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應急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佳木斯市應急管理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市政府組成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及中省直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並貫徹實施,監督實施相關規程標準。
(四)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五)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六)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指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指導縣(市)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負責全市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2] 、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依法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行業准入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法律、法規、政策,組織指導各縣(市)區做好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八)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九)負責煤礦行業准入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管理執行全市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本市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本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負責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佳木斯市應急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佳木斯概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 火災預防措施及自救小常識 ,中國國家應急廣播,201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