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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祖珍(1912-1982),广西东兰人,壮族。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七军连指导员,红一军团政治部保卫部科长。1934年参加长征。后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晋西南支队保卫科长、军委总政治部保卫部副科长,八路军南下三支队二团政委,热辽纵队二十七旅政委,热东军分区副政委,第四野战军四十五军一三五师政委。建国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副政委、兵团政治部主任,空军军政委,福州军区空军政委,广州军区政委兼广西军区第二政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解放军政治学院速成系毕业,空军少将军衔。 1982年10月11日在南宁病逝。

目录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韦祖珍,男,又名韦仕,壮族,1912年8月出生于广西东兰县那坤村。祖辈世代务农。将军自幼聪明勤奋,六岁读私塾,三月因家境贫寒而辍学,或握锄务农,或挥鞭牧牛,驰骋田园山野。七岁随父上船;十岁,能独自摆渡,技如熟练艄公,乡里人呼之“小艄公”。

1928年春,韦拔群于东兰、凤山两县组织农民运动,成立苏维埃政权。韦祖珍将军是时十六岁,参加了赤卫队,携鸟枪,挥大刀,打土豪,斗地主,被称为“苏维埃娃娃头”。

1929年12月参加百色起义,加入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并易名韦仕。历任红七军战士班长排长

193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8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2年起任红七军连政治指导员、红七军保卫局侦察科科员。后任红三军团保卫局侦察科科员、红一军团教导营特派员。参加长征。后在延安任红一军团保卫部科长、总政治部保卫部副科长等。

1934年9月起任红一军团营、团特派员

1934年长征始,部队由宜昌出发进行大转移。

1936年2月起任红一军团政治部保卫部副科长。

1937年起任红一军团政治部保卫部科长。

抗日战争

1938年10月起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晋西南支队保卫科科长。

1939年秋冬入延安马列学院、中共中央社会部训练班学习

1939年将军闻“仕”意为当官,又闻“干革命不是为当官”,即复用原名。

1940年11月起任总政治部保卫部副科长。

1942年2月至1945年5月在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

1945年6月起,任八路军南下支队警备一旅二团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冀热辽纵队第二十七旅政委、东北野战军第八纵队二十四师政委。

1945年11月起任冀察热辽纵队第二十七旅政治委员

1946年5月任晋察冀军区第十八军分区副政治委员。

1946年6月起任冀察热辽纵队独立二十七旅政治委员。

1947年5月至8月任热河军区独立第十八旅政治委员,8月起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八纵队二十四师(后改一三五师)政治委员。

1948年,参加辽沈战役平津战役

1949年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五军一三五师政治委员。

1949年2月起,任第十二兵团四十五军一三五师政委,率部参加渡江战役。10月,在衡阳、宝庆地区参加对国民党桂系主力第七军围歼战,参加解放广西战斗。

建国之后

解放后,任中南军区第五十三军副政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3月至11月任陆军第五十三军副政治委员、军党委书记

1951年3月,任第二十一兵团政治部主任,不久调任中央武装保卫局局长。

1951年11月至1952年7月任第二十一兵团政治部主任。

1952年7月至12月。赴杭州,任空军第四军副政治委员、空军7341部队副政委。

1952年12月至1957年10月任空军军政治委员。

1952年7月,韦祖珍将军调空军任,9月任政委。

1955年,授予空军少将军衔。

1956年8月22日夜,指挥空军某部击落在上海以东沿海上空进行活动的美海军电子侦察机P4M—IQ一架。

1957年10月至1959年6月为解放军政治学院速成系第八班学员。

1959年6月至1964年8月任空军军政治委员。

1964年8月至1968年11月任空军工程学院政治委员。

1969年4月,韦祖珍将军未出席“九大”会议而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

1968年11月至1971年2月任福州军区空军政治委员。

1971年2月,中央任命韦祖珍将军为广州军区政委兼广西军区第二政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

1971年2月至1973年2月任广州军区政治委员兼广西军区第二政治委员[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

1971年庐山会议上,林彪抢先发言,指中央“有人反对毛主席”。休会时,将军急甚,问空军司令员吴法宪:“哪个王八蛋反对毛主席?”吴悄声告之:“我告诉你,你不要和别人说,指的是张春桥。”次日,韦祖珍将军于大组会上不指名地向张春桥开火,谓:“谁反对毛主席,我们就坚决打倒谁!” 此即为毛泽东批吴法宪给韦祖珍等人打招呼事。“林彪事件”后,将军由此而受牵累,被监禁四年。

1973年2月离职接受审查。

1978年冬,韦祖珍将军获释。由于政治结论仍留“尾巴”。

1981年8月,中央查明将军与“林彪事件”无涉,恢复政治名誉。

1981年10月起按副大军区职待遇。

1982年10月11日,韦祖珍将军因患癌症在南宁逝世,享年七十岁。邓小平等中央领导送了花圈。

视频

韦祖珍 相关视频

飞夺泸定桥,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中的一场战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