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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傑
圖片來自chem

陳榮傑(1943年),臺灣臺南人,律師、學者、外交官、政治人物,曾担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秘書長、副董事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顧問、外交部司長、參事、中華民國美國副代表、僑務委員會[1] 副委員長、駐俄羅斯代表等職。

經驗與見解

曾參與督導九二香港會談的陳榮傑表示,海協會1992年11月16日致海基會的信函確認:「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在協商文書查證的過程,雙方對「一個中國內涵認知不同」,於是彼此同意以「囗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述」。「身為國家的領導人,馬英九總統既然知道所謂的「九二共識」與「一中各表」有所差距,而且「一中各表」與「一個中國」也有差距,何能便宜行事,刻意予以模糊?」「經過加工包裝的九二共識是非常不妥的表述方式。扭曲真相,誤導大眾,落入陷阱而不自知。」

「台灣最近幾年民調顯示,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產生顯著的消長,主張統一者日少,在幾種選項之中顯已成為絕對的少數。此時此境,馬政府的躁進,不但缺乏法律基礎,而且沒有社會基礎。」「國家認同是全體人民對於國家集體記憶的一條滔滔洪流;其垂直層面含有歷史文化語文的軌跡,就橫向而言,則有其政治力、社會力的腳印。人民對於所面臨的尊嚴、生存與發展問題記憶特別深...這種洪流,沒有任何個體力量可以改道,即使是國家自身,也無法形塑量身打造特定的國家認同。」「蘇聯時代,史達林開始憑藉強大的國力,採用嚴密的意識形態網路,全面的組織系統,獨裁的植入方式,試圖形塑『蘇聯的國家認同』。經過七十年,結果失敗了。」「國家認同是基本人權不可分割的部分,統獨問題是人民國家認同的總體表現,絕非一撮所謂精英份子的特權。馬英九當然有自己的國家認同,但是當他以國家領導人的身分講話時,他不能把個人的國家認同當作是全體國人的國家認同,投票時,他也只有一票而已。」

針對臺灣與中國間的政治談判,陳榮傑說:在中國沒有正式承認台灣(或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律地位之前,雙方實在沒有進行任何政治談判的法律基礎。台灣不可能以「海基會」的名義與「海協會」簽署任何政治協議;兩個人民團體形態的白手套,何能處理主權與治權的問題?台灣更不可能以「中華台北」、「中國台灣」名義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政治協議。他認為「1951年,西藏在砲火下,簽署《和平解放西藏協議》,其後,中共動輒鎮壓,所謂和平協議不如廢紙一張。國共打打談談,和談只是另場戰爭的開始。」「不管內涵如何,在沒有納入國際安全體系的情況下,勢將牽動台灣周邊的戰略態勢;軍售與盟友,也將失去正當性。其結果將是:『和平沒一撇,安全路先斷。』」

陳榮傑也認為,歷史顯示各國爆發革命總是脫離不了自由民主均富問題,從這個角度而言,「中國是革命的溫床。」他曾多次向前蘇聯總統戈巴契夫當面請教歷史的巨人如蘇聯,何以解體?所獲答覆可歸納為「體制問題,戰場太大、戰線太長;武力競賽,終於力有未逮。」「中國也有諸多類似問題,尤有甚之。內部腐朽、對外逞強,目前所見僅是冰山一角,台灣沒有本錢與中國共同承擔潛在風險,例如聯手處理釣魚臺列嶼即是其中之一。馬英九身為國家領導人,務須引領台灣,依據海圖,航行安全水域,不要成為鐵達尼號。若即若離,選擇性交流,循序以進,始為上策。」

陳榮傑也認為,謝長廷主張的憲法各表「尚未見完整論述,但根據片段之資訊歸納,似乎隱含三項元素:憲法共識、憲法一中、憲法各表」,認為憲法各表是「文字遊戲,似難解決兩岸歧見」,認為憲法各表「必然又是重複『一中各表』的惡性糾纏」,並抨擊謝長廷要求批評憲法各表者提出替代方案的言論是「傲慢面對國家定位議題」。但《新台灣新聞週刊》發行人詹錫奎(老包)諷刺陳榮傑:「謝的憲法共識、憲法各表,不僅提出完整論述,還出了書!這一本書就叫做《未來,不一樣的台灣》,謝帶了六十本去對岸,逢人就送,怎麼會『未見完整論述』呢?而未見完整論述,閣下又為什麼能夠據以批判呢?」陳榮傑無回應。

學經歷

陳榮傑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與日後當選並連任副總統共八年的呂秀蓮是同班同學。後獲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學碩士、博士。1971年進入外交部,是外交領事人員第三期的學員,曾任駐沙烏地阿拉伯大使館秘書,後擔任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再派駐南非大使館政治參事。1990年底因大學同學陳長文邀約而參加籌組海基會、擔任副秘書長與發言人,1992年2月接任秘書長。1993年初卸任後,受臺南一中高中同學吳豐山自立報系董事長)之邀於1993年5月14日擔任本土意識濃厚的自立報系社長,1997年回任外交部。

陳榮傑於2002年出使俄羅斯時是第一位出生於臺灣的駐俄國代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