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澳公共運輸交匯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水泉澳公共運輸交匯處(Shui Chuen O Public Transport Interchange),位於新界沙田區水泉澳廣場北翼旁,乃一採用平行式月台設有隻供專營巴士使用的鋸齒形月台與專綫小巴專用的平行式車坑,出入口連接多石街,另有的士站在交匯處外多石街路旁。
目錄
總站路線資料(巴士)
九龍巴士47A線
沙田(水泉澳) ↔ 葵芳(南)
- 註:逢星期一至六早上06:45-08:35(假日除外)往葵芳(南)方向的班次均不停沙田市中心。
九龍巴士83A、83X線
83A 沙田(水泉澳) → 觀塘碼頭 只於星期一至五早上繁忙時間服務。
83X 沙田(水泉澳) ↔ 觀塘碼頭
- 註:逢星期一至五早上07:10-09:00的班次以黃泥頭為總站,乘客於此段時間內請乘坐83A線。
九龍巴士89S線(特別班次)
水泉澳 → 烏溪沙站(星期一至五早上繁忙時間早向服務) 2017年12月9日開辦的89S線,循環來往圓洲角及烏溪沙站,依次途經亞公角街、耀安邨、馬鞍山市中心及錦英路至烏溪沙站後,便直接取道馬鞍山繞道返回富安花園。星期一至五早上班次以水泉澳為起點站,以烏溪沙站為總站,不設回程服務。
九龍巴士287X、287P線
287X 沙田(水泉澳) ↺ 佐敦(經旺角) 287P 沙田(水泉澳) → 旺角(經大角咀及佐敦)
九龍巴士288、288A、288B、288C線
288 水泉澳 ↺ 沙田市中心 288A 水泉澳 ↺ 沙田市中心 只於星期一至五早上上課日服務。
288B 水泉澳 → 源禾路(禾輋邨) 只於星期一至五早上上課日服務。
288C 沙田(水泉澳) → 大圍站 只於星期一至五早上上課日服務。
過海隧道巴士682B線
水泉澳邨 ↔ 柴灣(東) 只於星期一至五繁忙時間服務。
過海隧道巴士982X線 (早上特別班次)
沙田(水泉澳) → 灣仔(菲林明道) 只於星期一至五早上繁忙時間服務。
龍運巴士NA41線
沙田(水泉澳) ↔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經機場客運大樓)
途經路線資料(巴士)
九龍巴士N283線
尖沙咀東(麼地道) → 沙田(黃泥頭)
過海隧道巴士182X線
中環(港澳碼頭) → 沙田(愉翠苑) 只於星期一至五下午繁忙時間服務。
過海隧道巴士982X線(黃昏班次)
金鐘(東) → 沙田(愉翠苑) 只於星期一至五下午繁忙時間服務。
途經路線資料(專線小巴)
新界區專線小巴813線
水泉澳 ↺ 石門
新界區專線小巴813A線
水泉澳 ↺ 沙田醫院
新界
新界(英語:New Territories)是香港全境三大地域之一,與中國大陸深圳市接壤,也是香港境內除香港島及九龍半島外的其餘區域。新界可以分為兩大部份,分別是與九龍半島相連的新界內陸和以大嶼山為主的233個島嶼所組成的離島。新界內陸面積為747.18平方公里,連同233個離島計算,總面積則為975.23平方公里,佔香港陸地總面積接近90%,而57%香港人口居於新界。
歷史
新界西貢區黃地峒曾發現三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文物,說明新界地區歷史悠久。
中石器時代的文物暫時未有發現,新石器時代中期( 距今約七千年前)的文物在一九九零年代興建赤鱲角機場時於大嶼山扒頭鼓出土. 新界的西貢,南丫島等地不時有新石器時代至近代的文物出土.
秦始皇平定百越之後,今天的新界被納入爲秦境,屬番禺縣管轄。由東晉中期至明朝初期期間,今天的新界之地曾分別屬寶安縣、東官縣、東莞縣,廣州府等行政區管轄。至明朝,寶安縣改名爲新安縣,竝屬之管轄。直至1898年6月9日,即英國在香港島建立殖民地的56年後,英國政府與清政府在北京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由九龍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土地,連同附近233個島嶼,為期99年,到1997年6月30日為止。然而在1899年4月14日,英國在接管新界時,遭新界原居民反抗,爆發新界六日戰,4月19日才正式接管。自此,原屬新安縣(即寶安縣)之深圳河以南土地(包括新界、新九龍)才屬於英國管有。
英軍管有新界時,香港島已發展成一個現代化、商業化的對外開放城市,新界則仍然是一個相對落後和傳統的農業社會[1]。港督卜力基於駱克的報告及建議,決定對新界採用間接管治的方針,採用一套較近似於中國人的制度,即由鄉親父老來治理鄉村,並表明土地等私人財產可繼續由私人擁有,民間風俗、習俗也依舊不變[2]。
由於新租借的土地並沒有統一名稱,所以英國人便把這塊土地稱為「New Territories」(即「新領土」),中文名稱「新界」,可指為「新的租界」之意。分隔租借地(新界)和割讓地(九龍)的界限線後來發展為界限街。惟因城市發展,界限街以北至九龍群山以南之土地已歸入九龍一部分,稱為「新九龍」。但根據《香港法例》第1章釋義及通則條例附表5,新界的定義仍包括新九龍。
此外由於十八區區界變更,新界的範圍亦隨着改變。
值得留意的是,由於按《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原先為香港新界範圍內的水域及濕地,根據《香港法例》第591章第5條,位於深圳的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被視為位於位於新界以內、新九龍以外,香港可以自2007年7月1日(口岸啟用日)以租借方式(原定租金為每年7百萬港元,2018年起改為每年1千元人民幣象徵式租金)在該處恢復治權。
參考文獻
- ↑ James Hayes. 《新界百年史》.
- ↑ 香港故事 一場被抹去的香港新界戰事—新界六日戰. 香港01. 2017-08-23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