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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园林局

海口市园林局

中文名称;海口市园林局

成立于;1963年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下属单位;海口人民公园等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是全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园林行业管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园林绿地建设、管理及养护,园林科研等主要工作。海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是发展海口旅游产业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

目录

序言介绍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成立于1963年,时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处,隶属于海口市城建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有海口人民公园、流水坡苗圃、金牛岭果圃、秀英苗圃和路树绿化队等单位。1975年园林管理处增设政工股、行政秘书股、生产股。

1982年9月,海口市园林管理处(正科级)与海口市林业局(正局级)合并组建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正局级),属行政事业性质,差额补贴单位.1984年7月,重分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处(正局级)和海口市林业局(正局级)。1987年4月,海口市园林管理处升格为正处级事业单位。1995年3月,恢复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局。2001年8 月,更名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处, 2002年12月,恢复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局,2004年8月增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010年1月,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海编办[2010]4号文件批准,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海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隶属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7名(含工勤人员2名);局机关内设6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规划设计管理处、园林工程管理处各,义务植树管理处。下属事业单位有万绿园管理处、金牛岭公园管理处、人民公园管理处、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园林局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着力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把海口市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热带风光、滨海特色外向型国际性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海口市园林局获得了"全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集体"、"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1]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拟定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控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或审核、指导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开发区、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

(三) 负责公共绿地、公园、市区道路绿化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等绿地的养护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园林绿化监察工作。

(四)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投标及质量监督管理;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标准和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五) 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达标等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负责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管理;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病虫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

(七) 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八) 负责拟定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及成果推广;负责园林绿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生物多样保护工作。

(九)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 指导各区园林工作。

(十一)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 承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老干部服务和党群、机关工会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园林绿化管理处

负责指导公共绿地、公园、市区道路绿化的养护管理; 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等级及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工作;指导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普查、统计和园林信息的收集工作;指导园林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园林绿化监察工作。

园林规划设计管理处

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和设计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查公园总体规划和公共绿地、小游园、市区道路绿化等设计方案;指导单位、居住区绿化设计;负责编制、修订本市风景名胜区、各类公园和景区景点的绿化规划设计;负责园林绿化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

园林工程管理处

负责全市公共绿地、公园、市区道路绿化建设工程管理;负责公共绿地、小游园、市区道路绿化等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及预算的审查,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市政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负责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核,负责组织检查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竣工验收及预结算等工作。

义务植树管理处

组织编制全民义务植树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单位及居住区绿化的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相关视频

海口:园林环卫齐上阵 美化净化迎新春

参考资料

  1. 海口市园林局 , 海南地产界QQ群 201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