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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成立於1949年2月22日,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為農服務的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是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市國資委黨委領導下的北京市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也是北京市供銷合作社的領導機構,主要履行本市供銷社系統行業指導和本級社社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北京市供銷總社實行理事會、監事會管理體制;下轄10個區供銷社、83個基層供銷社[1]、2家區物資回收公司;直屬經營企業(集團)10個;領辦各類行業專業協會7個、農民專業合作社20個。

目錄

歷史沿革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2月7日,北平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葉劍英簽發命令,委派王純同志接管國民黨"全國合作社物品供銷處北平辦事處",並籌建北平市合作社。

1949年2月22日,北平市合作社供銷總社宣告成立,並正式對外營業。

1949年10月,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將北平改為北京的決議,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北平市合作社供銷總社更名為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

內設機構

市社機關設置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財務部、企業管理部、合作指導部(業務部)、安全保衛部、人事部、黨務工作部(團委、機關黨委)、紀檢監察辦公室、工會、老幹部工作部10個部室。

辦公室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負責市社黨政公文處理,黨政工作計劃、總結、綜合性工作報告的起草和市社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督促、檢查領導批示、會議決定及工作計劃的貫徹落實情況,協調各部室工作,掌管黨委、行政印信。

負責全系統體制改革工作及綜合性調查研究。

負責公文、黨委政務信息處理和檔案、代表提案、保密、法制、史志、計劃生育、獻血、住房改革、綠化工作。

負責維穩、排查調處及人民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

負責公關工作和接待國內外團組的組織工作。

負責後勤保障、管理機關財產、家具和車輛調度工作。

安全保衛部

具體職責:了解、掌握系統內重大案件、事故的發生情況,貫徹、實施檢查、落實系統內各單位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部署與要求。

負責與市屬安全保衛綜合部門的聯繫,組織與有關部門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並負責分解落實。

負責安全保衛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制定、落實和考核,制定有關獎懲辦法。

負責對企業的安全監控,指導企業健全內部安全防範系統,加強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的基本建設。

負責交通安全工作。

組織開展各層次的安全檢查,指導與督促對各類隱患的整改,監督指導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落實,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

負責協調、組織防汛物資儲備,承擔防汛工作。

財務部

貫徹執行《會計法》、《統計法》、《審計法》及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起草制定市社系統會計核算、統計核算、財務管理等有關規定,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財務管理[2]內部控制制度。

負責市社系統各項資金統籌和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指導、檢查市社系統會計、統計工作及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市社系統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及其它報表匯總、報送、使用及財務、統計資料的積累。開展財務、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市社系統會計、統計電算化工作及市社NC系統的使用管理

負責市社系統預、決算工作。負責全面預算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組織市社直屬單位會計、審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市社機關、投資管理中心本部的會計核算及其收入、費用的預算與決算。

負責投資企業的稅後收益、占用的不折股資產(資金)使用費以及不動產(房屋)土地租賃費的收取。

負責財政、稅務等綜合管理部門的聯繫與協調工作。

負責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聯繫與合作。負責協調企業融資事項及企業貸款的申請、抵押擔保、信用擔保等資料的審核。

負責指導、協調市社直屬企業、投資管理中心涉及到的財政、稅收、信貸工作。負責各項財政補貼資金的爭取、審核、上報及收撥工作。

負責事業單位財政經費及財務管理、基本建設財務報表等工作。

負責有關財產保險事項。

對市社出資企業進行年審、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專項審計。

完成市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合作指導部

具體職責:負責工商、技術監督、車輛管理等證件的辦理。

負責市社系統機構網點規劃、機構人員統計、企業劃類、企業全面質量管理和評優選先等企業管理工作。

負責指導區縣供銷社業務經營、農業系列化服務、基層社建設、社員股金管理和市社系統飲食服務行業工作。

負責檢查指導服務態度、服務質量、衛生、計量工作。

負責系統的社務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社章,維護各級供銷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

負責供銷合作社企業管理協會和供銷經濟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負責市商業聯合會和市政府農業專業化辦公室、市婦聯「雙學雙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繫工作。

負責行業協會管理工作。

負責科技工作和工業統計、計量標準、設備及環境保護工作。

負責煤、水、電節能管理。

負責對外經濟協作及國家、市政府重要會議、活動特需商品供應組織工作。

負責與市發改委、商務局、科委、公安交通、工商、技術監督等主管部門的協調和聯繫工作。

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工作。

負責市社系統的利用外資工作的指導。三資企業和海外企業的建立、審批和管理協調工作。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市社系統生產和經營產品的進出口業務,以及技術、設備和勞務的進出口業務;

負責市社系統各單位出國業務審查,辦理出國手續和護照管理;

承擔煙花爆竹專營管理工作。

人事部

具體職責:了解、掌握區、縣供銷社、區公司級領導幹部變動情況。

負責直屬單位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的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市社直屬單位和市社機關工作人員的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推薦改制企業董、監事,負責投資企業經營管理者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市社直屬單位經營管理者、黨群組織負責人、後備幹部的推薦、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室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獎勵的管理工作。

負責未上崗人員的管理工作。

負責各類專業人才的招聘、引進工作。

制定市社系統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重要項目的論證,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指導、協調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等級培訓、鑑定、崗位培訓的實施。

指導、協調各級各類學校工作,加強教育基地建設,促進教育發展。

負責職工教育協會、職工教育理論研究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教育工作的調研、評比、經驗交流及推廣工作。

負責宣傳、貫徹、協調勞動、工資、保險等有關政策。

指導企業規範用工行為;調控、核准企業工資總量及工資水平;督促、檢查企業建立各項社會保險基本制度。

配合有關部室負責機關本部各項社會保險的具體管理工作。

負責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和各種適應性培訓。

負責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出國政審工作。

資產管理部

承擔投資管理中心職能。

具體職責:負責制訂市社及出資企業中長期戰略性發展的研究、論證,提出方案,並組織實施。

負責市社及出資企業重大項目投資的考察、市場調研、可行性論證,提出投資建議或意見;主持或參與投資方案的制訂;負責或參與投資方案的組織實施。

負責市社及出資企業對外資本運營。

負責市社及出資企業合併、兼併、分立、重組、解散、清算和破產工作。

負責市社及出資企業重大經營活動,包括土地、房屋、項目的轉讓、出租及租入土地、房屋、項目的工作,負責相關事項的合同、協議的制訂與審核。

負責評價出資企業資產運營業績,提出改善、提高資產運營效益的意見或建議。

負責出資企業董事的工作指導、聯繫與管理,指導董事會秘書,負責出資企業董事會、股東會會務的協調事項。

負責制訂社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負責制訂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辦法;對所屬出資企業社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

負責出資企業中的社有資產損失核銷工作。

負責市社及出資企業資產評估工作。

負責投資中心及出資企業體制、機制改革

負責制訂社有資產產權界定、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工作的相關制度、辦法,並負責組織落實、實施與監督。

負責市社及出資企業中投資管理中心股份登記、轉讓、處置工作。

負責市社及投資管理中心的土地、房屋產權的劃轉,負責基建工程報批及房屋、土地過戶、登記等相關手續。

黨務工作部

具體職責:負責管理市社直屬單位黨委、黨總支的設置、改選工作及基層黨支部建設工作;黨員年度發展計劃的制定、落實、審查及黨員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統戰、僑務、民族工作。

負責市社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負責組織、指導黨員、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科學知識的學習,制定學習計劃,檢查、督促學習情況,總結推廣學習成果。

負責制定職工思想教育計劃,指導各單位開展思想教育工作。

負責指導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檢查、評比、總結、推廣精神文明建設的經驗和典型。

負責組織、指導企業形象設計,擴大企業經濟活動的宣傳。

負責市社思想政治研究會工作。

指導各單位團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了解、反映團員青年的思想和要求,開展適合各種青年特點的活動。

引導和組織團員青年學習理論,學習現代科技知識,開展「創新創效」活動,爭創青年文明號,爭當青年崗位能手。

協助黨組織管理團幹部,組織團幹部、團員培訓工作,開展「推優入黨」、「推優薦才」工作。

紀檢監察辦公室

具體職責:負責協助黨委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負責組織、指導黨員、幹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做出維護黨紀的決定,為生產、經營、管理服務。

負責檢查系統內黨的各級組織、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的情況;各級領導機構、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情況;所屬單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證資產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情況,隨時向市社黨政領導提出工作建議。

負責受理黨員的申訴和對黨員、黨組織的控告,及時組織查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查處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抓好有關大案、要案的查處和督辦工作。

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有針對性地搞好調查研究,指導各單位開展反腐敗鬥爭。

負責與系統外紀檢、監察、司法等機構和部門的協調和聯繫工作。負責出資企業監事的工作指導、聯繫與管理。

老幹部工作部

具體職責:按照北京市老幹部工作領導責任制及目標考核責任制要求,落實老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

負責對直屬單位老幹部工作的督促、檢查、落實工作。

根據中央、市委有關方針、政策,結合市社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各項具體管理措施、辦法。

具體負責市社機關離退休幹部、退休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執行有關待遇的落實工作。

負責市社機關離退休黨員的組織生活、政治學習、參觀活動。

負責處理老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

管理老幹部活動站,負責組織老幹部開展各項文體活動,並指導直屬單位活動站(室)的工作。

工會

具體職責:指導各單位工會的思想、組織建設,依法維護職工的政治權力、經濟利益。

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工作。

指導各單位工會建立平等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制度,協調處理好職工與企業的勞動關係

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制度,組織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負責廠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職工互助保險工作。

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和表彰先進,並負責勞動模範的評審和日常管理工作。

加強職工教育,提高職工素質,樹立競爭上崗、擇優上崗的觀念,以及組織各種形式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生活。積極實施「送溫暖工程」。

投資發展部

根據市社中長期發展戰略,負責制定市社及所屬出資企業土地整理儲備及項目投資開發的戰略規劃,推進市社及所屬出資企業土地房屋資源的結構調整和改造升級,實現綜合收益最大化。

負責市社及所屬出資企業重大項目投資的盡職調查,對項目的內外部投資環境進行全面考察、分析,提出項目投資方向、目標、定位等方面的建議;主持重大投資項目方案的制定;審核資產使用方申報項目投資方案;組織項目投資方案的實施。

負責市社直屬企事業單位土地、房產權屬的確認、辦證等項目投資基礎性工作,負責市社及所屬單位項目投資的規劃意見、土地預審、立項審批、招投標管理、開竣工、驗收、檔案合同的歸檔保管等具體工作。

負責協調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公共關係,負責與市發改委、市國土局、市規劃委、市住建委等項目主管部門和相關機構的接洽聯繫工作。

指導、協調各區縣供銷社、區物資回收公司土地、房產權屬確認工作。利用市社房地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平台,為市社系統資源開發、利用、運營提供信息服務。以資產為紐帶,推進市社和各區縣供銷社及社外企業合作開發項目。

負責本部門職責涉及的相關管理制度的起草制定工作。

完成市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領導

薛剛 :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書記、理事長

直屬企業

北京市再生資源利用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百花蜂業科技發展股份公司

北京海龍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

世欣東方(北京)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北京世欣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供銷學校

北京市經貿高級技術學校

北京京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北京佳之興商業有限公司

北京世欣博瑞投資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賽歐工貿有限公司

北京億客隆商業有限公司

北京供銷社投資管理中心企業服務分中心

北京城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