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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薦是科舉時代公卿大臣以朝廷名義向主考官推薦應試士人,與私下請託的「私薦」相對。唐代進士科不糊名,主考官(知貢舉)除閱卷還要聽朝中大臣的意見,一張薦書往往左右名次。被薦者稱推薦人為舉主,錄取後結為座主門生。到宋代,朝廷禁止朝臣再向考官薦人,又推行糊名、謄錄和殿試,公薦才退出考場[1]。
唐代的公薦怎麼運作
唐代士人要先在州縣通過解試、取得鄉舉資格,才能赴京。赴考前,他們常把平日詩文編成捲軸投送達官顯貴,叫作行卷,以求賞識。公卿看中某人,就在知貢舉入闈前當面交代或寫帖子送去,這便是公薦。配套的還有通榜:主考官把擬好的名單交同僚過目,請大家斟酌增損。試卷不密封,姓名家世都在明處,朝中一句話往往重過文章本身。
公與私的那條界線
公薦標榜的是「公」:名義上替朝廷物色人才,不為私人謀利,故能擺在台面;私薦則是暗中請託。這條界線在唐代越走越模糊,權貴借公薦把子弟門客塞進榜中,座主與門生日後又互相援引。朝廷於是要求薦人者擔責,薦錯了人,舉主也連帶受罰,叫做坐舉。但在一榜定終身的環境裡,罰則效力有限。
宋以後怎樣被廢掉
宋初明令禁止朝臣向知貢舉薦人,違者治罪,薦人不當者以舉非人論處。隨後給試卷糊名、另派書手謄抄,考官既看不到姓名,也認不出筆跡,公薦便無從着力。殿試成為定製後,最後關口由皇帝親自把持,名次不再由大臣商量着定。先有人薦、後看卷子的格局就此翻轉,家世與薦書的分量一落千丈。
餘論
公薦是更早的鄉薦傳統留在科舉里的痕跡:漢代以來人才多靠地方與長官舉薦,考試是後來才添的環節。鄉舉依託鄉里清議,看重一個人在當地的鄉論口碑;公薦依託朝堂權力,看重他能否被權要看見。糊名與殿試把推薦擠出考場,選人標準也從「誰認識你」轉向「卷子寫得怎樣」[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