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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義縣圖書館成立於1984年5月,1986年6月興建新館,館舍建築面積為2100平方米,總藏書量61746萬冊,有工作人員9人。館內設有報刊室、少兒閱覽室、期刊閱覽室、圖書外借室、資料室、電子閱覽室,為讀者開展外借、閱覽、檢索服務。為了充分發揮圖書館的作用,逐步實現資源共享,該館現購置了一批電腦,準備與省市圖書館聯網,今後將以新的服務方式向讀者開放。1992年4月省文化廳命名「二級圖書館」,1994年12月文化部命名「三級圖書館,1999年10月被化部命名為「二級圖書館」。

基本介紹

崇義縣圖書館成立於1984年5月,1986年6月興建新館,館舍建築面積為2100平方米,總藏書量61746萬冊,有工作人員9人。

本館在省、市圖書館學會的指導下,負責對單位圖書館、鄉(鎮)圖書室的業務輔導;圖書分類依據《中圖法》(簡本)標引,着錄依據《中文圖書統一着錄條例》着錄,分類、着錄規範、標準

為了充分發揮圖書館的作用,逐步實現資源共享,現購置了一批電腦,準備與省市圖書館聯網,今後將以新的服務方式向讀者開放。

1992年4月省文化廳命名「二級圖書館」

1994年12月文化部命名「三級圖書館

1999年10月被化部命名為「二級圖書館」

展廳展館

館內設有報刊室、少兒閱覽室、期刊閱覽室、圖書外借室、資料室、電子閱覽室,為讀者開展外借、閱覽、檢索等服務

館藏實力

館藏有古籍、善本書800餘冊,歷年報刊合訂本3000冊。其藏書等點:一是地方資料收藏齊全;二是重點收集了文史、農業、工業技術等大類的圖書;三是有重點地收藏了幾個類常用的工具書[1]、類書。每年訂購報刊一百多種。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一、進入外借處、閱覽室須持本館借閱證件。

二、外借圖書每次限借1冊,借期一個月,期滿仍可續借一個月。

三、閱覽開架圖書,每次限取1冊,閱覽開架報刊,每次限取1件。

四、閱覽閉架書刊資料,限在館內閱讀,由工作人員索取,閱後歸還。

五、外借室、閱覽室的書刊資料未辦理借閱手續或未經工作人員許可,不得擅自帶出室外,否則按違規處理。

六、保持室內安靜,勿在閱覽內喧譁,使用手機等有聲通訊工具。

七、維護室內衛生,嚴禁在館內吸煙,隨地吐痰,亂貼亂畫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八、愛護書刊資料和一切公共財物,損壞須按規定賠償。

文獻閱覽規則

1.本館文獻實行開架、半開架和閉架閱覽。

2.本館各閱覽室及目錄廳都設有計算機公共檢索(OPAC)或卡片目錄、書本式目錄供讀者檢索。

3.讀者須持有效借閱證,普通閱覽證或臨時閱覽證經驗證後,方可進室。

4.讀者進入各閱覽室,一般只准攜帶筆、筆記本等學習用具,其他物品一律存入存包處。

5.嚴禁將各種飲料和食物帶入各閱覽室。

6.各閱覽室的文獻除規定可以外借的以外,一律不准帶出室外,否則,以偷竊論處。

7.愛護公物、人人有責,請讀者不要在文獻上塗畫、批註、圈點、撕頁、損壞條形碼,違者將按本館有關規定處罰。

8.各閱覽室的文獻,閱畢勿須自己上架,請放在小書車上。

9.讀者進入各閱覽室時,請仔細閱讀相關「閱覽須知」。

10.請讀者自覺遵守本館各項規章,違者將按章處理。

文獻外借規則

1.本館圖書實行開架和閉架外借。

2.持有本館有效借閱證的讀者均可借閱開架圖書和外借閉架圖書。

3.開架和閉架圖書均在一層總服務台辦理借還手續。

4.外借開架圖書,讀者可在各借閱室自由挑選,如不合意,勿須自行上架,請放到指定小書車上,如需外借,則在辦理出室手續後,可自攜圖書到一層總服務台辦理外藉手續。

5.外借閉架圖書,填寫「索書單」並交一層總服務台。

6.辦理外藉手續時,請當面檢查所借圖書是否有塗畫、批註、圈點、撕頁、污損等,如有,請向總台工作人員反映。否則,還書時發現有上述情況,責任由讀者自負,並按本館有關規定處理。

7.請讀者務必十分愛護每冊圖書書名頁上粘貼的條形碼,以免影響圖書借還。如發生損壞條形碼的情況,將按本館有關規定處理。

8.讀者當日所借圖書,不能當日歸還。

9.如發生逾期、遺失、損壞、偷竊、借閱證轉借等情況,一律按本館有關規定處理。嚴重者將被終止借閱權利。

10.借書期限、冊數、續借、預約。

⑴持有普通借閱證的讀者:每次最多可借3冊圖書,借期30天。可續借1次,續借期15天,借書期止前5天開始辦理續藉手續。可預約借書,每次最多可預約1冊圖書。

⑵持有參考借閱證的讀者:每次最多可借3冊圖書,借期30天。可續借1次,續借期15天,借書期止前5天開始辦理續藉手續。可預約借書,每次最多預約1冊中圖書。

⑶持有普通或參考借閱證的重點讀者:每次最多可借10冊圖書,借期90天。可續借1次,續借期30天,借書期止前5天開始辦理續藉手續。可預約借書,每次最多預約3冊。

⑷持有普通或參考借閱證並要求郵遞借書的外地讀者:每次最多可借5冊圖書,借期90天。可續借1次,續借期30天,借書期止前5天開始辦理續藉手續。可預約借書,每次最多預約1冊。

⑸持有參考借閱證的研究型讀者:每次最多可借20冊圖書,借期180天。可續借1次,續借期60天,借書期止前5天開始辦理續藉手續。可預約借書,每次最多預約5冊。

⑹持有普通借閱證的團體讀者:每次最多可借60冊圖書,借期180天。可續借1次,續借期60天,借書期止前5天開始辦理續藉手續。可預約借書,每次最多預約5冊。

11.上述條款中⑶、⑷、⑸、⑹是本館根據圖書館全面服務和重點服務相一致的原則,並依據讀者的職稱和擔任的科研項目的大小及重要性和單位的性質,由讀者或單位提出申請,經圖書館核准後確定的。這三種類型讀者和郵遞型讀者辦理借閱證均在集體、郵遞、重點讀者借閱處。

12.圖書館寄給讀者的催還、超期、預約等各種通知及郵遞圖書的費用,由讀者承擔。

13.讀者須遵守各借閱室、閱覽室及本館其他規章。14.讀者須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辦證方法

一、讀者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閱覽室工作人員處提出申請,填表登記。

二、辦理閱覽證需交一寸相片1張,辦正工本費5元。

三、本館有報刊閱覽證、期刊閱覽證、圖書外借證、電子閱覽證、少兒閱覽證,讀者可根據自己的類型和興趣辦理。

四、閱覽證有效期為一年,愈期需重新辦理。

五、應自覺遵守各室閱覽制度和規定。

查目須知

1.目錄檢索區設有計算機公共檢索(OPAC)和圖書卡片目錄,供讀者查找館藏文獻。

2.讀者可通過閱讀「公共檢索(OPAC)使用指南」和「圖書卡片目錄使用指南」,掌握查找館藏文獻的方法。

3.查找卡片目錄時,每人限取一隻抽屜,查畢請按抽屜號放回原處。

4.請愛護卡片目錄,不要在上面塗改,不得將卡片從抽屜中抽出。

5.使用計算機公共檢索(OPAC)時,請按正確的方法操作,不要長時間占用,以免影響其他讀者使用。

6.讀者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向工作人員諮詢。

7.請保持目錄檢索區的清潔衛生。

8.爭做文明讀者,協助工作人員共同維護目錄檢索區秩序

開放時間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照常開放

電子閱覽室管理規則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公共圖書館電子閱覽室管理的通知》的規定,為讀者提供文明、優質的服務;

工作人員熟悉館藏和互聯網上的信息資源,能夠輔導讀者上機工作;

維護閱覽室正常的閱覽秩序,對讀者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

對計算機、打印機等硬件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根據有效證件對上機人員進行登記;

電子閱覽應與圖書館其他業務部門的作息時間相一致;;

電子閱覽室屬圖書館內設業務部門,不得對外承包。

電子閱覽室業務服務範圍

電子文獻的閱讀和查詢;

為科研、生產、領導機關提供信息檢索服務;

互聯網信息查詢服務;

多媒體資料(CD—ROM)的瀏覽和查詢;

音像資料(CD、VCD、錄音帶、錄像帶等)的欣賞、查詢和外借;

幫助讀者學習計算機基礎知識、網絡知識[2],展示推廣最新計算機軟、硬件產品等;

開展與計算機、計算機檢索、網絡服務有關的各種形式的培訓工作;

收發電子郵件。

電子閱覽室讀者須知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遵守圖書館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

愛護電子閱覽室設備,操作過程中遇到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報告;

尊重工作人員及其他讀者,接受工作人員的管理;

讀者因操作不當或其他失誤,造成計算機軟、硬件損壞,帶來經濟損失的,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

電子閱覽室嚴禁提供網絡遊戲,嚴禁登入黃色、非法網站。

特色服務

一、專題信息搜集:通過平面媒體、網絡媒體搜集各類型入載體的有關信息,並且在最短時間內準確及時按指定的方式,頻率發送。這是企事業單位及時、準確、全面快捷地掌握市場,捕捉商機,解決問題的主要而有效的方式。

二、圖書資料代查:根據讀者需要,接受讀者代查圖書資料服務,依託我們豐富而快捷的信息檢索手段能在最短的時間內代您解決各種查找需要,以及時獲取信息的線索。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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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