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農牧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呼倫貝爾市農牧局是呼倫貝爾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呼市關於發展農牧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2],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農牧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農牧業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研 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減輕農牧民負擔和耕地、草場、水面使用權承包和流轉工作。
(四)研究制定大宗農畜水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推進農牧業產業化進程;預測並發布農牧漁業產業產品及生產資料供求等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牧業資源區劃、生態農牧業和農牧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農牧 業防災、抗災工作;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物植物工作。
(六)制訂全市農牧業科研、宣傳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 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牧漁業「種子工程」、 「菜籃子工程」等;負責指導農牧民技術培訓、技能開發工作。
(七)負責規劃和監督管理農作物、畜禽水產良種、牧草種子和水產苗種的培育、引進、調出和推廣工作;組織指導各類良種、苗種及飼料生產和質量監測工作。
(八)負責農藥藥政藥檢、獸醫醫政和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組織擬訂獸醫 、獸藥、飼料行業標準並監督實施。
(九)擬訂全市農牧漁業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牧漁業優質產品、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的質量管理和認證;負責種子、種畜禽、水產種苗、農藥、獸藥、 肥料、農機等投入品的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監督全市植物、動物及其產品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通報並 組織撲滅。
(十一)承辦政府有關農牧業涉外事務;組織農牧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協調管理呼市與有關國際農牧業組織在呼市實施的項目。
(十二)指導和協調農牧場、種畜禽場和水產良種場的經濟發展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呼市關於農牧業產業化的政策、法規, 研究制訂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對產業化龍頭企業實行宏觀管理和指導,重 點抓好農畜產品加工業,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呼市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政策、法規,指導全市鄉鎮企業工作。
(十四)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按照權限管理所屬單位人事、勞動工 資、機構編制工作;協調和指導農牧漁業各種專業學會、協會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牧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五)管理市推進農牧業產業化辦公室(市鄉鎮企業局)。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農牧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呼倫貝爾市農牧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呼倫貝爾市:中國面積最大的城市,美麗的呼倫貝爾草原就坐落於此 ,好看視頻,2019-04-16
- ↑ 【政策解讀】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公布 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附全文) ,搜狐,201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