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夢縣圖書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雲夢縣圖書館位於孝感市雲夢縣夢澤大道125號,前身是組建於1979年10月的文化館圖書組,1983年8月正式獨立建館,館址幾經變遷,於2009年5月搬遷於現址——東城新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現有館舍面積2050平方米,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3人,館藏圖書近7萬多冊。1994年、1998年、2009年均被文化部評為三級圖書館。在全國開展的第五次縣以上公共圖書館的評估定級工作中[1],依據第五次公共圖書館評估標準和定級必備條件,經審查和公示,於2013年10月被文化部授予「二級圖書館」稱號。
基本介紹
雲夢縣圖書館前身是組建於1979年10月的文化館圖書組,1983年8月正式獨立建館,館址幾經變遷,於2009年5月搬遷於現址——東城新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現有館舍面積2050平方米,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3人,館藏圖書近7萬多冊。可容納讀者坐席有300個,計算機30台,2M光纖固定的IP上網,選用Interlib圖書館集群管理系統。
縣圖書館是文體新局所轄全民所有事業單位,擔負着全縣文獻資源借閱、檢索與諮詢、基層輔導、流動服務、舉辦科普展覽和開展公益性文化講座等基本文化服務職能。本着「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的原則,近年來,該館在全面實行免費開放的同時,建立了本單位工作群和為讀者服務的QQ群,同時還建立了圖書館官方網站、微信等服務平台。徵集了多名文化志願者面向基層開展專題講座和技能培訓等服務,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務範圍,為服務全縣「三個文明」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1994年、1998年、2009年均被文化部評為三級圖書館。在全國開展的第五次縣以上公共圖書館的評估定級工作中,依據第五次公共圖書館評估標準和定級必備條件,經審查和公示,於2013年10月被文化部授予「二級圖書館」稱號。
從2009年10月起,雲夢縣圖書館實行免費對外開放,每周開放時間56小時以上。目前建立館外圖書共建點15個,發展了13個鄉鎮圖書室為本館分館,館外書刊流通總量42000餘冊次;每年舉辦睡虎地公益講座、大型燈謎[2]會、圖書展覽、科普展、培訓、閱讀推廣等讀者活動多達22場次,參與人數兩萬多人次。 在發揮主陣地作用的同時,該館還利用流動圖書車將服務延伸到社區、農村、機關、學校、軍營。截止到2016年,為胡金店財政所、吳鋪鎮小學,老年大學、武警中隊、消防大隊、肖李社區等圖書室及各鄉鎮農家書屋達標建設進行業務輔導,培訓人數近兩百人次。
截止到2016年,雲夢縣圖書館獲得各種表彰、獎勵,其中:被縣委、縣政府評為2014-2015年縣級最佳文明單位 2014年,雲夢縣圖書館被孝感市城鄉婦女建功活動領導小組授予「巾幗文明崗」 2014年,雲夢縣圖書館免費開放工作成績優良,在全市考評中獲得優勝,受到省文化廳資金獎勵。 2015年,雲夢縣圖書館被孝感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授為「孝感市社會科學普及教育基地」
展廳展館
本館設有采編室、圖書外借室、報刊閱覽室、外語閱覽室、學生借閱室、電子閱覽室、少兒親子閱覽室、地方文獻室、共享工程設備室、報告廳等10個廳室。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本館向社會免費開放,為了保持圖書館良好的環境和秩序,為讀者營造優雅安靜的學習氛圍,特作如下入館規定:
一、讀者憑藉閱證入館借書。
二、進館借閱或閱覽前請將書包存入存包櫃。
三、舉止文明禮貌,進入圖書館應着裝整齊,禮貌待人。勿着背心、拖鞋、有鐵釘的鞋入館;不妨礙他人查閱資料,維護文明優雅的圖書館環境。
四、保持圖書館內安靜,入館將手機或電腦等設備調至靜音。禁止在館內喧譁、朗讀或大聲接打手機,尤其禁止在閱覽區域接打手機。
五、不隨意擺放圖書,避免混淆書架秩序,影響其它讀者借閱。
六、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
七、保持館內清潔衛生,勿將食物及飲料帶入館內;勿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八、強化公德意識,勿用物品占用閱覽座位,不得隨意挪動閱覽桌椅。
九、愛護圖書館的書刊資料,文明閱覽,請勿塗抹、撕毀、私藏書刊;愛護館內設施設備,嚴禁隨意刻畫和破壞設備。
十、未經許可,禁止在館內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
十一、自覺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十二、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讀者,將予以批評教育。
借閱須知
一、借閱證
本館向社會免費開放
(一)辦證
1、辦證條件:持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交納相應金額的押金,即可辦理。圖書館借閱證為一卡通,每個身份證號只能辦理一張借閱證,首次辦理免收工本費。
2、辦證地點:大廳總服務台、自助辦證機、24小時自助圖書館。
3、押金選擇方式(自願選擇)及外借數量:100元押金,一次可在押金範圍內借2冊;200元押金,一次可在押金範圍內借4冊。
(二)補辦
1、借閱證如有損壞或遺失,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辦證處補辦新證,每證收取10元工本費。
2、借閱證遺失須及時申請掛失。掛失後,原借閱證作廢,押金仍然有效。掛失前所產生的損失由讀者證所有者承擔。掛失後發現有冒用情況,工作人員有權收回借閱證。
(三)退證
退證須憑藉閱證、本人身份證辦理,退證前必須歸還所借書刊。退證後退還押金。
二 、借閱辦法
(一)借閱時間:借期30天。在借期內可續借一次,從應還之日起延長15天。(如有其他讀者預約該書,則不能續借)續藉手續可委託借書處工作人員完成,也可24小時自助圖書館自行完成。
(二)借閱超期處理:為加快書刊的流通,每次借閱期30天,讀者須在借閱期內歸還書刊。逾期未還圖書以每冊0.1元/天計收超期滯納金,每周二統一處理。
三、書刊賠償
讀者應愛護書刊。借閱時請仔細檢查書刊,如發現有殘損或破壞痕跡應向工作人員說明並要求加蓋「污損」印章登記,以明責任。否則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一概由讀者本人負責。
(一)書刊污損的賠償
讀者不慎污損書刊(如受潮、塗畫、破損等),視情節輕重處以2-50元賠償,若書刊無法使用,按遺失處理。
(二)書刊遺失的賠償:
原則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書刊抵賠,不接受盜版書。如無法以書抵賠,按以下標準賠償:
1、圖書:
(1)1978年以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10倍賠償。
(2)1979年至1989年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5倍賠償。
(3)1990至兩年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3倍賠償。
(4)近兩年內出版的按原價的2倍賠償。
(5)遺失成套書籍中任一本,按全套書的價格賠償,並不得要求索取成套書中的其他書。
2、期刊:當年的期刊按原價的5倍賠償,以前年度的期刊按3倍賠償。
提示:賠償書刊或經費後另付10元的圖書加工費。
3、偷盜書刊的處理:
未經許可,私自將書刊資料帶出借閱室(區)外者,按盜竊處理。對偷竊書刊資料者,註銷本人借閱證,並需交納所偷竊書刊資料原價的10——20倍作為處罰。情節嚴重者,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讀者須知
一、本館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憑讀者借閱證進行借閱。圖書館借閱證為一卡通,凡辦有借閱證的讀者,可憑讀者借閱證借閱圖書、電子圖書下載、多媒體視聽、少兒數字體驗及參加圖書館開展的系列活動。
二、請妥善保管隨身物品。大於32開(18.4CM×13CM)的箱包及其他與借閱無關的物品,請寄放存包處,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三、請自覺維護消防安全。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入館;愛護消防設施,非緊急情況,嚴禁啟用消防器具;館區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私自使用插座。
四、請自覺遵守館內安全管理規定。請勿攜帶寵物、滑板滑輪等器械入館。嚴禁攀爬電梯扶手、欄杆等,幼兒須有監護人陪同入館。
五、請做文明讀者。入館衣着整潔、舉止文明,不在館內做不雅行為;保持館區安靜,將手機置於靜音震動狀態,不在館內高聲喧譁、追逐、爭吵、打鬧;自覺維護館內公共環境衛生,不帶食品及有色飲料入館,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在館區亂貼亂畫。
六、請愛護公物。愛護館藏文獻資源及各類設施設備。
七、請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未經工作人員許可,不在館區內拍照、攝像以及用電子設備掃描、複製本館文獻;若遇緊急情況,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八、本館開放時間為: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四下午閉館)。
視頻
雲夢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文化部將開展第五次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13-03-21
- ↑ 燈謎寄趣 這些古代燈謎滿滿都是智慧 ,搜狐,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