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午之難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壬午之難發生於1402年,是中國明朝時期,燕王朱棣在靖難之役中獲勝後殺害忠於建文帝大臣的事件。朱棣攻破南京後,建文帝朱允炆焚宮自盡,朱棣隨後即位。而建文一朝,朝臣600餘人,只有29人投降。朱棣勃然大怒,對建文帝臣屬開展清算和鎮壓,忠於建文帝的大臣被殺者一百二十人,更有甚者滅方孝孺[1] 十族,坐死者達八百七十三人。當時為中國農曆壬午年,故稱壬午殉難。
遇害和自殺人數
谷應泰所寫的《明史記事本末》中詳細記載了遇害和自殺的官員,詳見如下:
- 方孝孺
- 廖鏞
- 林嘉猷
- 方孝友
- 兵部尚書鐵鉉,磔至死。
- 戶部侍郎卓敬,誅三族,沒其家。
- 禮部尚書陳迪,遂凌遲死。宗戚被戍者一百八十餘人。
- 刑部尚書暴昭,先去其齒,次斷手足,罵聲猶不絕,至斷頸乃死。
- 左僉都御史景清,與弟國、母袁氏同日受刑於聚寶門外。
- 右副都御史練子寧,被殺。
- 兵部尚書齊泰,從兄弟敬宗、宰皆死。
- 太常卿黃子澄,族其家。
- 吏部尚書張紞,遜國後,自經死。侍郎毛太,燕兵起,數上封事,條方略。紞死,太亦死。
- 禮部侍郎黃觀,銼於市,籍其家。
- 蘇州知府姚善,自殺
- 翰林修撰王叔英,自殺。夫人金氏亦自經死,二女俱赴井死。
- 翰林王艮,鴆死。
- 浙江按察使王良,投水死。
- 兵部郎中譚翼,赴火死,妻鄒氏、子謹自縊。
- 御史曾鳳韶,自殺。
- 衡府紀善周是修,自殺。
- 監察御史魏冕,亦不食死。
- 刑科給事中葉福,守金川門,兵入死之。
- 大理寺丞鄒瑾,與甥魏冕同毆徐增壽於朝,請誅之。京師陷,自殺。詔誅其族,凡男婦四百四十八人。
- 戶科給事中陳繼之,被執,責問不屈,磔於市。
- 大理寺丞劉端,約刑部郎中王高同棄官去。朱棣怒,立捶殺之,戍其家。
- 駙馬都尉梅殷,被殺。
- 谷府長史劉璟,辮髮自經死。
- 漳州府學教授陳思賢,執送京師,思賢與六生,皆死之。
- 參軍斷事高巍,自殺。
- 大常寺少卿盧原質,少從方孝孺游。後文皇召見,不屈,死之,族其家。
- 教授劉政聞孝孺死,痛哭不食斃。
- 刑部右侍郎鬍子昭,坐方黨受戮。
- 右副都御史茅大方,與其子順童、道壽、文生同日棄市。
- 僉都御史司中,召見,不屈,命以鐵帚刷其膚肉,至盡而死。姻婭同死者八十餘人。
- 監察御史鄭公智,坐方黨,召見,不屈,死之,戍其族。
- 大理寺少卿胡閏,文皇以族誅恐之,閏不屈。命力士以瓜落其齒,齒盡,罵聲不絕。文皇大怒,縊殺之,以灰蠡水浸脫其皮,剝之,實以草,懸武功坊。
- 監察御史高翔,殺之,沒產誅族。
- 刑部尚書侯泰,京師失守。下錦衣衛。泰不屈,死之。妻曾氏配象奴,弟敬祖、子(王巳)皆論死,籍其家。
- 左拾遺戴德彝,被執,責問不屈,死之。德彝死時,有兄俱從京師,嫂項氏家居,聞變,度禍且赤族,令盡室逃,並藏德彝二子于山間,毀戴族譜,獨身留家。及收者至,一無所得,械項氏焚炙,遍體焦爛,竟無一言,戴族遂全。
- 戶部侍郎郭任,不屈,死之。子經亦坐死,少子金、山、保戍廣西,三女給配。
- 戶部侍郎盧迥,不屈,縛就刑,長謳而死。
- 袁州太守楊任,與黃子澄謀求舊君,以圖大舉,事泄,被執至京,磔於市。子禮、益坐死。藉產族誅,親戚莊毅衍等百餘家皆遠戍。
- 禮部侍郎黃魁,不屈,死之。
- 御史連楹,立金川門下,自馬首數文皇,詞色不屈,命收之,引頸受刃,白氣沖天,屍僵立不仆。
- 太常少卿廖升,聞茹瑺使燕軍還,痛哭與家人訣,自縊死。
- 監察御史王度,奉敕勞軍徐州,比還,鳳陽失守,方孝孺與度書,誓死社稷。壬午秋,坐黨戍賀縣千戶所,以語不遜論死,誅其族。
- 監察御史董鏞,會諸御史中有氣節者於鏞所,相誓以死。後被執論死,女發教坊,姻族死戍者二百三十人。
- 監察御史甘霖,被執,抗言求死,從容就戮。子孫相戒,不復求仕。
- 御史林英,劾李景隆誤國,謫知瑞安。賜還,同王叔英募兵廣德,力屈,自經。妻宋氏系獄,亦自經死。
- 監察御史丁志,方燕兵逼京城,謂妻韓氏曰:「師至城必克,吾惟一死報國。汝其攜幼子潛歸,撫之,以延丁氏後。」及兵入,被執,不屈,死之。晉府長史龍鐔,被執,不屈,死之。有收其遺骨,得所自書贊云:「捐生固殞,弗事二主。別父與兄,忍慟肝腑。盡忠為臣,盡孝為子。二端於我,歸於一所。」
- 宗人府經歷宋征,嘗上疏請削罪宗屬籍,數言李景隆失律,懷二心。被執,責問不屈,遂磔之,誅其族。
- 徽州知府黃希范,聞金川門失守,素服不治事,坐與長史程通善,嘗共上防禦策,論死,籍其家。
- 遼府長史程通,上防禦燕兵數千言。衛士紀綱者,方幸遼王,通輒辱之,文皇即位,綱乘間言通有封事指斥,遂械通論死,家人戍遼。簿錄其家,得遺書數百卷而已。
- 賓州知州蔡運,有善政,遜國後,論死,百姓憐而思之。
- 北平按察僉事湯宗,上言按察使陳瑛密受王府金錢,有異謀,逮瑛謫廣西。遜國後,瑛召還,窮治建文諸臣,宗論死。
- 盧振,當燕兵起時,與徐輝祖攻守力為多,後逮至京,不屈,榜振名,數其罪,殺之,誅其族。
- 監察御史巨敬,被執,不屈,死之,誅其族。
- 戶科給事中韓永,遜國後,杜門不出,召入見,欲復其官。曰:「吾王蠋耳,何以官為?」不屈死。
- 國子監博士黃彥清,在駙馬都尉梅殷軍中,私諡建文帝,論死,並逮從子貴池典史金蘭等系獄。
- 僉都御史程本立,出為江西副使,未及行,值北師渡江,本立悲憤自縊死。詔奪其恩典,籍其家,只敝衣數襲而已。
- 給事中龔泰,北兵渡江,奉命巡城,泰與妻傅氏訣曰:「國事至此,我自分必死。爾第攜幼稚歸,否則俱溺井,無辱。」俄宮中火起,泰馳赴,為兵校所執,見文皇金川門,以非奸籍得釋,自投城下死。
- 四川都司斷事方法,為方孝孺所取士,文皇即位,諸司皆表賀,法不肯署名,尋被逮,舟過安慶,投江死。
- 指揮張安,被執,道亡,隱於樂清,以樵為業,人莫知其姓氏。自山采樵歸,聞京師陷,卓侍郎被殺,呼天號哭曰:「國既就篡,我不願為其民。」遂棄柴投水死。
- 工部侍郎張安國,當燕兵逼京師,與妻賈氏曰:「大事去矣,無能為也!余職非司馬,既不能率師應敵,又不能屈膝事人,奈何?」賈氏曰:「盍隱諸?」安國曰:「然。」乃與其妻乘舟入太湖,忽聞人說京師陷,皇帝自焚,安國大慟,與妻曰:「食人之祿而存身於新主之世,恥莫大焉!」乃鑿其舟以沉。
- 知府葉仲惠,以修《高帝實錄》,指斥燕師為逆黨,論死,籍其家。
- 刑部主事徐子權,聞練子寧死,慟哭賦詩,有「翹首謝京國,飛魂返故鄉」之句,自經死。
- 神策衛經歷周璇,建文時言事,擢僉都御史。遜國後,逮至京,不屈死。妻王氏、子蠻兒系獄。
- 御史謝升,建文時給兵餉,有功,後不屈死。父旺,子咬住戍金齒,妻韓氏,四女,發教坊司。
- 松江同知周繼瑜,募戰勇入援。文皇即位,械至京,不屈,磔於市。
- 徽州府知府陳彥回,奉命募義勇至京師赴援,被擒不屈而死。妻屠氏為奴。
- 給事中張彥方,改樂平知縣,勤王詔下,彥方糾義起兵,一邑響應。或阻之,彥方大哭曰:「君父在水火,吾可自緩乎!」遂率所部抵江口,遇燕遊兵執至樂平,梟其首,暴屍譙樓。時暑月經旬,顏面如生,無一蠅集。父老竊葬縣治之清白堂後。東平吏目鄭華亦不食死。
爭議
關於方孝孺的「誅十族」最早於祝枝山《野記》,一般認為非正史。《明史·方孝孺列傳》記載是「丁丑,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並夷其族」,意思是說明成祖殺了方孝孺父系一族,並未記載被滅十族,株連坐死847人(一作873人)等字眼。從《立齋閒錄》的記載也可以看出,被殺的這些人都是方家父系這一系的,沒有母系和妻系的人。與《明史》中記載的「(殺)方孝孺,並夷其族」可以相互印證[2]。
但崇禎年間的《寧海縣誌·方孝孺傳》、《明史紀事本末》、明末鄉賢大家黃宗羲的《方正學孝孺》、《文正方正學先生孝孺》等大量文獻都記載他被滅了十族。另外,崇禎年間編纂的《熹宗實錄》也記載了方孝孺被夷十族的故事,而且還記載了當年方孝孺的幼子被人救出,逃出生天,假借余姓延續方姓一脈,至天啟二年,方孝孺十世孫伏闕上書以聞,得以贈恤的故事。所謂誅十族只不過是後人為了造成戲劇性的效果,誇大事實所產生的。
過程
朱棣在靖難之役結束後,向金陵軍民發布公告:「諭知在京軍民:我本欲永遠守衛我的藩封,卻因奸臣弄權,作威作福,導致皇家骨肉被其殘害,不得不起兵誅殺之,目的是扶持社稷和保全親藩。現在平定京師,有罪的奸臣不敢赦免,無罪者也不敢濫殺;如有小人藉機報復,擅自綁縛、放縱、掠奪等而禍及無辜,非我本意。」
建文四年六月廿五,朱棣誅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滅其族。其中方孝孺一說被誅十族(九族加朋友門生),因方孝孺而被受牽連而死者共873人,充軍等罪者千餘人。因黃子澄受牽連的有345人。
此外,眾多建文舊臣如卓敬、暴昭、練子寧、毛泰、郭任、盧植、戴德彝、王敬止、王叔英、謝升、丁志方、甘霖、董鏞、陳繼之、韓永、葉福、劉端、黃觀、侯泰、茅大芳、陳迪、鐵鉉等等也都處決或自盡,史稱:「忠憤激發,視刀鋸鼎鑊甘之若飴,百世而下,凜凜猶有生氣。」他們的家屬和親人也被牽連,死者甚眾。被流放、逼作妓女及被其它方式懲罰的人也不少。明仁宗即位後,大部份人始獲赦免,而餘下的人的後代卻遲至明神宗時始獲赦免。建文遜位,朝野為之盡忠死節者甚眾,不及備載。
在大肆誅殺之外,當月,朱棣將魏國公徐輝祖禁錮,後釋放並削其爵位。輝祖死後,其子嗣魏國公爵。黃觀被朱棣所嫉恨,其狀元的身份被革去,故明代保持連中三元,受記錄的只有商輅一人。盛庸、平安(靈壁之戰降)、何福、駙馬梅殷等先後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