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海關
濟南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濟南海關),於1987年3月籌備,1990年2月10日經國務院批准正式開關,對外開辦業務,隸屬於青島海關。2012年5月9日,經國務院和中央編委批准,濟南海關由原青島海關隸屬海關調整為海關總署直屬海關,正廳級,為中國第42個直屬海關[1]。
12月13日,新的濟南海關正式掛牌。新組建的濟南海關負責濟南、泰安、淄博、濰坊、德州、濱州、聊城、東營等8市的海關業務。濟南海關揭牌暨領導班子任職儀式在濟南舉行。海關總署重新組建正廳級濟南海關,使山東擁有了青島、濟南兩個海關總署的直屬機構。
目錄
歷史沿革
濟南海關於1987年3月籌備,1990年2月10日經國務院批准正式開關,對外開辦業務,隸屬於青島海關。2012年5月9日,經國務院和中央編委批准,濟南海關由原青島海關隸屬海關調整為海關總署直屬海關,2012年12月13日正式掛牌 。濟南海關位於濟南市英雄山路288號,主要業務是貨運監管、 國際快件監管、國際郵件監管、加工貿易監管、進出境運輸工具、人員和行李物品監管等,是青島關區業務結構較為全面的隸屬海關之一,還是山東省公安廳走私犯罪偵查局濟南支局的主要辦公地點,是一個綜合性的辦公場所。
濟南海關內設機構從建關初1室3科發展到8處(副處級)19科,人員由28人發展到98人。業務門類由過去單一的保稅和貨運監管逐步形成了貨運監管、國際快件監管、國際郵件監管、加工貿易監管、進出境運輸工具、人員和行李物品監管等門類齊全的業務體系,是青島關區業務結構較為全面的隸屬海關之一,海關業務監管轄區為濟南市全境,國際郵件監管轄區為11地市72個市縣。濟南海關緝私分局現有緝私警察33人,緝私轄區為濟南、德州、泰安、聊城四市地。
升格
濟南海關升格後,負責濟南、泰安、淄博、濰坊、德州、濱州、聊城、東營等8市的海關業務。
濟南海關下設淄博、濰坊、泰安、東營、德州等5個隸屬海關和審單處、現場業務處、駐機場辦事處、駐郵局辦事處、駐聊城辦事處、駐濱州辦事處、駐萊蕪辦事處等7個派駐機構(濟寧海關隸屬於青島海關,行政級別為正處級)。
濟南海關轄區陸域面積為7.6萬平方公里,大陸海岸線長729.4公里。轄區內濟南遙牆國際機場、濰坊港、東營港為對外開放口岸。
掛牌
2012年12月13日上午,濟南海關揭牌暨領導班子任職儀式在濟南舉行。海關總署重新組建正廳級濟南海關,使山東擁有了青島、濟南兩個海關總署的直屬機構。
海關總署黨組書記、署長於廣洲,省委副書記、省長姜大明為濟南海關揭牌並講話。
于廣洲指出,濟南海關升格是綜合考慮山東外貿發展需要和優化海關布局作出的重要決定,有利於推動海關提高監管服務水平,促進山東經濟社會和對外貿易發展。
姜大明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濟南海關揭牌表示祝賀,對海關總署長期以來對山東工作的支持幫助表示感謝。他說,濟南海關揭牌必將為我省開放型經濟發展注入強勁動力,對優化省會城市群經濟圈發展環境,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希望青島海關和濟南海關立足海關職能優勢,密切聯繫配合,進一步完善海關監管模式,發揮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高地優勢,落實服務外貿穩定增長各項舉措,為山東「藍黃」兩區建設、省會城市群經濟圈建設提供有力支持,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平穩持續發展。山東省委、省政府將全力支持海關工作,為省內各級海關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機構職責
辦公室
行政級別:副處級
工作職責:
1.辦公室是綜合協調、督辦、參謀服務和後勤保障的職能管理部門;
2.綜合協調各部門工作,輔助關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建立和維護機關日常工作秩序和內外聯繫,統一安排關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參加各類活動;
3.對文件要求事項、會議決定事項和關領導交辦事項實行督辦;
4.組織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
5.草擬重要文稿,審核發文,審核規章制度,編寫大事記;
6.制定年度會議計劃並組織實施,承辦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及會議紀要的整理下發;
7.承辦各部門信息的收集、編發、呈報和管理工作;
8.綜合管理文件、檔案和印章,指導各部門做好公文處理、機要檔案和保密工作;
9.負責HB2004網上辦公系統維護工作;
10.實施加值班職能管理,具體承擔總值班工作,負責安排節假日及夜間值班工作,督促檢查值班情況;
11.承辦和協調各類接待任務;
12.牽頭組織政務公開工作;
13.對因公出國(境)人員情況報青島海關審批工作;
14.聯繫負責史志工作;
15.承擔安全保衛的職能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6.負責車輛的管理;
17.承辦各部門新聞宣傳的收集、編發、呈報和管理工作;
18.負責業務綜合和業務協調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和青島海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各部門海關業務工作;負責業務工作的總體調度、評估和考核;
19.負責行政複議工作,履行行政複議決定書、調解書,辦理強制執行或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負責行政應訴工作,辦理行政賠償事宜;
20.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普法活動;辦理法律事務接待工作,辦理企業破產追稅工作,調研起草上報立法建議,對本關重大業務事項提出法律審核意見;
21.開展侵犯知識產權風險分析,組織業務部門查處侵權案件,處置侵權貨物,統計本關侵權案件,收集侵權案件樣品、音像圖片資料,管理侵權案件檔案;
22.組織本關業務監控工作,發布問題質疑和業務預警信息,落實業務差錯問題整改;
23.牽頭辦理口岸事務,聯繫地方政府口岸主管部門;
24.管理預算資金及銀行賬戶,編制各項資金的年度預算和年終決算;
25.管理稅收、非稅收入和稅費資金;
26.管理固定資產,組織開展固定資產清查,監督指導全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7.管理基本建設資金;
28.管理業務單證和收費票據;
29.保管、變賣和處置罰沒財物;
30.承擔日常財務核算及管理工作;
31.參與辦公用房等各類建築、設施的修繕計劃;
32.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3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政工處
行政級別:副處級
內設機構:人事教育科、政工科
工作職責:
1.人事政工處是人事公共事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負責在人事管理權限內辦理幹部考核、選拔、交流、調動、任免和獎懲事宜;
3.負責在權限範圍內辦理幹部退休、退職、辭退等手續和老幹部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人事檔案、編制上報各項人事統計;
5.落實海關總署、青島海關有關教育培訓工作的決議和指示,負責編制本關教育培訓工作的長短期規劃,制定培訓工作計劃、方案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6.負責對關員在職學習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初審、上報工作;
7.負責管理本關幹部工資、獎金、福利、待遇、考勤、請假、休假等工作;
8.負責本單位因私出國(境)人員政審報批及本單位因私出國(境)人員證件使用登記、收繳保管工作;
9.負責本單位關銜管理工作;
10.對機關臨時用工人員實施職能管理;
11.組織本考點的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受理審查報關員資格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12.研究制定本單位準軍事化紀律部隊建設階段性工作目標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務,並組織落實;
13.搞好思想政治建設,抓好各級政治理論教育,協助濟南海關黨組落實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和民主生活會制度;培養、挖掘、宣傳先進典型,組織相關表彰事項;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
14.落實總關直屬機關黨委和本關機關黨委的各項工作安排,指導基層黨組織按照黨章規定開展工作;
15.承擔黨總支、共青團、工會、婦女等群團管理工作,指導計劃生育工作;
16.負責本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文化建設,組織先進典型的評比、表彰,並向上級機關推薦和選送;
17.負責本單位黨員的黨費收繳、上交工作;
1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通關處
行政級別:副處級
內設機構:統計科、通關科、監管科、技術科
工作職責:
1.通關處是通關監管、統計、關稅(減免稅除外)業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負責在通關處現場申報報關單據審核管理工作;
3.負責在通關處現場申報進出口業務查驗管理工作;
4.負責在通關處現場申報進出口報關單證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對本關緝私部門查緝的涉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稅款及違規涉稅行為的稅款計核工作;
6.負責本關關稅職能管理工作,對各現場規範申報、歸類、審價、稅收入庫等各項業務指標進行監控和調度;
7.負責本關監管通關職能管理工作,對通關現場查驗質量、通關效率、網上付稅、出口無紙通關等項業務指標進行監控和調度,承辦監管場所和監管車輛的初審和呈報工作;
8.負責本關統計職能管理工作,開展貿易統計、業務統計、統計分析、執法評估、商品調研、統計監督、統計諮詢等工作,對各部門統計工作進行監督、調度和指導;
9.接受總關職能部門在監管通關、審單、關稅及統計工作方面的業務指導,上報質疑反饋材料,承辦其布置、部署的其他事務;
10.負責對在本現場進行報關活動的報關員進行差錯記分工作,接受報關員記分申辯以及做好相關記分返還工作;
11.負責我關計算機設備、通訊設備的申請、資產管理及科技經費的申請工作;
12.負責我關重大工程技術項目的方案制定、論證和協調實施、驗收及項目鑑定工作;
13.負責我關(總關統一配置之外的)信息系統、通訊系統的選型、安裝和維護管理;
14.負責保障計算機系統和通訊系統的正常運行,並實施安全技術管理;
15.負責總署和總關集中開發的通關作業及海關其他業務信息化管理系統的移植、技術培訓、運行管理、技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16.負責我關政務辦公系統的設計、開發、應用以及開發項目的管理工作;
17.負責我關內部網安全認證系統的應用管理,包括海關內部用IC卡、讀卡器等安全設備的申領、發放、監督使用等工作;
18.協助總關抓好電子口岸相關維護工作;
1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加工貿易監管處
行政級別:副處級
內設機構:備案科、核銷科
工作職責:
1.加工貿易監管處是保稅監管業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負責保稅加工合同(包括電子賬冊、電子化手冊、進口低值輔料)的備案、變更、催核和核銷工作;負責保稅加工合同項下貨物的外發加工、余料結轉、深加工結轉、內銷的審批工作;
3.負責保稅加工應收取的保證金和銀行保函;
4.負責保稅貨物單耗標準制定和維護單耗數據庫;
5.負責實施保稅加工的前期驗廠和下廠核查,移交走私違規線索;
6.負責辦理保稅倉庫設立、變更、驗收和註銷的審核、上報工作;
7.負責保稅倉庫貨物的出入庫審批及貨物在存期間的監管工作;
8.負責濟南海關轄區申請減免稅企業及項目的備案工作,負責申請減免稅貨物的征免稅審批工作;
9.負責駐濟留學生、常住人員的出入境個人自用物品的審批工作,負責回國留學生國產免稅車輛的審批工作;
10.負責H2000作業系統相關業務的操作;
11.負責本處業務單證的整理歸檔工作;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查處
行政級別:副處級
內設機構:風險管理科、企管科、稽查科
工作職責:
1.稽查處是風險管理工作、稽查工作、企業管理業務及相關事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負責研究制訂本關風險管理的工作規範、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和協調本關各有關處室開展綜合風險分析與研究,為業務工作提供有效的風險信息支持;負責對進出口對象開展風險分析,形成風險分析報告,上報總關並組織實施本轄區風險驗證工作;
4.負責組織和協調本關風險布控工作,負責本關預定、預警式布控的研判和上報工作,負責對各處室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監控與監督,組織開展風險管理各方面工作績效的綜合分析與評估;
5.負責對風險信息及案例的職能管理;
6.負責研究和組織開展企業或行業守法測量、商品風險測量;
7.負責轄區一般貿易貨物稅後稽查、加工貿易貨物核銷後稽查、減免稅貨物審批後稽查工作;
8.負責貿易調查、市場調查等工作;
9.負責減免稅貨物的後續管理工作;
10.負責轄區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對其報關質量和守法狀況實施監管;
11.負責轄區報關單位、報關員註冊、信息變更、註銷及換證等工作;
12.負責轄區企業的分類管理初審、材料上報以及企業類別的動態管理工作;
13.負責轄區企業的客戶管理工作;
1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駐機場辦事處
行政級別:副處級
內設機構:綜合業務科、通關科、旅檢科
工作職責:
1.負責經由濟南空港的進出境貨物、物品、快件、運輸工具、進出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監管工作;
2.負責口岸免稅店、海關監管區和監管場所的監管工作;
3.徵收關稅及其他稅費;
4.負責本處人員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後勤保障工作;
5.負責濟南空港口岸進出口貨物的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單證放行,以及有關單證的刪改、核注、核銷手續; 6.負責本處保金保函備案、核銷及辦理保證金的收取和退還手續;
7.負責本處對進出口貨物的審價、歸類,辦理貨物驗估等業務;
8.負責本處對進出口貨物的風險分析、布控及風險信息的撰寫;
9.負責本處結(付)匯、出口退稅等進出口報關單證明聯的簽發及二次核對工作;
10.負責本處進出口報關單、隨附單證及其他海關作業單證的理單、歸檔、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
11.負責本處報關單對外調檔的受理、審批和外發工作;
12.負責濟南空港口岸進出口貨物、進口轉關貨物的實際監管,艙單管理、進出境快件的驗放工作,貿易統計工作;
13.負責對濟南空港口岸進出口貨物的查驗工作,超期未報關貨物、放棄貨物的清理和移交工作;
14.負責本處進口貨物申報前查看貨物或提取貨樣工作;
15.負責本處開展查驗環節的風險分析,實施風險布控工作;
16.負責本處查驗渠道查發的涉嫌走私違規案件的移交工作;
17.負責接受出入境人員的申報,按規定驗核出入境旅客所攜帶的行李物品,並辦理扣留、退運、徵稅、放行等有關手續;
18.負責對進出境運輸工具進行聯檢並收取相關的申報單據,對其裝卸出入境貨物、物品,上下出入境人員進行實際監管;
19.負責對進出境運輸工具服務人員及其攜帶物品的監管及驗核工作;
20.負責旅檢現場走私違規案件的查發和案件線索的移交工作;
21.負責免稅店的日常監管工作,辦理免稅品的預核准、調撥、出入庫、轉關運輸、核銷等相關手續;
22.負責旅檢現場單證的開具、歸檔、整理、保存以及代保管、扣留物品在現場倉庫的入庫、保管和出庫等工作;
23.負責旅檢現場扣留貨物、物品的清理工作;
2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駐郵局辦事處
行政級別:副處級
工作職責:
1.負責對驗關區域內進出境郵遞物品、EMS快件、印刷品及音像製品的監管;
2.負責對驗關區域內進出境貿易性貨物報關件的查驗、申報、徵稅、放行、統計工作;
3.負責對驗關區域內進出境反動、淫穢及散發性宗教印刷品、音像製品、電腦介質的查緝工作;
4.負責對驗關區域內進出境郵遞物品藏毒案件的查緝工作;
5.負責對驗關區域內進出境郵遞物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駐出口加工區辦事處
內設機構:綜合業務科、監管科
工作職責:
1.負責出口加工區內企業的註冊和企業報關員的註冊工作;
2.負責出口加工區內企業進出境報關單的接單、徵稅、放行審核工作;
3.負責出口加工區內企業以及相關區外企業進出口報關單的接單、徵稅、放行審核工作;
4.負責報關單的修改、撤消的審批工作;
5.負責保證金、保證函的徵收和審批工作;
6.負責進出口結匯、退稅報關單證明聯的簽發工作;
7.負責報關單的理單工作;
8.負責區內企業設備和原材料電子賬冊的備案、變更工作;
9.負責區內企業內銷征、補稅的審批工作;
10.負責區內企業深加工結轉業務的審批工作;
11.負責區內企業委託加工業務的審批工作;
12.負責區內企業區內接單加工業務的審批工作;
13.負責區內企業退換貨業務的審批工作;
14.負責區內企業產品維修、測試、檢驗、展示業務的審批工作;
15.負責區內企業無價值邊角料、廢品處理的審批工作;
16.負責區內企業有價值邊角料、廢品補稅的審批工作;
17.負責區內企業集中報關的審批工作;
18.負責區內企業國產不退稅物料出入區業務的審批工作;
19.負責出口加工區的業務統計和貿易統計工作;
20.負責出口加工區企業註冊、報關員註冊、通關、電子賬冊備案、變更、核銷相關單證的檔案管理工作;
2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審計室
行政級別:正科級
工作職責:
1.監察室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負責檢查我關各部門遵守和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總署、總關規章、規定、命令及各項工作制度中出現的問題,開展執法監察工作;
3.負責受理對我關各部門違反執法規定和廉政紀律行為的投訴、舉報;
4.負責調查處理我關各部門違反執法規定和廉政紀律的行為,對重要案件和問題,及時向上級監察機構和主管領導報告;
5.負責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監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6.負責辦理人民來信、來訪工作;
7.負責開展反腐倡廉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8.負責業務運行中的執法監督工作;
9.負責對我關業務、財務、緝私辦案、基建項目等情況的審計和專項督察審計,並撰寫審計報告;
10.負責組織、協調接受外部審計事宜,向上級督察機構報告外部審計情況,組織落實執行總關等審計部門的《審計決定》;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濟南海關綜合業務處獲得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勇於創新獎」先進集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