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耶律德光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重新導向自 辽太宗)
前往: 導覽搜尋

遼太宗耶律德光(902年11月25日-947年5月15日),大契丹國第二位皇帝(927年12月11日至947年5月15日在位),在位20年。字德謹,契丹耶律堯骨,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次子。947年2月24日,遼太宗耶律德光將國號由「大契丹國」改為「大遼」,成為遼朝首位皇帝。

生平

遼太祖天贊元年(922年),被任命為天下兵馬大元帥,隨同太祖參加了一系列征服戰爭,尤其是在南征幽州、西征吐谷渾回鶻期間,戰功卓著。天顯元年(926年),又隨同太祖滅渤海國,作為前鋒攻克渤海首都忽汗城

天顯元年七月二十七日(926年9月6日)遼太祖死後,述律后稱制,耶律德光總攬朝政,927年12月11日,在述律后的支持下即位。天顯六年(930年),割據原渤海國疆域的東丹王耶律倍南逃後唐,耶律德光統一了契丹。

天顯十一年(936年),後唐河東節度使石敬瑭以稱子、割讓燕雲十六州為條件,乞求耶律德光出兵助其反對後唐。耶律德光遂親率5萬騎兵,在晉陽城下擊敗後唐軍,冊立石敬塘為後晉皇帝。其後,更率軍南下上黨,助石敬塘滅後唐。

割取燕雲十六州後,耶律德光採取「因俗而治」的統治方式,實行南北兩面官制度,分治漢人和契丹。又改幽州為南京、雲州為西京,將燕雲十六州建設成為進一步南下的基地。

會同四年(944年),後晉出帝石重貴即位,拒不稱臣。耶律德光於是率軍南下。會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947年1月10日),耶律德光率軍攻入後晉首都東京汴梁(今河南開封),俘虜後晉出帝石重貴,滅後晉。

會同十年正月初一(947年1月25日),耶律德光以中原皇帝的儀仗進入東京汴梁,在崇元殿接受百官朝賀[1]大同元年二月初一(947年2月24日),耶律德光在東京皇宮下詔將國號「大契丹國」改為「大遼」,改會同十年為大同元年,升鎮州為中京[2]

大同元年四月初一(947年4月24日),因遼人實施的「打草穀」物資掠奪政策導致中原反抗不斷,無法鞏固統治,耶律德光被迫離開東京汴梁,引軍北返,在臨城縣(今河北省臨城縣)得熱疾。四月二十二日(947年5月15日),在欒城縣殺胡林(今河北石家莊市欒城區西北)病逝[3],遼人將耶律德光的屍體破腹,取出內臟,裝入幾斗鹽,帶回北方,時人稱為「帝羓」,即「皇帝醃肉」之意[4][5][6][7][8]

宰輔

家庭

兄弟姐妹

后妃

子女

評價

  • 元朝官修正史遼史脫脫等的評價是:「太宗甫定多方,遠近向化。建國號,備典章,至於厘庶政,閱名實,錄囚徒,教耕織,配鰥寡。求直言之士,得郎君海思,即擢宣徽。嘉唐張敬達忠於其君,卒以禮葬。輟游豫而納三克之清,憫士卒而下休養之令。親征晉國,重貴面縛。斯可謂威德兼弘,英略間見者矣。入汴之後,無幾微之驕,有「三失」之訓。《傳》稱鄭伯之善處勝,《書》進《秦誓》之能悔過,太宗蓋兼有之,其卓矣乎!」[10]
  • 契丹國志》論曰:太祖之興,燎灰灼原矣!太宗繼之,承祖父遺基,擅遐陬英氣,遂登大寶,誕受鴻名。然石郎之消息,乃中原之大禍。幽、燕諸州,蓋天造地設以分番、漢之限,誠一夫當關,萬夫莫前也。石晉輕以畀之,則關內之地,彼扼其吭,是猶飽虎狼之吻,而欲其不搏且噬,難矣。遂乃控弦鳴鏑,徑入中原,斬馘華人,肆其窮黷。卷京、洛而無敵,空四海以成墟。謀夫虓將,卒莫敢睨,而神州分裂,強諸侯代起爲帝,亦莫之究矣。[11]

註釋

  1. 《遼史》卷四《太宗本紀下》記載:會同九年「春正月丁亥朔,備法駕入汴,御崇元殿受百官賀。」
  2. 《遼史》卷四《太宗本紀下》:二月丁巳朔,建國號大遼,大赦,改元大同。升鎮州為中京。
  3. 《方輿紀要》卷14欒城縣:殺虎林,「宋白曰:唐武后時,突厥入河北,官軍襲擊之,突厥多死於此,因名。後晉末,契丹主耶律德光入汴,既而北還,至臨城病作,及欒城病甚,行至此而死,即斯地也」。
  4.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一》:十六日,次於欒城縣殺虎林之側,時德光已得寒熱疾數日矣,命部人齎酒脯,禱於得疾之地。十八日晡時,有大星落於穹廬之前,若迸火而散,德光見之,西望而唾,連呼曰:「劉知遠滅,劉知遠滅!」是月二十一日卒,時年四十六,主契丹凡二十二年。契丹人破其屍,摘去腸胃,以鹽沃之,載而北去,漢人目之為「帝羓」焉。
  5. 《新五代史·卷七十二 四夷附錄第一》:德光行至欒城,得疾,卒於殺胡林。契丹破其腹,去其腸胃,實之以鹽,載而北,晉人謂之「帝羓」焉。
  6. 《資治通鑑·卷二百八十六·後漢紀一》:契丹主至臨城,得疾,及欒城,病甚,苦熱,聚冰於胸腹手足,且啖之。丙子,至殺胡林而卒。國人剖其腹,實鹽數斗,載之北去,晉人謂之「帝羓」。
  7. 《太平廣記·卷第五百·雜錄八》:晉開運末,契丹主耶律德光自汴歸國,殂於趙之欒城。國人破其腹,盡出五臟,納鹽石許,載之以歸。時人謂之「帝羓」。
  8. 《虜庭事實》:北人喪葬之禮,蓋各不同。漢兒則遺體,然後瘞之,喪凶之禮,一如中原。女真則以木槽盛之,葬于山林,無有封樹。惟契丹一種,特有異焉。其富貴之家,人有亡者,以刃破腹取其腸胃滌之,實以香藥、鹽礬,五彩縫之;又以尖葦筒刺於皮膚,瀝其膏血,且盡,用金銀為面具,銅絲絡其手足。耶律德光之死,蓋用此法。時人目為「帝羓」。信有之也。
  9. 《遼史》,列傳第二,宗室
  10. 《遼史·太宗本紀》
  11. 《契丹國志》,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