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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秉恬(1782年-1855年),字静远、静波,号海帆,四川华阳县(在成都市境)人,清朝大臣。
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进士,殿试位列三甲第七十三名,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检讨。嘉庆十八年(1813年)任山东道监察御史,次年改吏科给事中。历升工科掌印给事中、鸿胪寺少卿、顺天府府丞、奉天府府丞、太仆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太仆寺卿、太常寺卿等职。道光十四年(1834年)由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道光十八年(1838年)任兵部尚书,历户部、吏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协办大学士;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拜文渊阁大学士;道光三十年(1850年),晋武英殿大学士。仕嘉庆、道光、咸丰三朝,垂五十馀年,未尝外任,为官清正严谨,作风敢言,皇六子奕䜣师傅。鸦片战争爆发,上疏力主禁烟。咸丰五年(1855年),卒于任内,赠太子太保,谥文端。
个人评价
卓秉恬性孝友,待诸弟友爱。与人交以诚。历仕三朝垂六十年,由科道荐仕至宰相,持身清正,群吏肃然。凡列九卿会议,必侃侃正辞,封事无虚月,往往不为用事者所喜,而始终无易行。精于衡鉴,先后典会试一,典江南、陕西乡试各一,典武会试一,所得名士如殷兆镛、冯桂芬等后并为名臣。蜀人清代显官,莫过于张鹏翮与秉恬二人,官至正一品。
工书,善诗文,著有《海帆集》。孙桐生《国朝全蜀诗钞》、徐世昌《晚晴诗汇》录有其诗。《清史稿》、《益州书画录》有传。[1]
其它
秉恬兼管京尹最久,凡十有八年。时九卿会议,一二王公枢相主之,馀率占位画诺。秉恬在列,时有辩论,不为用事者所喜。子卓枟,道光二十年进士,官至吏部侍郎。
事迹
关心民间疾苦
卓秉恬为官比较关心民间疾苦,乐于为民请命。任山东道监察御史时,发现直隶一带编查保甲,"吏役借端索诈",于是向皇上提出京外各地编查保甲,由地方官亲自办理,以防胥吏里长敛钱的建议,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嘉庆十九年(1814),河南等省大灾,清廷诏令放赈救灾。卓秉恬了解到河南南阳府府属办赈不善,"饥民载道";四川东北境也连年遭灾,米价腾贵。他立即奏陈朝廷,伤令河南巡抚,四川总督认真解决。这期间,经他调查,全国狱讼案如山积,许多地方官拖延不办,玩忽职守,他提出两条建议:一是严捕强窃,以惩凶横;一是速结讼狱,以省拖累。清廷准予施行。
卓秉恬在长期政治生涯中清楚地看到,清政府任官制度腐败,地方官吏大多贪得无厌,以搜刮中饱为能事,他极力主张改变现状,惩治贪官污吏。在任中央监察官吏时,他上奏说:过去军营保养人员"颇多冒滥",他列举因贪赃枉法被革遣的山东曹州知府金湘和因"需索属员"、被革遣的直隶顺德知府赵对挥轻而易举地获得"捐复"的事例,要求封疆大吏在保举人员时,应考虑两种情况"其声名素好,事属因公者,准照例捐复;如因私罪降革,声名较劣之员,概不得滥行渎请。"
道光十三年(1833),陕西省已革盐知事徐登元上京控告安康知县王以铭侵吞赈款,清政府命卓秉恬与刑部官员赴陕查办。卓秉恬认真调查,查明徐登元所控,"多系挟嫌诬控";王以铭办赈报销前后不符,城堤各工程失误,并在地方滥行苛派,建议分别治罪,以振纲纪。
留心人才培养
担任大理寺少卿后,卓秉恬比较留心养成人才的"宗学"教育制度。
他认为"宗学按月考课,而与考者寥寥",推原其故,生员成绩好坏并无奖惩,又不影响个人仕进。他建议,应按各省书院章程,定期考试,严格阅卷,出榜公布成绩,连续优秀者,记名存档,国家择优录取。
他了解到,地方糜烂、偷盗、抢劫公行的原因,"总因捕役与盗贼因缘为奸,捕役藉盗贼为渔利之资,盗贼仗捕役为护身之计,……甚至不肖捕厅,非惟不能缉命,而且因以为利。捕役取财于盗,捕厅取财于役,公然议定数目,按月收受,谓之月规。"他列举直隶大名、沧州,河南卫辉、陈州,山东曹州、东昌、武定,江苏徐州等捕厅罪状,说明各地类似情况,比比皆是。
注意水利建设
卓秉恬在巡视山东时,特别注意水利建设,他曾奏报朝廷说,微山湖水,向来接济韩庄八闸和江苏邳州一带运河,一到湖水短缺年分,通往江苏的运河即告枯竭。为改变这种情况,就须要在山东、江苏两省"不分畛域,加意樽节",加强各闸水量调节工作,对河清、河定、河成等闸,"派员帮同管理"。与此同时,他把"疏通泉源"作为济运第一要务,不辞劳苦,亲自勘察泰安、兖州各地泉源,探测出新泉数十处。在他督促下,各州县对泉源资源作了深人调查,"绘图分等",共申报常年流量稳定的新泉43处。经他刻意经营,运河又恢复了生机。
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卓秉恬作了内阁大学士、兵部尚书,表现出他 忠君爱国、反对英国侵略者的严正态度。早在1839年2月(道光十九年正月),他上疏要求严禁鸦片,同时与王大臣等议奏"吸食窝贩及栽诬罪名,并员卉御纵处分共三十九条。"清廷批准执行这些禁例。鸦片战争失败,清廷与英国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例》,卓秉恬痛心疾首。
研究江防海防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1843年4月),他参与研究江防海防要务,对鸦片战争后,清廷必须加强防务,警惕英国侵略者再次冒险有一定认识。他认为:拟定海防江防条例极为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将士用命"和"慎选文武",而将士是否用命,"全恃平日恩威,见敌如何决机,尤在临时措置。如果随机应变,协力同心,则自海人江,层层门户,不难制其死命"。"慎选文武",是稳定地方,安定军心民心的"第一要务",应认真办理。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议。
川、陕、鄂三省交界的老林山区,是嘉庆以来白莲教起义和各种形式反清斗争的根据地。卓秉恬对这一地区作了详细考察后上疏说"其地辽阔而跷瘠,役、粮极微。江、广、黔、楚、川、陕无业之民,给地主钱数千,即可租种数沟数岭,侨寓其中,岁薄不收则徙去,谓之棚民。所聚既多,良莞莫辨,遇旱涝时,佣作元资,一二奸民为之倡,蚁附蜂起。该州县以地方辽阔,莫可追捕,互相隐讳,追酿成大案......事已无济。且事连三省大吏,咨商往返州县奉文办理,恒在数月之后",无法得到及时镇压。他认为,"与其即一隅而专谋之,何如合三省而共议之",还建议"于扼要之地,专设大员,控制见在陕西之陕安道、四川之川东道、湖北之安襄邸荆道。"同时由三省督抚会商,统筹老林山区的防务。这一提议,得到清廷认可和三省督抚的一致赞同,充分反映了卓秉恬为维护封建统治、出谋划策镇压巴山老林白莲教起义的险恶用心。
受清王朝表彰
为表彰卓秉恬对清王朝的耿耿忠心,道光二十四年四月(1844年5月),在卓秉恬六十诞辰时,皇帝亲书"福"、"寿"字并御赐锦缎书画珍品祝寿,还赏赐他紫禁城骑马的最高荣誉。卓秉恬在皇帝身边工作,历官三朝,从未外任,达六十年之久,"有古大臣任事之风"。在有清一代的268年中,四川人在朝中官居正一品的只有3人,即华阳卓秉恬、遂宁张鹏翩、涪陵周煌。而历任最久的只有卓秉恬一人。[2]
参考资料
- 《清史列传》40卷,5-10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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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士彦 |
兵部汉尚书 道光十八年五月癸丑-道光二十年二月丁卯 (1838年7月11日-1840年3月9日) |
继任: 祁寯藻 |
前任: 何凌汉 |
户部汉尚书 道光二十年二月丁卯-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丙寅 (1840年3月9日-1841年5月2日) |
继任: 祁寯藻 |
前任: 汤金钊 |
吏部汉尚书 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丙寅-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戊申 (1841年5月2日-1845年1月23日) |
继任: 陈官俊 |
- ↑ 卓秉恬,巴蜀全书网
- ↑ 位极人臣的三朝元老卓秉恬,双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