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第十屆全國人大),任期從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共召開五次會議。本屆全國人大共有來自各省(包括台灣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等35個單位的2,985名代表,共設民族、法律、內務司法、財政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外事、華僑、環境與資源保護以及農業與農村9個專門委員會。十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共有委員157人,委員長為吳邦國。
第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釋草案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106件,通過了其中的100件。截至2008年3月,現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涵蓋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及非訴訟程序法等七個法律部門。
第一次會議
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於2003年3月5日[1]至18日在北京舉行,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所作的2002年度政府工作報告;之後國家發展和計劃委員會主任曾培炎、財政部部長項懷誠、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等人又分別做了工作報告,所有報告均獲通過。會議還批准了有關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提案。會議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決定國務院總理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決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的人選等。
會議選舉出由181人組成的大會主席團,秘書長王兆國。推選吳邦國、曾慶紅、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為常務主席。
會議閉幕時胡錦濤、吳邦國發表重要講話。
會議結束後新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舉行了記者招待會接受中外記者提問[2]。
選舉結果
-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維吾爾族)、何魯麗(女)、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顧秀蓮(女)、熱地(藏族)、盛華仁、路甬祥、烏雲其木格(女,蒙古族)、韓啟德、傅鐵山
任命決定
得票情況
選舉國家主席 | 選舉國家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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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 | 贊成票 | 反對票 | 棄權 | 候選人 | 贊成票 | 反對票 | 棄權 |
胡錦濤 | 2,937 | 4 | 3 | 曾慶紅 | 2,578 | 177 | 190 |
選舉中央軍委主席 | 任命國務院總理 | ||||||
候選人 | 贊成票 | 反對票 | 棄權 | 候選人 | 贊成票 | 反對票 | 棄權 |
江澤民 | 2,726 | 98 | 122 | 溫家寶 | 2,906 | 3 | 16 |
視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黨史上的今天(3月5日),東方網 , 2011-3-5
- ↑ 溫家寶總理答中外記者問,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