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自然資源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門市自然資源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江門市機構改革方案》、《江門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市自然資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海洋局牌子[1]。
江門市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組織起草有關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信息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本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體制機制。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監督各市(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負責市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管理工作。調處土地、礦產資源、海洋、林權等自然資源權屬爭議。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組織實施考核。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統籌指導全市土地儲備工作。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開展節約集約利用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全市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以下簡稱「三舊」改造)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三舊」改造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配合上級部門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落實上級國土空間規劃政策,負責建立市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政策性規劃,配合部門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組織編制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規劃的法定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配合上級部門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2]、城鎮開發邊界等。制定城鄉規劃管理的技術標準和制度並監督實施。協調區域規劃管理工作。
(七)負責建立健全本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八)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海洋生態、海域海岸線和海島修復、林業生態修復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落實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上級委託的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工作,參與或組織調處礦產資源勘查爭議和糾紛。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問題。組織礦產資源調查。
視頻
江門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新征程,新使命,新擔當 --江門市自然資源局正式掛牌 ,搜狐,2019-01-10
- ↑ 規劃詞典」國土空間規劃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劃定,搜狐,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