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程彈道導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遠程彈道導彈(英語:intermediate-range ballistic missile,縮寫:IRBM)是將彈道導彈依射程進行分類時的一個子類。通常它的範圍被限定為地對地導彈。
國際上對此沒有一個完全統一的定義,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遠程彈道導彈的說法,而是將射程為1000至5500公里的彈道導彈統稱為中程彈道導彈;美國導彈防禦署遠程彈道導彈定義為射程在3000至5500公里之間的地對地彈道導彈(同時將射程為1000至3000公里的彈道導彈稱為中程彈道導彈)。本文使用的是美國的定義。
研製遠程彈道導彈可能成為一國研製洲際導彈的中間步驟。遠程彈道導彈曾經在世界上大量裝備。1987年,美國與蘇聯簽訂了《美利堅合眾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於銷毀中程和中短程導彈之條約》,根據此條約,這兩國的中程和中短程導彈被全部銷毀。目前中程和中短程導彈主要在中等大國和第三世界國家服役。朝鮮和伊朗研究中程彈道導彈的可能計劃引起了西方國家普遍的擔心,因為這兩個國家擁有的中程導彈將威脅到歐洲和美國的亞洲盟國[1]。
武器概述
由於各國所處地理位置和作戰對象不同,對洲際導彈的射程規定也不一致。按飛行彈道分為洲際彈道導彈和洲際巡航導彈;按發射點與國際位置分為地地洲際導彈和潛地洲際導彈,是戰略核武器的重要組成部分。
自V-2彈道導彈問世以來,以固體火箭發動機為動力的彈道導彈(特別是核導彈),已成為當代殺傷破壞力最大、威懾力最強的武器系統。除聯合國「五常」和印度外,不少國家也都想擁有它,其中最具實力的就是日本。
相關知識
短程彈道導彈(SRBM): 小於1000千米(公里)。
中程彈道導彈(MRBM): 1000千米-3500千米。
次洲際彈道導彈(SCBM): 3500千米-5500千米。
洲際彈道導彈(ICBM): 大於5500千米。
潛射彈道導彈(SLBM): 沒有射程限制, 但一般至少達到中程彈道導彈。
洲際彈道導彈又細分為有限洲際彈道導彈(LICBM): 5500-8000千米; 完整洲際彈道導彈(FICBM): 大於8000千米[2]。
視頻
遠程彈道導彈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人類第一個遠程彈道導彈 ,個人圖書館,2020-01-26
- ↑ 導彈分為近程、中程、遠程和洲際彈道導彈,那麼它們如何區分 ,搜狐,201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