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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互聯網協會,成立於2016年8月16日,其主要業務範圍:制訂互聯網行業標準、規範、自律公約,促進會員溝通協作;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要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開展行業發展調研、人員培訓、公益活動。

基本內容

石嘴山市互聯網協會,成立於2016年8月16日,由石嘴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跟石嘴山市網絡和信息化辦公室牽頭,首屆會長由寧夏天成興榮網絡總經理蔡芳清擔任。

石嘴山市互聯網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是:石嘴山市互聯網協會,英文名稱:Internet Society of SZS,縮寫:ISSZS。

第二條本會是由石嘴山市互聯網行業及與互聯網相關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自願結成的區域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以創新的思維、協作的文化、開放的平台、有效的服務為指導思想,為會員需要服務,為行業發展服務,為政府決策服務。

第四條本會接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石嘴山市網絡安全信息化辦公室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石嘴山市民政局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的住所設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區裕民南路557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團結石嘴山市互聯網行業相關企業、社會組織,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和業界的願望及合理要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向會員宣傳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二)制訂並實施互聯網行業自律規範和公約,協調會員關係,調解會員糾紛,促進會員間的溝通與協作,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維護石嘴山市網絡與信息安全、行業整體利益和用戶權益。

(三)開展石嘴山市互聯網行業發展狀況、新技術應用以及其他影響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發布統計數據和調研報告,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為業界提供相關信息服務。

(四)開展石嘴山市互聯網發展與管理相關的研討、論壇、年會等活動,促進互聯網行業交流與合作,發揮互聯網[1]對我國經濟、文化、社會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作用。

(五)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授權或委託,制訂互聯網行業標準與規範,開展行業信用評價、資質及職業資格審核、獎項評選和申報推薦等工作。

(六)開展石嘴山市網絡營銷技術培訓,構建招商平台,研究推廣網絡營銷技術,推廣網上創業,參與石嘴山市互聯網政策、規範和標準制訂等事務。

(七)開展石嘴山市互聯網公益活動,引導會員單位增強社會責任,維護行業良好風尚。

(八)開展石嘴山市法規、管理、技術、人才等專業培訓,提高會員單位管理及服務能力,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

(九)開展石嘴山市網絡文化活動,引導網民文明上網。根據授權受理網上不良信息及不良行為的投訴和舉報,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不良信息處置工作,淨化網絡環境。

(十)承擔會員單位或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本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是依法成立的與互聯網行業相關的企業 及社會組織;

(五)遵守石嘴山市互聯網行業自律規範和公約。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書面入會申請;

(二)理事長辦公會研究審核後提交理事會批准;

(三)由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意見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符合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聲譽和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包括: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況,經理事長授權,理事會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可以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 、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向理事會提名秘書長候選人,由理事會選舉;

理事長辦公會議參加人員包括理事長、相關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秘書處各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六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制定本會中、近期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2]、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組織落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本會根據開展活動的需要,依據業務範圍的劃分和會員組成特點,可設立分支機構。

分支機構由本會的會員組成,應當在本會授權範圍內開展活動。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承擔委託任務的服務收入;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用於其他目的,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 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經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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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理事長

參考文獻

  1. 互聯網發展趨勢 ,搜狐,2022-07-13
  2. 分支機構那些事,一文全明白!,搜狐,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