認為,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等規定,張曙光「為鐵路建設和發展作出過貢獻」,不構成立功。
2017年7月25日,張曙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
家庭
張曙光的女兒張曦曦曾經在摩根大通[1] 工作,之前斯坦福大學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