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殘疾人聯合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吉安市殘疾人聯合會的前身為吉安地區殘疾人工作辦公室,成立於1990年5月11日(吉字[1990]40號),為副縣級單位,由地區民政局代管。
目錄
主要職責
吉安市殘聯是中國殘聯的地方組織,其主要職責是:
1、聽取殘疾人的意見,反映殘疾人的要求,維護殘疾人的利益,為殘疾人服務;
2、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3、弘揚人道,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4、開展殘疾人康復[1]、教育、勞動就業、文化、體育、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5、協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劃,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6、承擔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7、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8、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國際交往與合作;
9、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殘疾人現狀
據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吉安市殘疾人約占總人口的6.33%,據此推算,吉安市約有殘疾人29.75萬人。
歷史沿革
吉安市殘疾人聯合會的前身為吉安地區殘疾人工作辦公室,成立於1990年5月11日(吉字[1990]40號),為副縣級單位,由地區民政局代管。
1994年5月26日吉安地區行署吉署字[1994]103號文,將「吉安地區殘疾人工作辦公室」更名為「吉安地區殘疾人聯合會」。
1997年1月9日,吉安地區行政公署下發通知(吉署字[1997]5號,將吉安地區殘疾人聯合會調升為正處級單位。
1998年6月5日—6日吉安地區殘疾人聯合會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為150名,其中殘疾人及智力殘疾人、精神病殘疾人[2]親友代表占82名,健全人代表68名,大會選舉產生了42名委員(其中殘疾人21名)組成的吉安地區殘疾人聯合會第一屆主席團,時任吉安地區行署副專員鄧揚輝同志任主席團主席。
2000年8月,吉安地區撤地設市,吉安地區殘疾人聯合會從此更名為吉安市殘疾人聯合會。
人員編制
吉安市殘疾人聯合會為市財政全額拔款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定編9人;內設1室(辦公室)2科(康復科、教育就業科)和1個中心(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列編3人);配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正科職數4名。
吉安市殘疾人聯合會對全市13個縣(市、區)殘聯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內設機構
吉安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
1、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
2、負責審核認定單位安置殘疾人數。
3、負責安置殘疾未達比例的單位就業保障金的徵收、協調工作。
4、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推薦殘疾人就業工作。
教就科
負責建立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網絡,擴大社會宣傳,組織開展殘疾人文體活動和「助殘日」、殘疾人節日活動;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劃,促進和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級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負責盲文、手語的推廣;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指導殘疾人組織興辦福利企業;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絡的建設與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康復扶貧;參與有並殘疾人地方性法規的起草、修改工作,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負責無障礙設施建設的推進工作。
康復科
編制下達全市殘疾人康復計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康復工作,承擔防盲治盲,兒麻後遺症矯治、低視力康復、補碘、精神病康復、聾兒語訓等殘疾人康復項目的實施,開展殘疾預防和社區康復;負責殘疾人用品用具的供應服務工作;承擔吉安市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
辦公室
辦公室(掛吉安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秘書處牌子):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會議會務,辦公室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指導全市殘聯繫統組織建設;承擔市殘聯代表大會、主席團會議的籌備工作;培訓殘聯系統幹部;組織頒發殘疾人證;負責與海外友好團體和人士的聯絡工作;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承擔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募集和管理基金,編制基金使用計劃;審計、檢查、監督基金的使用情況;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保衛和機關財務與行政事務工作;承擔市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2015-2018年全國殘疾人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視頻
吉安市殘疾人聯合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殘疾人康復知識 ,搜狐,2021-08-25
- ↑ @辦殘疾人證的朋友,評殘標準都在這兒了!,搜狐,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