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糧食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長春市糧食局,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春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6號),設立長春市[1]糧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加強對全市糧食(含食用油,下同)安全保障問題的研究落實,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加強對全市糧食購銷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糧食流通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全市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承擔全市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任務。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社會糧食供需平衡調查和成品糧油市場價格監測與統計分析;研究提出市場調控措施和啟動糧油應急預案的建議;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指導和幫助災區糧食供應;保障軍隊糧食供給。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糧食質量標準化工作;指導糧食產業化發展;組織開展糧食流通領域有關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加工的統計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協會工作。
(五)負責推進糧食產後減損安全保障工程。指導農戶科學安全儲糧,組織儲糧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提高儲存糧食品質,促進農民增收。
(六)負責對糧食經營企業銷售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糧食質量鑑定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成品糧油質量檢驗監測工作。
(七)負責市直企業政策性財務掛帳的管理。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長春市糧食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東北亞區域性中心城市 ,長春市人民政府,2020-05-20
- ↑ 《中國的糧食安全》白皮書(全文) ,搜狐,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