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南充市嘉陵區農業農村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南充市嘉陵區農業農村局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組織制訂和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全區「三農」有關規範性文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蠶桑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改善全區農村人居環境工作。統籌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鄉村治理。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1]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的政策與規劃,負責現代農業園區評定的申報,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動數字農業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統籌推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統計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蠶桑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畜牧產品、經濟作物等農產品生產。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落實促進糧油、畜禽、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促進農村綠色發展。負責漁政漁港、網具監督管理。

(六)負責蠶桑產業規劃、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負責蠶種質量監督管理、蠶種檢疫檢驗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區農業產業機械化、智能化、數字化[2]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機械重大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開發,引進、示範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

(八)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和監督管理。

(九)組織開展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提出規劃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十)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職責。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獸醫醫療器械、化肥、農膜使用等。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漁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核查、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化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

(十二)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省級和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涉及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十四)制定全區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和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範、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五)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制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六)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對外開放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組織開展農業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十七)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區農業綜合執法。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由區本級辦理的涉農違法案件,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十八)負責全區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

(十九)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應急管理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