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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善同归
图片来自boch

万善同归,又称万善同同归所(取义于“万善同归之所”),是奉祀无主孤魂的小祠。

简介

万善同归原是佛家语,指“万种善行同归实相”,乃永明延寿禅师所提出,他认为,各种修道行善,最终归向西方净土。而此一词语,在民间逐渐变成为众亡魂祈求冥福的词语。

台湾开垦之初,瘟疫痢疾频传,械斗战争不断,众多无人收尸敛葬的死者,而民众秉持善心,往往聚而收埋,号曰“万善同归”或“万善同”等。现台湾台北市士林区芝山,仍有同归所一祠,安奉孤魂。

中元节时,庙宇设法会普渡亡灵,亦用纸扎一房舍,上书“同归所”,以供各路无主平民的孤魂在法会时栖身之处,两旁各设“男堂”、“女室”。中设一神位,书“无祀男女孤魂滞魄等众香位”、“界内五音十汇无祀男女孤魂滞魄等众香位”、“沃焦山下男女孤魂滞魄众等众香位”、“无祀冥府阴光孤魂滞魄等众香位”之类字样。

2016年5月,台中市生命礼仪管理处将接管原来由台中市各区公所管理的公墓,但要求各区公所先排除各公墓都有的百姓公庙、同归所等祠庙,引发台中市议员质疑不符民情。

孤魂信仰

孤魂信仰,或称孤魂祭祀,古代称厉祭,为东亚儒教民间信仰,祭祀因天灾、战争、屠杀、械斗、疾疫、冤屈、罪行、车祸等意外枉死,或无后、夭折死者的信仰,避免无嗣、横死、冤死者之魂魄,因无香火供养而于人间作祟,逐渐衍生而成,大多是建小祠(即所谓阴庙)或以拜门口方式祭拜。随闽南人客家移民传布至台湾等地,成为台湾民间信仰

祭祀阴界神明的庙宇,如城隍庙地藏庵东岳殿阎罗宫等,为神庙而非阴庙,两者不可混淆,亦不可相提并论。

名称

因地域、收葬方式、性别等而有不同称呼,如阴光阴公应公有应公有英公金斗公百姓公万姓公万应公万善公万善妈万善爷万善同归无嗣阴公地府阴公水流公水流妈大众爷大众妈众人公众灵公大冢公大墓公圣公圣妈,或迳称为某姓公某姑娘某仙姑某仙女某先生等等,而福建台湾以有应公、万应公、圣公妈、万善爷、大众爷的称呼最为普遍,台湾也常常一并统称为好兄弟[1]

有时可由尊称观察,夭折女童称“花童”,枉死女子称“婆姐”、“姑娘”、“夫人妈”,夭折男童称“秀才”、“郎君”,横死男子称“先生”、“相公”、“府君”等。

在古时,生前有官职爵位封号者,枉死之后亦视为神明,不被视为有应公;另外过世以后,经天子朝廷诸侯追赠封号者,则脱离了有应公,成为正神。今日国体共和,已无帝王封,如经上苍或地方大庙主神封,则会升格称为某某将军、某某元帅、某某千岁等。

来源

中国民间信仰中认为无人埋葬、奉祀的死者,及旧时受限于宗法制度,女性(孤娘)未出嫁而亡者,或因各种意外、被害而过世者,即为厉鬼,将会无法安息而为祟,以寻求香火供养或报复。人们对此等厉鬼深感畏惧,因此由国家或社会为其主持祭祀,借由统一安葬、祭祀,以安抚亡灵,使生民恢复平静。历代统治君主面对有应公信仰互有依违,时而由国家、朝廷建立“厉坛”、“义冢”等安置,时而则又视为“淫祀”、“淫祠”加以压制、毁坏。近年调查发现,许多台湾的有应公庙,有可能奉祀是平埔族原住民的骨骸。因平埔族原本住在平地,丧葬仪式与汉人不同,所以汉人在拓垦时才会常挖掘到无主骨骸。

秦汉以前,闽族闽越族有自成体系的巫术与神鬼崇拜,闽越国灭亡后,闽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个别神灵如武夷君太姥等融入迁徙入闽的汉族神鬼崇拜中。汉代以后,福建境内的神鬼崇拜十分庞杂。主要由这样几部分构成:一是闽越族固有的神鬼;二是闽越国的王公贵族被奉为神灵;三是当地一些巫觋去世后演变为神仙;四是若干隐居福建的汉族方士去世后被奉为神仙;五是早先入闽且有功德于民的汉人名士或名将死后被奉为神灵;后来汉族的神鬼逐渐占主导地位。《宋史》史称:福建“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八闽通志》也记载:“闽俗好巫尚鬼,祠庙寄闾阎、山野,在在有之。”现福建境内随处可见祭拜“狐仙(仙爷)”、“英烈侯”、“君爷庙”、“姑娘庙”等小庙。多数庙内不立像,称呼君爷某姓将军某姑娘某某姑婆、或以这类阴庙多建于偏僻、灵异之处,用来安抚孤魂厉鬼或妖怪的。祭拜的人也只是各、各,甚至小到只有某几户人家祭拜。

参考文献

  1. 农历七月鬼门开 基隆老大公庙开灯指引好兄弟. 今日新闻. 2016-08-02 [2017-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