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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縣圖書館始建於1979年,磚混結構四層房,總面積1000平方米,2010年被評為國家三級圖書館。內設:采編室、外借室、大眾閱覽室、少兒閱覽室、電子閱覽室、資料查閱室、農村圖書室、行政辦公室等業務用房。共有館藏圖書46954冊,藏書分為哲學類、文學類、經濟類、農村科學類、歷史地理類、政治法律類等22大類及地方文獻。文學類書籍[1]占總藏書的50%,能夠滿足廣大讀者的閱讀需求,注重搜集開發利用彝族文獻資料,具有一定館藏特色。

基本介紹

縣圖書館服務項目主要以報刊閱覽、電子信息閱覽、圖書外借、資料查詢、科技文化諮詢、預約借閱、農村信息服務等。收藏、整理、保管好文獻資料,廣泛搜集各種信息資源,建立地方文獻資料庫;建成農家書屋134個;建成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1個、農文網培學校10個、農文網培學校分校126個;做好圖書宣傳與閱讀指導;着力做好送書下鄉工作,幫助指導建立農村圖書室,圖書流通點,強化對鄉鎮圖書室的指導和輔導工作。

【圖書流通及工作開展情況】 (1)牢固樹立「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的宗旨,全年365天開館,開架與半開架借閱相結合,年平均接待讀者4.9萬人次,年平均外借量6千冊次,解答讀者諮詢387條;(2)做好圖書宣傳,向讀者推薦優秀書刊;(3)積極開展送書下鄉活動,輔導建立農村圖書室和圖書流通點;(4)指導農家書屋和文化共享工程農文網培學校開展業務工作;(5)加強圖書館業務研究工作,每年向州級以上刊物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

【農家書屋建設】 南華縣2008年起開始實施農家書屋建設工程,目前全縣10鄉鎮已建成農家書屋134個,實現了全縣農家書屋行政村全覆蓋的目標。每個農家書屋項目點配備圖書1200種,1500冊;報刊20種;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2]100套,144盤(張)及部分書架、閱覽桌、椅子等設施設備。項目總投資共達348.4萬元,受益群眾達20餘萬人,切實緩解了基層群眾「看書難、買書難、借書難」問題,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文化共享工程建設】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是國家財政部、文化部從現代科技發展與圖書館工作實際出發,為促進文化創新發展,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而實施的一項重大文化工程,它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將文化資源進行數字加工整合後,通過互聯網等傳播渠道,依託圖書館、文化站電子閱覽室,向人民群眾提供文化服務的一項民心工程、創新工程,是新形勢下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惠及千家萬戶的一項重要文化基礎工程。南華縣是2009年被列入雲南省實施文化共享工程的38個縣(市)之一,自該工程建設實施以來,得到了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文化部門的高度重視和支持,現已建成文化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1個,鄉(鎮)基層點(農文網培學校)10個、社區點2個、村級點124個,每個點分別配發電腦、攝像機、照像機、投影機、電教服務等設施設備,目前已完成覆蓋全縣的縣、鄉、村三級公共文化服務網點建設任務,項目總投資共達172萬元。

展廳展館

南華縣圖書館內設:采編室、外借室、大眾閱覽室、少兒閱覽室、電子閱覽室、資料查閱室、農村圖書室、行政辦公室等業務用房。

館藏實力

南華縣圖書館共有館藏圖書46954冊,藏書分為哲學類、文學類、經濟類、農村科學類、歷史地理類、政治法律類等22大類及地方文獻。文學類書籍占總藏書的50%,能夠滿足廣大讀者的閱讀需求,注重搜集開發利用彝族文獻資料,具有一定館藏特色。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1、本館全部實行免費開放,讀者到本館借閱書、刊,必須辦理借書證。未成年人進入電子閱覽室須在家長的陪同下,簽訂協議書後方可辦理讀者證。

2、請注意儀表,勿穿心、拖鞋入館。

3、隨身攜帶的包及其它與借閱無關的物品請寄放存包處。請勿攜帶書包、個人書刊資料及食品等進入閱覽室。

4、嚴禁在館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勿帶寵物、易燃易爆品、危險品入館。

5、請保持館區安靜,入館請將手機置于震動狀態。

6、愛護書刊資料和一切公共設施設備,損壞須按規定賠償。

7、維護館內衛生,請勿在館區隨地吐痰、亂貼亂畫及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8、請自覺遵守南華縣圖書館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辦證指南

一、申辦對象

本館的讀者證面向所有公民發放。其中未成年人進入電子閱覽室須在家長的陪同下,簽訂協議書後辦理讀者證。

二、辦證所需證件

身份證(含港澳台)、護照、台胞回鄉證、軍官證等有效證件,未領身份證的少兒可持戶口簿或出生證辦理。

三、辦證步驟

1、領取申請表,按本人實際情況填寫(外地及外籍讀者需填寫本縣住址及電話),方可辦理讀者證。

2、仔細閱讀《南華縣圖書館讀者服務協議》,並簽名。

3、持有效證件,辦理登記手續。

四、使用範圍

可在館內外借室借閱中文圖書、期刊、隨書光盤、視聽資料共4冊。圖書、光盤借期30天,可續借一次;期刊借期14天,不可續借;視聽資料借期7天,不可續借。圖書、期刊、隨書光盤逾期使用費每冊每天0.2元。

五、注意事項

1、每位讀者只能申辦一張讀者證。

2、讀者證有效期為兩年,到期請及時驗證,以免影響借閱。驗證時,讀者需攜帶讀者證,在辦證處辦理。

3、讀者首次辦理讀者證免工本費,請妥善保管讀者卡,因保存不當,造成不能使用時,需重新制卡,收工本費10元。

4、如讀者卡不慎遺失,讀者應及時到辦證處憑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掛失手續。掛失後,即可補卡,讀者須支付IC卡工本費10元。補卡後,新卡將恢復原讀者卡的各項功能和有效期。在掛失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遺失者自負。

5、因各種原因需要退證的讀者,請先將所借的書刊全部歸還後,再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讀者卡辦理退押金手續。代退押金者需攜帶被代理人的讀者卡和身份證並出示本人身份證。

6、14歲以下讀者申請辦證需要監護人陪同和簽字。

六、辦證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星期六、日休息)

借閱規則

一.借還圖書

1、讀者需持本人借閱證借閱,不得轉借、代借,一經發現首次扣證兩周、兩次取消借閱資格。因轉借、代借而造成的後果,由領證人自負。

2、讀者借閱各類圖書不要超過相應的圖書借閱權限,有過期圖書未還或超期罰款超過限額的不能借書。

3、讀者在辦理借書手續時,應仔細檢查,若發現欲借的圖書有塗劃、損毀,應向工作人員說明,由工人員做相應處理後方可借出。

4、寒暑假和節假日期間到期的圖書圖書館系統將進行相應的延期,請讀者留意查看應歸還日期。假期前到期的圖書,若超期歸還假期均含在內。

5、讀者可登錄「我的圖書館」查看圖書借閱、超期罰款、預約等信息

6、借還書地點:外借室(圖書館二樓) ?

借還書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星期六、日休息)

二.續借圖書

1. 續借可在網上登錄圖書館主頁進入「我的圖書館」自助辦理。也可在圖書館OPAC檢索機上自行辦理。

2. 小說類圖書不能續借,其他類圖書均可續借一次。

3. 續借在圖書到期前5天內辦理,已被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

4.借閱證中有超期未還圖書或超期罰款超過限額不能續借。

5. 借閱證不在有效期或存在違章記錄不能續借。

三、預約圖書

1. 讀者登錄圖書館主頁進入「我的圖書館」,通過檢索館藏目錄,點擊「讀者預約」下的「執行預約」,即可預約。

2. 預約服務僅限於同一種圖書全部借出時才可以辦理。

3. 同一種圖書如被多個讀者預約,系統將按讀者預約的先後順序自動排序。

4. 最大預約冊數為2冊;預約申請有效期20天,預約到館圖書保留5天,之後預約記錄自動刪除或轉至下一位讀者。

5. 讀者通過Email收到或查詢預約圖書已到館信息後,請儘快到館辦理外藉手續。

四、遺失賠償

圖書遺失後,讀者應先購書賠償,若購買不到再做賠款處理。

1、賠書

需購買書名、着者、出版社和ISBN號相同的版本或高版本的新書賠償

2、 賠款

小說類圖書按原價的3倍賠償;

其它類圖書複本五本以上時,按原價的5倍賠償;

五本以下按原價的6-10倍賠償;

圖書原價不足1.00元時,均按10元賠償;

多卷書或成套圖書,賠償時以整卷(套)圖書而論;

工具書、珍貴圖書,視具體情況賠償6-10倍;

賠款後在半年內找到原書可以退賠,超過半年則不予退賠。

3、圖書在賠償處理時,如有超期記錄,則需同時繳納超期罰款。

五、隨書光盤

1. 光盤申請、下載

讀者在圖書館的OPAC中檢索到對應的圖書目錄,如果已經上傳,在該目錄下即可下載;如果尚未上傳,可以點擊「申請開放」進行申請。我們在三個工作日內,將申請的光盤上傳到網上。讀者在提出申請三個工作日後還不能在網上下載光盤,則是由於光盤容量太大等原因不能上傳,我們將提供手工借閱。

2. 光盤借閱

讀者需檢索並記錄光盤所對應圖書的索書號,憑本人借閱證到圖書館辦理登記「押證」(學生證或身份證)借閱。

借閱期限:3天,超期歸還,超期罰款1元/天/張。光盤損壞,賠償20元/張。借閱數量:2張。

閱覽規則

大眾閱覽室、少兒閱覽室為開架閱覽,為保證閱覽室內書刊整齊有序,閱覽秩序良好,讀者須遵守以下規則:

一、讀者可在各閱覽室閱覽書刊資料

二、請勿攜帶書包、個人書刊資料及食品等進入閱覽室。

三、凡閱覽室開架圖書,讀者均可自由選取,閱覽開架圖書,每次限取1冊。選取翻閱過的圖書請放置在附近的書車上。為防止亂架,禁止讀者自行歸架。

四、閱覽開架報刊,每次限取1種,閱後按號歸架。

五、閱覽過刊資料,過刊資料須交由工作人員辦理手續後提取,過刊資料須當日歸還。

六、查閱書刊不准勾劃、批改,禁止將館內文獻帶進衛生間。

七、複印書刊資料,須辦理複印手續,複印後請立即歸還。

八、閱覽室的書刊資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攜出室外,私自將書刊資料夾帶出室者,按偷竊處理。

九、未經圖書館工作人員許可,不得私自進入工作人員業務工作區。

十、不准在建築設施、閱覽桌上刻畫、粘貼、塗寫。閱覽桌等不准隨意挪動,離開座椅時請整理好椅子。

十一、非外借書刊、資料、報紙一律不允許出館。特殊情況需批准後,辦理外藉手續方可出館。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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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