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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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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神主牌仔
图片来自xuite

娶神主牌仔,或称娶神主娶神主牌娶香煙,是台湾冥婚的一种,为阳间男性娶阴间女性。

缘起

当孤娘的遗族家中经常不平安、运途乖舛、或久病不愈,有些会因孤魂信仰归咎是家族的孤娘想要讨嫁、讨嗣而作崇。遗族将她的生辰八字钞票冥纸等物品,甚至是孤娘的头发指甲等置于红包袋内并放在道路上,然后遗族会躲在一旁等候年轻男性捡拾。一旦有年轻男子捡拾,便立刻出来唤其为“姐夫”、“姨丈”、或“姑丈”等,强迫男方迎娶。因此台湾人长辈常告诫年轻男性在路边不要乱捡东西。

如《台湾风土志》所载:“在台南,凡女子成年未订婚约而死亡的,父母以其无后嗣供奉,乃用红纸条书明其生死年月日时,附现款四元、六元、十二元,或二十四元不等,包封妥当,遗置道旁,有人拾得的,即须迎娶其神主牌以承祀之,否则必有不祥之兆。”若捡到冥婚红包的不是年轻男子,而是小孩、老人等,多半只好再丢一包。此行为在现代化的台湾依旧可见到,如2008年有报导嘉义县一名陈姓男子三十多年来就因为在路上三次捡到冥婚红包,因此娶了三位冥妻。2015年,纬来电影台自制电影《把我娶回家》为夏克立扮演的外国人捡到冥婚红包的故事。

男方娶孤娘成为鬼新娘也有其他原因,如被女鬼讨嫁;因双妻命被算命者、妻子等建议娶孤娘来化解;妻子想要自己早夭的姐妹能得到祭祀而劝丈夫娶孤娘,成为另类的妻姊妹婚;小孩很难带,神明“表示”要娶孤娘等等。

孤娘遗族选择的对象大多是有妻室的男性,也不在乎“重婚”,甚至要求“重婚”,因为有妻室的男人通常会有小孩,过继给孤娘,使她有合法的子嗣,可受祭拜。

也有日后与冥妻离婚的例子,但不多。

议婚

宜兰人们会将欲迎娶孤娘的男方八字,在女方的骨灰前掷筊,若得到圣筊,再将女方资料写在红纸上,包括姓名、住址、生辰八字,拿去男方祖先牌位前掷筊询问,请求先人答应。男方先祖答应,便由男方决定迎娶的日子。冥婚所有的花费多由女方家人负担,还给予嫁妆,之前没有先建造好坟墓的娘家,必须给男方一些“香炉下”来补贴男方建造墓地的费用。

台湾客家人的习俗,男方接受者可拿到女方遗族送的嫁妆金钱,甚至土地,若男子未婚还可用这笔钱另娶活人为妻,称为“卖骨婚姻”。

订婚

在宜兰,新郎和媒婆一同前往女方家,由鬼新娘的晚辈请新郎出轿,接著媒婆及新郎带著女方家长决定盒数的喜饼及熟牲礼,并由媒婆代表新郎将戒指放在女方骨灰前面,由媒婆或女方家长告知祖先。之后再烧金纸及放鞭炮,鞭炮不像活人成婚时,使用连炮,只能用小炮,因为象征娶一位冥妻就好。女方祭祖后将喜饼及牲礼给男方拿回去祭拜自己的祖先。

迎娶

迎娶冥妻的时辰多选择在凌晨3时、4时,或傍晚的18时或19时,有的则选择破晓之刻,如清晨5时、6时,少有像一般正常婚礼在有太阳的白天举行。

过去南台湾的冥妻象征,除用神主牌,还用表情露齿而笑的纸糊人,并如同入殓时规定丧衣要单数层,纸人也穿三层衣服。在过去,新娘喜轿要用黑色,而不是红色;新郎要戴黑手套,而非白手套。美国人类学家焦大卫|David K. Jordan表示这各种相异处都暗示著新娘是死的,并具有“侵略性”和“隐含危险”。

宜兰一带是用骨灰代表冥妻,唤为“香烟”,并在冥婚忌说“娶神主牌”,要说“娶香烟”。嫁娶前先将安放冥妻之骨灰的铜罐,更换成香炉,等祭拜物品烧成灰烬后,用刈金舀一些灰烬起来放在香炉中,旧的铜罐放水流,接著准备整套衣服、袜子、鞋子、香粉|Face powder|花粉等用品。

宜兰人还会为鬼新娘作沐浴,是将该香炉放在浴室,准备一盆装一半热水、一半冷水的“阴阳水”的新水盆,同时在水盆中放入一张符咒(或净符),另外还需放入龙眼木树枝一枝、熟鸭蛋及熟鸡蛋各一颗,再用新的毛巾擦拭香炉外围。

男方与媒人携带礼物到达女方遗族的住处,先向女方祖先礼拜,后在该女神主牌案|상 (가구)前,烧香礼拜,告诉婚娶之大事,神主牌以红巾盖著,拜完后,由岳父母将神主牌交给新郎,新郎双手抱住神主牌向其父母别拜别,后将神主牌放在米斗内,一同往男家。在路上新郎手持线香,在过桥时要喊三声鬼新娘的名字,并告诉她现在要过桥走路要小心,到夫家附近亦要喊叫其名,告诉她,夫家已到。

拜堂

到了夫家,新郎将米斗抱至新郎家的祖先供桌,再交由择日师进行合炉。若新郎已有妻室,鬼新娘就接受其活妻的礼拜。活妻踏在椅子上拜,说:“脚踏椅,小妹拜大姐”,因此鬼新娘成为正房,活妻成为偏房,共侍一夫。拜鬼新娘用七枝香,类同台湾早期拜祖先用七枝、九枝、十一枝香,代表鬼新娘已是是死去的一家人。当晚,神主牌迎入新房,先将其神主牌安置于洞房或新床三天,三天之后再并入夫家的祖先,成为男家的祖妣。若男方本来就有男孩子,则过继给鬼新娘,永享男家之奉祀。在宜兰一带,则还要写过房书,并指定给鬼新娘为子,写完后将从米斗将整套衣服、饰品、鞋子放至新娘房,再将衣服放在床上、鞋子则摆在床底下。

洞房

晚上多不宴请宾客,但当天家里吃饭时,必须在新郎的一边空出一个位置及摆著一副碗筷给鬼新娘。

散席后,媒人即将米斗旁的衣裳等物解下,拿到房中床上铺陈像人睡卧一样,房门外摆著皮鞋、新木履,使鬼新娘俨然进入房睡卧一样,自此连续三夜。倘新郎原有妻室,应暂时回避到其他房间睡觉,由新郎独自陪著鬼新娘睡觉。人们迷信鬼新娘与新郎会有洞房发生,因阴盛阳衰,新郎第二天总是筋疲力竭。

归宁

在宜兰,归宁日由鬼新娘的家属通知新郎及活妻回来娘家作客,活妻穿著摆放在床上的一整套衣服代替鬼妻修省回娘家,并准备礼物带回冥妻家,而后者也准备礼物回送挂颈钱给活妻一家。

源由

台湾汉族早期的人家若未婚的女儿去世,仅草草埋葬,就将其神位另摆在屋中僻处,以防别人的发现。台湾人将未婚即亡的女称为“孤娘”。因在台湾汉族传统父系社会未嫁女性不得奉祀于祠堂,认为若无香火祭拜会变成厉鬼,所以遗族多会将其骨灰送至姑娘庙,或是以冥婚方式嫁给活著的男性。嫁孤娘的习俗在闽南裔常见,后来客家裔逐渐流行此俗,但不若闽人之盛。

台湾旧日社会的孤娘也有适婚年龄,去世时已达当时适婚年龄即十四岁以上,可直接完成婚礼;未到结婚年龄而死的;必须等到达到十四冥岁才能结婚。中国大陆南方的冥婚习俗也有阳间男性人娶夭逝的阴间女性,但与台湾汉人社会举行的时间略有差异,前者多在入葬前,如福建省福州市浙江省安吉县[1]孝丰县一带的风俗要替夭逝女儿找到冥婚夫之后才能入殓,台湾大多是在早夭女儿亡故多年后才举行。

参考文献

  1. 安吉县,tripadvis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