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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區劃級別與市轄區、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林區、特區相同,屬縣級行政區,通常由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直轄市管轄或由省直接管轄。 「縣」作為行政區劃,該名稱始於春秋時期,秦始皇統一中國時,推行郡縣制[1],是縣制正式設置的開端。
中國大陸共計1323個縣。
歷史沿革
「縣」制是秦統一中國後在全國推行的,而最早有文字記載的「縣」名,卻產生於古代晉國。
「縣」,在未作地方行政單位之前,與「懸」為同一個字。即懸掛、聯繫的意思。西周時期,周王的食邑叫王畿或國畿,畿內的土地與周王緊緊「聯繫」在一起。《說文》「縣」字解,曰:「天子畿內,縣也[2]。」
最早創建「縣」制者,是楚國。公元前6世紀中期,楚國屢次攻陳,陳國的諸侯是虞舜的後代。楚國占領了鼎鼎大名的虞舜後裔的土地,有些為難。周天子的王畿,不是叫「縣」嘛,楚國就在陳國土地上建立了「縣」制。但那時「縣」的建制未推廣開來。
公元前544年,晉平公14年,平公母親悼夫人放食,遇到一位來自絳的老者求於食。悼夫人見其老態龍鍾,問貴庚,老者答曰:「不知紀年。只知經歷445個甲子矣!」此老翁高壽幾何?悼夫人的隨臣求教了幾位能人,有說73歲,有說26600餘歲。從此,對年過古稀、長壽高齡者,常用「絳老」褒之。
過了3年,晉平公認為「絳」這個地方出長壽老人,太可貴了,就將「絳」取名「絳縣」。這是晉國設置的第一個「縣」。一個歷史喜劇產生了天下第一縣。
春秋時期,「縣」最初設置在邊疆之地,當時的秦、晉等諸侯大國把新兼併的地方設置為縣;到了春秋後期各國才把縣制推廣到內地,漸漸地在邊疆之地設郡,郡的面積比縣大,但是地廣人稀,所以地位要比縣低。戰國時期,邊疆逐漸繁榮起來才在郡下設縣,逐漸產生郡、縣兩級制。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秦王朝後,確立郡、縣二級制,全國分為36郡,郡下設縣。隋唐以後,縣相繼隸屬於府、州(郡),或軍、監、廳。
秦朝時期,郡管縣;漢朝時期,郡、國管縣。漢朝以後,各個時期、各個地方或同一轄域因行政區劃制度的不同,郡、府、州或軍、監、廳所轄。
國民政府時期,之初為道所轄;之後撤道制,直接隸屬於省(特別行政區);之後改隸屬於行政督察區、直轄市或特別行政區。1949年以後,隨着行政督察區名稱的變更,隸屬於專區(行政督察專區)、地區或地級行政區。
縣與是市轄區、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林區、特區一道,作為「縣級行政區」,是中國法定的二級行政區、事實上的三級行政區,由地級行政區管轄,或由省、直轄市直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