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林業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延安市林業局,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延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10〕6號),設立延安市林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2018年4月,獲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榮譽。
2019年8月,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表彰為「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先進集體」。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1]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加強全市濕地保護、防沙治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加強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
(三)加強林木、林地權屬管理,依法維護林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關於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細則、辦法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和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自然保護區的調查統計、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建設。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監督管理的責任。監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實施,承擔林地征占用審核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及經營加工。
(四)制定全市造林綠化規劃、年度計劃及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的建設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工作。負責林木種子、苗木的管理,指導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疫源疫病監測、經營利用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市境的審批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濕地保護及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自然保護區及濕地保護建設規劃,指導濕地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七)承擔林木、林地等林權管理工作。執行中、省、市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經營體制改革的意見,調處林權糾紛,推進林業改革,維護林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監督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林權流轉及林權糾紛、林地承包糾紛的調處仲裁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承擔全市乾果經濟林的發展、技術指導和管理工作,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2]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參與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價格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建立和實施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提出林業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資金安排建議;監督管理林業國有資產和各項林業建設資金、基金的使用。
(十)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負責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監測工作。
(十一)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延安市林業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我國野生動植物資源利用的現狀與保護 ,搜狐,2020-09-22
- ↑ 【政策】關於印發《林業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搜狐,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