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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社會 |
中文名: 農業社會 特 征: 社會管理原則是家長制,人治為政治系統運行的基本方式 又 稱: 傳統社會 |
以農業生產為主導經濟的社會。在西方傳統的發展理論中用以代表工業社會之前的社會發展階段。有時又稱傳統社會。學者丹尼爾·貝爾對把人類歷史劃分為三個階段:前工業社會、工業社會和後工業社會。農業社會是前工業社會的一種形態。[1]
特徵
與工業社會相比,農業社會的特徵大致歸為:
①以家庭為基本生產單位、以手工為主要生產方式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在社會中占主導地位,生產的目的主要是為滿足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交換。
③競爭機制不健全,生活節奏緩慢,因而,社會的變革也非常遲緩。
然而,農業社會中人與自然之間保持有一種順應的關係,因而人們擁有一個優越的生態環境或生存空間;日常生活中人際交往的人情味濃厚;節奏舒緩的生活使人較少心理的緊張和精神的壓抑;倫理型的規範對於抑制一般性的越軌行為有着不可替代的效力。
農業社會的經濟
農業社會的經濟以農業為主。農業社會的農業是指原始農牧業,稱為第一層次的農業。原始農牧業是以人力、畜力為動力,以簡單的手工農具為設備,靠天吃飯的農牧業。當時的手工業,如:手工紡織、制陶、打鐵、鑄銅等是工業社會的雛型。18世紀以前的幾千年,人類社會都處於農業社會。
參考來源
- ↑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加快農墾現代農業建設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