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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人喬丹(Air Jordan,簡稱AJ),是經由美國NBA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1]授權的,耐克公司旗下的運動鞋品牌。飛人喬丹運動品牌的標誌為喬丹跳起騰空單手扣籃,即常說的「Jumpman」。

第一對 Air Jordan I 於1984年11月17日發行給仍是 NBA 新星的邁克爾·喬丹穿着,經歷了接近30年,現時除了主線「Air Jordan」外,還有其他支線產品,包括Air Jordan Force、6 rings、Air Jordan Spiz'ike等、亦出過不少套裝、特別版或限量款式。

過往,Air Jordan 都是邁克爾·喬丹的專用球鞋[2],除了他以外,其他球星並沒有穿着來比賽。首次有其他球星穿着 Air Jordan 比賽的是斯科蒂·皮蓬,他當時穿着了 Air Jordan X 比賽,並在鏡頭前抬起腳上的球鞋,做出手勢,貌似要求當時退休去打棒球的喬丹回歸NBA。自此,其他球星亦開始陸續地穿着。2001年起,耐克透過 Jordan Brand,開始招攬一些運動員作為旗下代言人,稱為「Team Jordan」(喬丹隊伍),亦不只限於籃球員,例如就有棒球手德瑞克·基特、賽車手丹尼·夏文林(Danny Hamlin)、傷殘田徑運動員埃普里·霍姆斯(April Holmes)等。而 Air Jordan XI 是歷來最受歡迎的AJ系列。

中國大陸的喬丹品牌(QiaoDan),為喬丹體育在中國所申請註冊的商標。2016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終裁定邁克爾·傑弗里·喬丹擁有中文「喬丹」的姓名權,但對漢語拼音「qiaodan」和「QIAODAN」不具有姓名權[2]。

品牌故事

空中飛人 (Air Jordan) 是耐克旗下以史上最著名的NBA球星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命名的系列。1985年,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以高薪合約被當時還是小廠家的體育用品生產商耐克(Nike) 簽約至旗下,耐克 (Nike) 更隨即為喬丹推出了第一款以喬丹命名的球鞋,即空中飛人 (Air Jordan) 系列的第一款。雖然這款球鞋在當時並不具備奇特的配色以及新奇的科技,但是誰都不曾想到,這居然會是一個神話的開始。

AIR JORDAN外底使用堅實的牽引力和出色的柔性。凹槽模仿人類腳的自然運動而設計。 Jordan Brand的湯姆Luedecke解釋說:「它的緯向工程實際相匹配的足跡。我們正在尋找一個腳印發現鞋的磨損最初發生地方,適量的牽引模式」。 喬丹品牌開發的專有編織技術和標準碳纖維並不會有什麼不同,但它的大小和形狀是有不同的。它提供了適量的剛性,同時還允許腳自然彎曲。

除了採用「腳踝處的保護繩」這一最新的科技理念之外,AIR JORDAN XX還想盡一切辦法利用LASER激光雕刻技術來凸現邁克爾·喬丹以及AIR JORDAN系列的輝煌過去。只要仔細觀察就不難發現,在AIR JORDAN XX鞋面處的魔術綁帶上,雕刻着大大小小、各式各樣、不同形狀的花紋,而這些花紋每一個又都是獨立的整體,其中,我們可以找到喬丹在職業生涯中的最高得分;我們還可以看到喬丹的生日;或者,那部轎車可以引起你的注意,因為那是喬丹所購的第一輛轎車;還有一隻擁有6個手指頭的手,它要表達的意思其實是說,喬丹已經擁有6枚總冠軍戒指

而今,Air Jordan XX對於大多數的鞋迷來說,已經不再是什麼稀奇的東西。但是Air Jordan XX在2005年推出所具備的意義,卻不應該被我們所忘記。對於我們來說,Air Jordan XX鞋面上的花紋是一種附加在歷史上的言語,它表露的是此前20載的風雨,記載的,卻是喬丹以及空中飛人 (Air Jordan) 系列在過去20載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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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