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戏
藏戏,是集戏剧、音乐、文学、舞蹈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藏语称作“阿吉拉姆”,意为“仙女阿姐”。藏戏的表演艺术家被称为“拉姆娃”,意思是“藏戏之人”。噶举派僧人唐东杰布被奉为藏戏的祖师。
藏戏包含多个各具特色的流派剧种,是一个庞大的歌舞剧(戏曲)系统[1]。藏戏起源于公元8世纪的白面具跳神仪式,成熟于14、15世纪,14世纪噶举派僧人唐东杰布被奉为藏戏的祖师。17世纪时,第五世达赖喇嘛将其从宗教跳神仪式中分离出来成立职业剧团,表演经艺术加工的民间故事和佛教故事,随后流传至四川、青海、甘肃、云南及印度、不丹等藏族聚居地区,为中国少数民族中历时最为久远、流传最为广泛的剧种之一。藏戏是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录
起源
藏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剧种系统,由于青藏高原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俗、文化传统、方言语音的不同,它拥有众多的艺术品种和流派。西藏藏戏是藏戏艺术的母体,它通过来卫藏宗寺深造的僧侣和朝圣的群众远播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的藏语地区,形成青海的黄南藏戏、甘肃的甘南藏戏、四川的色达藏戏等分支。印度、不丹等国的藏族聚居地也有藏戏流传。藏戏的藏语名叫“阿吉拉姆”,意思是“仙女姐妹”。据传藏戏最早由七姊妹演出,剧目内容又多是佛经中的神话故事,故而得名[2]。藏戏起源于8世纪藏族的宗教艺术。17世纪时,从寺院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逐渐形成以唱为主,唱、诵、舞、表、白和技等基本程式相结合的生活化的表演。藏戏唱腔高亢雄浑,基本上是因人定曲,每句唱腔都有人声帮和。藏戏原系广场剧,只有一鼓一钹伴奏,别无其他乐器。
演出
演出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顿”,主要是开场表演祭神歌舞;第二部分为“雄”,主要表演正戏传奇;第三部分称为“扎西”,意为祝福迎祥。
藏戏的传统剧目相传有“十三大本”,经常上演的是,即《文成公主》、《诺桑法王》、《朗萨雯蚌》、《卓娃桑姆》、《苏吉尼玛》、《白玛文巴》、《顿月顿珠》、《智美更登》等“八大藏戏”,此外还有《日琼娃》《云乘王子》《敬巴钦保》《德巴登巴》《绥白旺曲》等,各剧多含有佛教内容。
藏戏的服装从头到尾只有一套,演员不化妆,主要是戴面具表演。藏戏有白面具戏、蓝面具戏之分。蓝面具戏在流传过程中因地域不同而形成觉木隆藏戏、迥巴藏戏、香巴藏戏、江嘎尔藏戏四大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