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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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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即台湾省虚级化,通常简称冻省或精省,是中华民国政府根据1997年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于1998年将省移除“地方自治团体”地位,并将台湾省政府缩编改组为中华民国行政院派出机关的政策及过程。
起因
1949年底,中华民国政府在第二次国共内战失利,中华民国首都播迁台北市,失去中国大陆的统治权;至1955年大陈岛撤退后,中华民国政府的有效管治领土仅馀台湾省全部与福建省的极小部分(金门县与连江县马祖及乌坵)以及南海中的东沙群岛、太平岛和部分钓鱼台。
因台湾省的面积占整个有效管治领土的98%以上,且中华民国总统于1996年开始实施中华民国总统及副总统在台湾之公民直接选举与罢免后,民选省长与民选总统权力的民意基础高度接近。为了解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行政区域与职权过度重叠的问题,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于1997年将宪法增修条文全文修正,于同年7月21日总统令修正公布,将省虚级化[1],将台湾省政府改为行政院的派出机关,移除台湾省政府原有的地方自治功能。中华民国立法院随即在1999年1月13日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同年1月25日总统令制定公布,以加强县(市)政府的地位与功能;《省县自治法》和《直辖市自治法》则在同年4月14日总统令公布废止。
1998年10月9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全文22条;此法于同年12月21日施行,第22条规定施行期限至2000年12月31日。2000年11月24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第12、22条修正条文,第22条规定施行期限延至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0月20日,中华民国内政部发布公告,《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于2005年12月31日当然废止。
结果
- 在1997年修改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之中,省的功能已经被大幅删减,故受影响的省份还有中华民国政府实际统治的另一个省份,即中华民国的福建省。在1997修宪前,福建省政府的组织编制不如台湾省政府完整,也没有附属机关的设置(例如当年福建省无省立医院,原省立高级中学于1984年已经改为国立),且福建省并未进行过省长的民选。
- 台湾省政府在1998年12月21日起被撤销《省县自治法》所赋予的地方自治权利后,变成行政院的派出机关,组织被大量削减,功能也大幅萎缩;台湾省议会则改制为台湾省谘议会,没有实行地方自治或是监督施政的权力。另一方面,省辖机关从1999年开始改制为国立,例如省立高中改制为国立高中、省立医院改制为行政院卫生署(现卫生福利部)所属医院等。而省属三商银、台湾铁路管理局等台湾省属公营事业机构,其股权也由台湾省政府移转至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或民营化。
后续
- 在省虚级化后,行政院自1999年起于省府机关原址成立各部会中部办公室,又陆续于1998年至2017年间分别成立行政院联合服务中心(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行政院云嘉南区联合服务中心、行政院金马联合服务中心)等机关。
- 2010年代,省政府预算新台币一亿多元,而倾向台湾独立的政党派别则希望将其预算冻结或是“废省”;2017年,台湾省政府、台湾省谘议会与福建省政府在该年度预算案共编列2.8亿元,被时代力量立法委员徐永明批评为“盲肠机关”[2]。
- 2018年6月28日,时任行政院院长赖清德宣布自2019年起省级机关预算归零与去任务化[3] 。2018年7月1日,台湾省政府行政组织及业务移交国家发展委员会办理。
- 2019年1月1日,福建省政府行政组织及业务移交行政院金马联合服务中心办理。台湾省谘议会行政组织及业务移交立法院中南部服务中心办理,议会相关档案、公报、议事录以及地方自治事务研究发展等任务则移交国史馆台湾文献馆。[4]
目前台湾省政府、台湾省谘议会与福建省政府皆已实质上裁撤,仅依照宪法增修条文保留机关名称以及省主席、谘议长之职称。
参考文献
- ↑ 参见《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
- ↑ “3盲肠机关还在”!徐永明:不废省是自我矮化,2017.3.16 自由时报
- ↑ 赖清德:108年省级机关预算全归零. 中央社. 2018年6月28日 [2018年7月1日] (Chinese (Taiwan)).
- ↑ 公告本会史料总库、地方议会议事录总库明年起移由国史馆台湾文献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