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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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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1]、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市、县)及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负责所属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

四、加强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七、协调和推动全市教育经费、教育投入的落实;负责所属单位的教育经费、基建建设和基建投资的管理指导和财务监督与审计,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管理和指导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全市学校的德育、体育、艺术、卫生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编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和统招中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发布。

十三、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教育局内设职能处(室),其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管理机关事务;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督办、会务、信息、机要、信访、目标管理及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党委的日常工作。

2、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工作。

3、计划财务处

参与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和统招中学招生计划;负责直属学校的布局及调整工作;拟定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及管理办法,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编制直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市级教育基建专款和各种教育专项经费并对其使用效益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内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房改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2];组织协调直属学校各类设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常规统计工作。

4、基础教育处

指导和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评价;负责直属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学校课程的设置、调整及教材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信息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高、初中会考工作;负责对全市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价;指导科技实践基地、德育基地和德育队伍的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生的校外德育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学历及学生奖惩工作;参与审核社会力量举办高中段学校的工作。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协调全市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制订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职业高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和全市职业高中学生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配合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中段各类民办学校的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6、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市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

对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评价,拟定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全市性的学生体育、卫生、艺术活动;指导专业师资培训;组织对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组织指导直属学校体育活动场地的规划和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对学校的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7、师范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师范教育工作;制订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属师范学校教学工作;参与研究市属高、中等师范学校设置、调整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8、保卫处(法规处)

负责本系统的法制教育、法规咨询工作;协调直属单位的法律事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保密、安全、保卫工作。

9、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行使市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组织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市的宏观教育政策、教育发展战略、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诸多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

10、市教育工会

贯彻实施市教育局党委、上级工会有关决定,指导、帮助所属基层工会以及区(市、县)教育工会开展具有产业特点的活动;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指导所属基层教职工代表正确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建设;按规定审批所属基层工会委员会,收交工会会费,培训所属工会干部;负责直属单位女职工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抓好全市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筹备全市庆祝教师节的活动;管理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

11、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知道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2、贵阳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

(1)、《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决定的情况。

(2)、协助市教育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4)、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省教育厅纪工委、监察室和市教育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查处群众投诉的中小学乱收费及学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相关问题。

(6)、完成大宗物质采购、大额资金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的监督工作。

(7)、市教育局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8)、市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

1、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贵阳市研究生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考务及建档工作;贵阳市中考的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录取等工作;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升初的报名、户口审查、划片分配等工作。

2、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1)、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科研及教育科研方法培训,实施教育科研课题管理;

(2)、根据中小学及幼儿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

(3)、根据我市中小学及幼儿教学的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

(5)、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

(6)、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7)、负责中小学计算机、劳动技术、活动课及德育等方面的教研、科研工作;

(8)、负责内部刊物、《教育通讯》的==工作;

(9)、负责贵阳市教育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0)、承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贵阳市电化教育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坚持电化教育工作为师资培训、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服务,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订贵阳市的电教规划,并组织、管理、协调、指导贵阳的电化教育工作,布置、检查、督导、评估贵阳市电教工作,总结交流电教工作经验,结合全市教育、教学实际,培训电教工作人员,研究电教教材、教法,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配发市属学校的电教设备,软件,为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服务。

4、贵阳市中小学保健研究所

开展中小学生体制健康监测,为教师、学生提供卫生保健服务,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发展。开展中小学生体检及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学生常见疾病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对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对学校各项卫生及相关项目的卫生监督。

5、贵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毕业生教育工作;发布供求信息;开展就业咨询;为毕业生组织供需洽谈活动,提供组织关系、户籍关系和档案管理等服务;开展相关研究和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