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開福德祠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新開福德祠,是位於臺灣苗栗縣大湖鄉新開村、台3線旁的土地祠,合祀因興建鯉魚潭水庫而被迫拆遷的十五尊土地公。
沿革
1987年起,新開村的土地祠們陸續因興建鯉魚潭水庫,暫放至新開村社區活動中心。1993年3月24日,新開村民的遷建委員會請省水利處水資源工程單位,撥用大湖鄉南湖段等四筆徵收公地作為建廟用地,但主管單位不予同意。以往苗栗縣的類似例子有永和山福德祠,卻是由信徒自己捐出土地,再由委員會領取補償遷造費及信徒樂捐建造。
1994年10月21日,新開村舉行村民大會,村民對公所表示當初省水利處曾允諾提供土地及經費,興建收容淹沒區的土地公們,但迄今未見下文,對居民的宗教信仰生活影響甚大。
1998年3月10日,省水利處再函知土地公祠遷移案請自行處理,不再補助,引起地方激憤。該年8月6日,鄉長透過省議員林久翔、陳超明向省水利處中區水資源局反映,設法補助建廟經費五百五十萬元,另外用地已由地方覓妥,地價為二百萬元,請一併補助。10月12日,鯉魚潭水庫管理中心派員與大湖鄉長黃碧忠協商水庫淹沒區廟祠遷移問題。
1999年底,藉由由水利署補助五百萬,公所在新開村辦公處旁購買二百坪山坡地農牧用地,並申請變更編定為寺廟用地。2000年6月底,鯉魚潭水庫士林發電廠完成導水路通水後,蓄水在11月達標高306公尺的滿水位。於是村民在該年陸續把會被淹沒的土地公全遷到幸福新城福德祠。
2004年七二水災鯉魚潭水庫擋水閘門脫落事件,水庫管理局雇請蛙人花一個多星期都無效。當時7月9日,海軍救難大隊潛水員潛到60公尺水底,將鋼纜繫在閘門鞘環,但兩部捲揚負載有嚴重落差,一條鋼纜收緊,另一條鋼纜卻鬆弛,無法順利拉起閘門,現場人員無法確定原因,搶救行動受挫。行政院長游錫堃聽從地方建議,備果品祭拜大壩下方岸邊、新開村16鄰的吳屋伯公求幫忙,祭拜結束後兩個小時,閘門就打開,一時傳為佳話。
淹沒區的土地神,以吳屋伯公最晚遷移。2004年底,作為合祀的廟宇在新開村活動中心旁開始動工,所有權屬公所。共合祀十五尊土地公及三尊土地婆,其中村民祭祀的七大將軍,因和土地公的神階不同,因此採分開建築。
土地祠
土地廟,又稱土地公廟、福德廟或伯公廟,為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佈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佈。在1949年以前,凡有漢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地方——土地廟。
土地廟在中國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開始信仰自由[1] 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蒸蒸日上的恢復民間信仰和社會的逐漸發展,便有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這些土地廟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的信仰中心,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這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就以當時農村小學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為藉口和理由,來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但仍舊無法破壞民間信仰的力量。部分地區官方就以破除迷信為藉口而進行強行拆除,這股土地廟信仰復興的熱潮最終還是被大陸官方鎮壓了。然而實際上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佈因地而異。台灣因為擁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有相當多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
與農村地區的土地廟相對的,是供奉城市守護神的城隍廟。
土地神
土地神又稱「福德正神」、「土地公」、「土地公伯」、「土地伯公」、「土地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一般稱為「大伯公」。民間信仰最為普遍的眾神之一,流行於漢族地區及部分受漢族文化影響的少數民族也有信仰。土地神屬於中國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在1949年及其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現象。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現代多屬於祈福、保平安、保收成之意。土地神也是道教諸神中地位較低,也是與人民較親近的神祇。
土地廟的造型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祠,現今台灣甚至有工廠開模以水泥灌製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中國大陸土地廟
潮汕土地廟
土地神在潮汕俗稱為伯公。土地廟亦稱伯公廟或寫作福德老爺廟、福德古廟。每家每戶家中都會有伯公神位,商鋪也不例外。伯公廟規模通常不大,但分布最為普遍,田野、山嶺、村口、街衢,在在皆有。福德老爺身旁通常伴有福德老爺夫人,是和藹可親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