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州市公安局,是廣州市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廣州市人民政府、廣東省公安廳雙重領導[1]。各縣(縣級市)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
2019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集體一等功集體」。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屆「政法系統新媒體應用案例」推選活動獲獎名單揭曉,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獲得全國公安系統「十佳新媒體案例獎」。
主要職責
廣州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中央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統一領導指揮全市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預測全市社會治安狀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為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負責全市公安人民警察隊伍的統一管理,具體組織實施公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人事工作。
(四)指導、檢查、督促本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組織實施紀檢、監察和督察工作。
(五)指導該市各級公安機關對刑事、治安案件的偵查工作;依法進行治安管理工作,維持社會治安秩序;組織協調偵查、處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
(六)負責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廣州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2]。
(七)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負責戶口和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
(九)指導、協調本市交通、林業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事企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對保安行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十)依法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消防建設規劃和工程的審查、驗收工作;組織、實施滅火救災、搶險救援工作。
(十一)負責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等場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來穗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主要領導和知名人士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組織公安科研工作;規劃公安通信、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消防技術建設;為全市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通信、後勤、裝備等服務。
視頻
廣州市公安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天源迪科與廣州市公安局科技通信處簽署大數據規劃諮詢合作協議 ,搜狐,2012-12-27
- ↑ 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內設機構職能介紹,中公教育網,2012-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