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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石銘》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續筆》卷一。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原文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太宗皇帝書此,以賜郡國,立於廳事之南,謂之《戒石銘》。按成都人景煥,有《野人閒話》一書,乾德三年所作,其首篇《頒令箴》,載蜀王孟昶為文頒諸邑云:「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長,撫養惠綏。政存三異,道在七絲。驅雞為理,留犢為規。寬猛得所,風俗可移。無令侵削,無使瘡痍。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賦輿是切,軍國是資。朕之賞罰,固不逾時。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爾為戒,體朕深思。」凡二十四句。昶區區愛民之心,在五季諸僭偽之君為可稱也,但語言皆不工,唯經表出者,詞簡理盡,遂成王言,蓋詩家所謂奪胎換骨法也。

譯文

「你們做官得的薪俸,都是人民血汗膏脂;雖然百姓容易虐待,上天卻難欺騙。」宋太宗寫了這四句,頒發給各地方官員,立碑在公堂南面,稱做《戒石銘》。過去成都人景煥,著有《野人閒話》一書,是宋太祖乾德三年時作的。第一篇名《頒令箴》,記載了後蜀國主孟昶曾作文頒給各地方長官,說:「寡人十分關心百姓,為他們很晚才吃飯,天不明就起床。所以才給你們講這番話,望你們要愛護黎民百姓。治理地方要達到蝗蟲不入境、鳥獸懂禮儀兒童有仁心這三種異事出現,而達到聖人之治,關鍵還在於地方官們如彈琴一樣,把政務調理得好。要像驅雞那樣恰到好處,為政清廉的法規絕不能荒廢。政治要寬猛適當,才能移風易俗扶植正氣。不能讓百姓利益受到侵害,不能使百姓生活受到破壞。當官的虐待百姓很容易,可是上天卻難被你們欺瞞。田賦收入是國家切身要事,軍隊和政府都是靠百姓養活。寡人對你們的賞罰,是絕不會拖延時間的。你們做官所得的薪俸,都是人民的血汗膏脂。凡當百姓父母官的,沒有不懂得對百姓仁慈的。希望你們都要以此為戒,要很好地體會寡人這個意思。」共寫了二十四句。孟昶這一點愛護百姓的心思,在五代十國那些割據地方,稱王道霸的君主裡面,可以算是比較好的了。但他這篇文章語言不精練,唯有從中歸納出來的四句,言辭簡要,道理盡說,遂成為宋太宗的不朽名言。這種歸納法,就是詩人們常用的脫胎換骨的寫作方法呀!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2]。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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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