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盟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制定興安盟工業化、信息化發展相關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盟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興安盟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參與管理醫藥儲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等所需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負責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流通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負責提出全盟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備案國家、自治區和盟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工業開發區和重點企業的建設與發展並負責監控和目標考核。
(四)根據全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產業發展的導向和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意見,擬訂工業行業規劃,落實重點行業准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工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執法工作。
(五)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貫徹執行《電力法》,承擔電力行業的行政管理職能;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
(六)負責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技術改造,以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協調組織實施有關國家、自治區、盟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原材料工業、裝備製造和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興安盟信息化工作中的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管理;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盟工業經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示範工程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組織工業經濟技術交流合作、企業重組、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和推進非資源型產業的發展。
(九)組織推動全盟各類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研究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研究制定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履行煤炭企業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職責,統籌全盟煤礦整頓關閉、資源整合,煤炭企業兼併重組以及火區綜合治理和瓦斯綜合利用,承擔煤炭行業行政執法、經濟運行宏觀指導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應用。
(十二)負責全盟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絡的互聯互通;指導軟件業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的職能。
(十三)承擔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絡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除建築裝飾以外的室內裝飾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興安盟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興安盟盟委、行署機構改革單位集中掛牌 ,搜狐,2019-01-30
- ↑ 興安盟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匯總)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報告,興安盟行政公署,20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