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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图书馆(阅览室)原图链接来自 齐鲁网 的图片

广饶县图书馆于1974年建馆,性质系全民事业,隶属县文体局领导,馆址位于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西邻,馆舍面积1700平方米,现有总藏量达13.8万余册(件),全年对外开放,节假日不休息,并在二、四、六晚上对外开放一小时,现有持证读者5千余人,年接待读者12.5万人次,外借书刊13万多册次,图书实现了自动化管理,建立了电子阅览室,实现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连续多年被市、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

基本介绍

广饶县图书馆成立于1922年(民国11年),时称广饶县公立图书馆[1],历经世事变迁后于1974年正式成立,现为广饶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位于广饶县国际会展中心A座三楼、四楼。广饶县图书馆是国家文化部命名的“一级图书馆”,被山东省文化厅评为“读者喜爱的图书馆”,也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优秀示范点、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广饶县图书馆以其优雅的环境,优良的设施,优质的服务,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弘扬着人类璀璨的文明,它作为我们每个公民终身的学校,必将让我们美好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它作为信息时代的知识殿堂,必将为广饶县文化事业的腾飞做出卓越的贡献!

展厅展馆

馆内设基本资料外借部、中文报刊阅览部、少年儿童借阅部、办证处、视障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网络培训中心、地方文献书库、古籍特藏书库、典藏阅览室、尼山书院等多个对外服务窗口。

自2011年起,县图书馆实行全年免费对外开放,为广大读者提供了更优质的阅读服务,现已有持证读者8000余人,年接待读者13万人次以上,外借书刊12万册次以上。在日常工作中,广饶县图书馆积极发挥参与社会教育[2]的重要作用,每年举办科普展、书画展、新书展、图书馆服务宣传周、优秀读者评选等各类社会活动20次以上,辅导基层图书室200余处、图书管理员1000余人次;坚持定期给武警中队义务送图书、报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覆盖全县9个镇街和500多个行政村、社区;2014年10月启动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目前已在9个镇街及1个县直部门建设了图书馆分馆,实现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解决了群众看书难的问题。

馆藏实力

广饶县图书馆是广饶县地方文献信息收藏和服务中心,是社会各界学习和了解广饶的重要窗口,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图书馆规模日趋宏大,特色日益鲜明。目前,县图书馆馆舍面积为8000平米,馆藏25.4万册,各类报刊400余种,年度入藏图书达8000多种2万多册,有阅览座席550个,各类计算机150余台,拥有完整的集群式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

中文普通纸质图书:馆藏共有25.4万余册(件),涵盖《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二十二大类。藏于少年儿童借阅部、中文报刊阅览部、基本资料外借部。

电子图书:藏于电子阅览室;

中文期刊、报纸:藏于在中文报刊阅览部;

盲文出版物:藏于基本资料外借部;

音像资料、文化信息资源:藏于电子阅览室。

实用信息

本馆位置

广饶县图书馆位于花苑路与正安路交汇处乐安公园南首(原广饶县国际会展中心A座三、四楼)

城区公交线路:3路

开放时间

广饶县图书馆开放时间

夏季: 8:30-17:30

冬季: 8:30-17:00

夜间: 18:30-20:30

周末及节假日正常开放,夜间开放每周五晚

每周周一上午闭馆整理(节假日除外)

如遇特殊情况,以当时发布的时间为准。

入馆须知

一、图书馆为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面向全体市民开放,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每周周一闭馆整理。

二、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不遵守制度又不服从管理者,本馆有权注销借阅证,押金不退,并将设置为不受欢迎读者。

三、请注意着装仪表,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严禁乱贴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严禁携带食品进入室内,严禁携带宠物入馆。

四、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馆内吸烟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五、请自觉保持安静,入馆请将手机调静音,请勿在室内打电话。馆内严禁喧哗戏闹、吵架斗殴。

六、请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各类设施应照价赔偿。

七、请自觉爱护书刊,自觉保持书架整洁有序,阅后放归原处,严禁乱拿乱放。

八、请勿在馆内从事娱乐、交易等与阅读学习无关的活动。

借阅须知

一、本馆所有借阅区均须凭证进入,进入借阅区请自觉出示借阅证进行借阅登记。办证参见《办证须知》和《办证指南》。

二、进入借阅区请将背包、个人书刊等放入存包柜。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三、本馆基本资料外借部、中文报刊阅览部、少年儿童借阅部实行全开架服务,借阅时必须使用代书卡,每次限取一册,阅后放归原处,请自觉保持书架整洁有序,严禁乱拿乱放。未经借阅的书刊资料严禁带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带出室外者按偷窃行为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四、请自觉爱护书刊资料,借到书刊时,应仔细检查书刊是否有掉页、涂画、撕页、污损等情况,如有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出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20元的赔偿,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借阅者,按书价赔偿(1990年以前出版的书刊,书价按照定价的20倍计算,下同)。对割页、撕扯等人为因素严重损坏书刊资料者按书价的2-5倍赔偿。具体执行标准由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赔偿后书刊仍归图书馆所有。

五、请切实爱护书刊的条码、书标、磁条等,如有损坏,每项赔偿5元。

六、书刊必须按期归还,借期最短1天,最长60天,到期看不完者可到馆续借,所借书刊超过借阅期限在2年以内(含2年)的,每册每天缴纳罚款0.5元,每册缴纳罚款上限为10元;所借书刊超过借阅期限2年的,将按照遗失书刊进行处理(参照本须知第七条执行),同时按《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对借阅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超期罚款,法定节假日不在借期计算范围之内。

七、书刊遗失者按照书价2倍以上赔偿。遗失书刊时若有超期,超期罚款和丢失赔偿同时执行。

八、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他人,如有丢失请到本馆及时办理挂失补证手续。

九、借阅书刊资料时请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九、对不遵守以上制度又不服从管理者,本馆有权注销借阅证,押金不退,并将设置为永久性不受欢迎读者。

十、老年人、军人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办证须知

一、进入本馆任何服务窗口均须办理借阅证,一人一证,持证进入。

二、本馆借阅证分为高级借阅证、普通借阅证和阅览证。高级借阅证、普通借阅证可以在本馆各个部室、各乡镇、社区设立的分馆进行借阅;阅览证可以在本馆中文报刊阅览部、典藏阅览室进行阅览。

三、办理借阅证应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高级借阅证需缴纳押金200元、普通借阅证需缴纳押金100元。

四、借阅证的办理、使用、退证必须为本人,严禁代办、转借、代退。办证时必须亲自填写《读者登记表》,办证结账时间为下班前半小时。

五、借阅证有效期一年,到期请到各部室进行验证。连续五年没有验证的读者,借阅证自动注销,押金不退。

六、借阅证如有遗失,须到本馆进行挂失、补证,补证费10元。

七、办证一个月后方可进行退证,退证前需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退证时请提供本人有效证件,退证后又再次办证的,收取补证费10元。

八、办证之前请详细阅读本馆所有规章制度,办证后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馆相关规章制度。

建筑布局

广饶县图书馆设有少年儿童借阅部、中文报刊阅览部、基本资料外借部、电子阅览室、典藏阅览室、尼山书院、办证处、办公室等对外开放部室。

其他信息

广饶县图书馆使命

建设书香广饶,提供均等知识信息服务,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为广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广饶县图书馆愿景

将广饶县图书馆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县级公共图书馆。立足“知识信息的集散地、市民终身教育的学校、广饶地方文献的宝库、古籍文物保护中心”的功能定位,在服务、馆舍、设施、网络、理念等方面达到国内一流,在县级图书馆中起到标杆作用,在中国图书馆界具有较广泛的知名度和较高的美誉度。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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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