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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人稱「我朝賢佐,商公第一」
  • 《明史》評價道:「有明賢宰輔,自三楊外,前有彭、商,後稱劉、謝。」 [1]



商輅[lù](1414年3月16日-1486年8月17日),字弘載,號素庵,浙江嚴州府淳安縣(今杭州市淳安縣)人。明朝中期名臣。

商輅自幼天資聰慧,才思過人。於宣德十年(1435年)鄉試、正統十年(1445年)會試及殿試均為第一名,是明代近三百年科舉考試中第二個「三元及第」。郕王朱祁鈺監國時入內閣,參預機務。奪門之變後被削籍除名。成化三年(1467年)再度入閣,漸升為內閣首輔,官至少保、吏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等。孝莊錢皇后去世後,商輅與同僚彭時等據理力爭,最終使其得以袝葬裕陵。
晚年請求罷黜宦官汪直未果,於是力請辭官,以少保致仕。

居家十年後,於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去世,年七十三。獲贈太傅,諡號「文毅」。

著有《商文毅疏稿略》《商文毅公集》《蔗山筆塵》,纂有《宋元通鑑綱目》等。

商輅為人剛正不阿、寬厚有容,臨事果決,時人稱「我朝賢佐,商公第一」,與彭時齊名,為成化年間正直閣臣的傑出代表之一。

基本信息

                本 名         商輅                 出生時間         1414年3月16日
                別 稱         商文毅、商弘載、商素庵                 去世時間         1486年8月17日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嚴州府淳安縣
                  官   職          少保、吏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                  追   贈           特進榮祿大夫、太傅,諡號:文毅  

人物熱點

人物生平

三榜魁名

宣德十年(1435年),他在鄉試時考中了第一名。

在正統十年(1445年)的科舉考試中,商輅於會試、殿試皆為第一名。終有明一代近三百年間,在鄉試、會試、殿試都取得第一名的(三元及第,指同時獲得解元、會元、狀元),除黃觀外只有商輅一人而已(黃觀被朱棣除名,所以又說商輅是明代唯一「三元及第」)。連中三元後,商輅被任命為翰林院修撰,不久與劉儼等十人到東閣學習。商輅儀表美好、身體高大,明英宗朱祁鎮親自挑選他為展書官。[2]

蚤入內閣

正統十四年(1449年)八月,「土木之變」爆發,英宗被俘,由郕王朱祁鈺監國。此時,商輅經閣臣陳循高谷推薦,得以進入內閣,參預機要事務。翰林院侍講徐珵倡議遷都南京,商輅與兵部侍郎于謙等持相同立場,極力反對南遷。不久後,朱祁鈺即位為帝,即明代宗,並尊英宗為太上皇。同年冬,商輅進升為翰林院侍讀。

景泰元年(1450年),商輅等奉命前往居庸關,迎接被瓦剌釋放的太上皇朱祁鎮,進升為學士。[3]

景泰三年(1452年),代宗將太子朱見濬(即後來的明憲宗朱見深)廢為沂王,改立自己的兒子朱見濟為太子。太子改換後,商輅進升為兵部左侍郎兼左春坊大學士,獲賜一處位於北京南薰里的宅第。[4]

景泰七年(1456年)五月,《寰宇通志》編成,參與纂修的商輅被加兼太常卿一職。[5]

誣間遭斥

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代宗患病,群臣請求重立東宮(太子朱見濟已於景泰四年夭折),代宗不允。將繼續上奏時,商輅拿着筆說:「陛下是宣宗章皇帝(明宣宗)的兒子,應當立章皇帝的子孫為繼承人。」聽的人都很感動。因天色已晚,故而這封奏章沒有及時上呈。這天夜間,大將石亨等人已經迎接太上皇朱祁鎮復辟。次日,代宗時期的重臣王文、于謙被捕,英宗召商輅與高谷進入便殿,以溫和語氣下詔,令其起草復位的詔書。石亨偷偷告訴商輅,寬赦的文字不要寫入另外的條款。商輅說:「這是制度,不敢改變。」石亨等人不高興,婉言讓言官彈劾商輅勾結奸黨,將其下獄。商輅上書申訴說《復儲疏》在禮部中,可以覆核,但英宗不做理會。中官興安略微為商輅開脫,英宗反倒更加惱怒。興安說:「從前這些人若是創議南遷,不知將置陛下於何地。」英宗這才逐漸想開,最終僅貶斥商輅為平民。然而英宗每每還念叨:「商輅,是朕選取的士人,曾經與姚夔在東宮侍讀。」不忍拋棄他。因為受到他人的忌恨,故而終英宗天順一朝,商輅最終沒再被獲任用。 [6]

復官治政

成化三年(1467年)二月,商輅被召至京城,憲宗命他以原職再入內閣。商輅上奏推辭,憲宗說:「先帝(英宗)已知你是冤枉的,你就不要推辭了。」商輅就職後,首先陳述八事,憲宗表示讚許,並予以採納。奏摺中所說的「納諫」,是請求召回成化元年(1465年)以後因進言而被貶斥的人,羅倫、孔公恂等因此得以恢復官職。

成化四年(1468年),彗星出現,給事中董旻、御史胡深等人彈劾不稱職的大臣,都涉及商輅。御史林誠攻擊商輅曾經參與更換太子,不適宜任用,憲宗不聽,商輅因此請求辭職。憲宗憤怒,命令在朝廷查問那些進言的人,想給以嚴厲譴責。商輅說:「臣曾經請求優待寬容進言的人,現在議論到臣反而責備他們,對公眾輿論又怎麼解釋呢。」憲宗非常高興,賜予董旻等手杖,並官復原職。不,久商輅進升為兵部尚書。很久以後,進官戶部尚書。《宋元通鑑綱目》編成後,改兼文淵閣大學士。[7]

成化七年(1471年),皇子朱祐極被立為皇太子,商輅獲加官太子少保,進升為吏部尚書。[8]

立儲獻言

成化八年(1472年),太子朱祐極去世,憲宗因繼承人的事而憂慮。紀妃生有皇子(即後來的明孝宗朱祐樘),已經六歲,左右侍從畏懼萬貴妃,沒有人敢進言。直至成化十一年(1475年),才被報告給憲宗。憲宗非常高興,想向朝臣宣告,派遣中官到內閣告訴自己的意圖。商輅請求詔禮部擬定上報皇子的名字,於是朝臣相互祝賀,憲宗於是命令皇子出宮會見朝廷大臣。過了幾日,憲宗又御臨文華殿,皇子侍奉,召見商輅及眾內閣大臣。商輅叩首說:「陛下在位十年,未立太子,天下盼望已久了。應當立即立為太子,安定朝廷內外的人心。「憲宗點頭同意。同年十一月,皇子朱祐樘被立為皇太子。 [9]

身退名完

成化十三年(1477年),商輅進升為謹身殿大學士。[10]

中官汪直監督西廠時,「數興大獄」。商輅率領同僚分條列出汪直的十一條罪狀,說:「陛下委託汪直聽訟斷獄,汪直又把韋英這類小人當做耳目。都自稱奉密旨,可以專斷刑殺,擅自作威作福,殘害虐待好人。陛下如果認為揭發壞事禁止擾亂,按法律不得不如此,那麼在前幾年,為何安定無事。況且曹欽的變亂,是由逯杲打探事情激發而成,可以作為鑑戒。自從汪直掌權,士大夫不安心於他們的職守,商人不安心於經商,老百姓不安心於生產,如不趕快除去,天下安危就不可知了。」憲宗怒道:「任用一個太監,怎麼竟危及到天下,是誰主使的這個奏摺?」命太監懷恩傳旨,責備十分嚴厲。商輅嚴肅地說:「朝廷大臣無大小之分,有罪都請下旨逮捕追問。汪直擅自抄沒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是邊城的要地,守備片刻不能缺,汪直一天拘捕數人。南京是祖宗的根本之地,留守大臣遭汪直擅自收捕。各位近臣侍奉在皇帝左右,汪直動輒更換。汪直不除去,天下怎能沒有安危?」閣臣萬安劉珝劉吉也在一起對答,依據大義,慷慨激昂,懷恩等屈服。商輅看着同僚道謝說:「諸公都為國家這樣做,我又有什麼擔心的呢。」正值九卿項忠等人也彈劾汪直,於是當日就罷免汪直在西廠的職務。汪直雖然不管理西廠事務,還是像原來那樣受到寵幸。他誣陷商輅曾收受指揮使楊曄的賄賂,想解脫自己的罪行。商輅自己並不甘心,而御史戴晉又頌揚汪直的功勞,請求恢復他在西廠的職務,商輅於是竭力請求致仕。憲宗同意,下詔加商輅為少保,賜命用驛車送他回去。[11]

商輅於成化二十二年七月十八日(1486年8月17日)去世,享年七十三歲。憲宗深加悼惜,輟朝一日,追贈特進榮祿大夫、太傅,諡號「文毅」。又四次派官員諭祭,命有司為其營造墳墓。[12]

人物影響

商輅為人剛正不阿,寬厚有容,為成化年間正直閣臣的傑出代表之一。時人稱「我朝賢佐,商公第一」 。他在郕王朱祁鈺監國時便入內閣參預機務。奪門之變後被削籍除名。明憲宗時再度入閣,漸升為內閣首輔。孝莊錢皇后去世後,商輅與同僚彭時等據理力爭,最終使其得以袝葬裕陵。

人物典故

大臣錢溥曾經因未能升遷官職,作《禿婦傳》來譏諷商輅;高瑤請求恢復朱祁鈺的王位,黎淳上疏駁斥,極力詆毀商輅。商輅都不與他們計較,對他們還是像平常那樣。萬貴妃看重商輅的名望,拿出父親的畫像,囑託他寫贊語,贈送的金錢禮物非常豐厚。商輅竭力推辭,使者告訴他貴妃的意圖。商輅說:「不是皇帝的命令,不敢接受。」貴妃不高興了,商輅最終也不顧及。他平和而有操守就像這樣。 [13]

商輅致仕後,劉吉前去探望。劉吉見他子孫眾多,感嘆說:「我與您共事多年,未曾見您筆下妄殺一人,上天回報您如此禮厚,實是應該的。」商輅謙遜說:「只是不敢讓朝廷妄殺一人而已。」

人物評價

  • 劉吉:①吉與公同事歷年,未嘗見公筆下妄殺一人。 ②輅體貌修偉,風神雅秀。文章典實,不事華藻。為人平粹簡重,寬厚有容。登第甫六年,即入內閣,預機務,儕輩多有異議,而輅處之自如。尤與錢溥不相能,溥至為禿婦傳譏之,亦不與之較。其再起也,黎淳以景泰中易儲事專歸咎於輅,上章攻之,輅待之無異平時。君子謂其有大臣之量雲。[14]
  • 尹直:惟公丰儀山立,襟度淵澄,詞氣溫徐。平居敬慎不懈,接人恭遜。早擅三元,旋登內閣。以經濟為己任,以薦賢為己首務,間論古今治亂,事機得失賢否。亹亹不倦,文牘盈案,裁決如流。中遭誣間,夷然不校。權奸既敗,事白復起,倚毘益切,建白良多,雖一時僉壬傾之,舉無能為。卒之身退名完,德業着於當時,風聲聳於後世。視古名相碩輔,如勃之厚重、崇之應變、旦之沉靜,亦何忝哉。
  • 馬文升:楊文貞(楊士奇)、李文達(李賢)尚不及文毅(商輅)。他不論,此有深指在。
  • 朱見深:少保兼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商輅,性資剛直,操履端方,三榜魁名,四海仰其文學,兩朝內閣庶政,資以經綸。
  • 屠隆:商文毅輅、彭文憲時、劉文靖健(劉健)、謝文正遷(謝遷)、楊文懿守陳(楊守陳)、王文恪鏊(王鏊)、吳文定寬(吳寬)風骨峻,整德器淵,涵才不露鋒穎,功不計歲月,外示凝然,中懷凜然。招之不來,麾之不去,有古大臣之風焉。所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矣。
  • 王世貞:夫以楊文貞、李文達、商文毅、劉文靖、楊文忠(楊廷和)之賢於輔,而不得從(配享)。 [15]
  • 查繼佐:科名品望,祿位經濟,商素庵居明絕……(馬文升)豈以其無擇君之嫌乎?然則文毅得安、吉而此舉克濟,否及矣。或其義能奪安、吉使勿二。則文毅之權,用為不可及哉。
  • 林時對:①茂陵踐祚,賴彭文憲、商文毅維持調護,縱有萬安、劉吉蠱惑,無傷國體。 ②本朝一代偉人,皆吾浙產也。……然吾浙實多名臣碩彥,相業則有餘姚謝文正遷(謝遷)、淳安商文毅輅(商輅)、永嘉張文忠孚敬(張璁)。

史書記載

  • 《彭文憲公筆記》 [16]
  • 《少保商文毅公墓志銘》
  •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17]

參考資料

  1.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列傳第六十九》.國學網.2017-11-14
  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除修撰,尋與劉儼等十人進學東閣。輅丰姿瑰偉,帝親簡為展書官。
  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郕王監國,以陳循、高谷薦入內閣,參機務。徐珵倡南遷議,輅力沮之。其冬,進侍讀。景泰元年遣迎上皇於居庸,進學士。
  4.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太子既易,進兵部左侍郎,兼左春坊大學士如故,賜第南薰里。
  5.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寰宇通志》成,加兼太常卿。
  6.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景帝不豫,群臣請建東宮,不許。將繼奏,輅援筆曰:「陛下宣宗章皇帝之子,當立章皇帝子孫。」聞者感動。以日暮,奏未入,而是夜石亨輩已迎復上皇。明日,王文、于謙等被收,召輅與高谷入便殿,溫旨諭之,命草復位詔。亨密語輅,赦文毋別具條款。輅曰:「舊制也,不敢易。」亨輩不悅,諷言官劾輅朋奸,下之獄。輅上書自訴《復儲疏》在禮部,可覆驗,不省。中官興安稍解之,帝愈怒。安曰:「向者此輩創議南遷,不審置陛下何地。」帝意漸釋,乃斥為民。然帝每獨念「輅,朕所取士,嘗與姚夔侍東宮」,不忍棄之。以忌者,竟不復用。
  7.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宋元通鑑綱目》成,改兼文淵閣大學士。
  8.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皇太子立,加太子少保,進吏部尚書。
  9.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悼恭太子薨,帝以繼嗣為憂。紀妃生皇子,六歲矣,左右畏萬貴妃(萬貞兒),莫敢言。久之,乃聞於帝。帝大喜,欲宣示外廷,遣中官至內閣諭意。輅請敕禮部擬上皇子名,於是廷臣相率稱賀。帝即命皇子出見廷臣。越數日,帝復御文華殿,皇子侍,召見輅及諸閣臣。輅頓首曰:「陛下踐祚十年,儲副未立,天下引領望久矣。當即立為皇太子,安中外心。」帝頷之。是冬,遂立皇子為皇太子。
  10.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十三年進謹身殿大學士。
  11.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中官汪直之督西廠也,數興大獄。輅率同官條直十一罪,言:「陛下委聽斷於直,直又寄耳目於群小如韋瑛輩。皆自言承密旨,得顓刑殺,擅作威福,賊虐善良。陛下若謂擿奸禁亂,法不得已,則前此數年,何以帖然無事?且曹欽之變,由逯杲刺事激成,可為懲鑒。自直用事,士大夫不安其職,商賈不安於途,庶民不安於業,若不亟去,天下安危未可知也。」帝慍曰:「用一內豎,何遽危天下,誰主此奏者?」命太監懷恩傳旨,詰責厲甚。輅正色曰:「朝臣無大小,有罪皆請旨逮問,直擅抄沒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邊城要害,守備俄頃不可缺。直一日械數人。南京,祖宗根本地,留守大臣,直擅收捕。諸近侍在帝左右,直輒易置。直不去,天下安得無危?」萬安、劉珝、劉吉亦俱對,引義慷慨,恩等屈服。輅顧同列謝曰:「諸公皆為國如此,輅復何憂。」會九卿項忠等亦劾直,是日遂罷西廠。直雖不視廠事,寵幸如故。譖輅嘗納指揮楊曄賄,欲脫其罪。輅不自安,而御史戴縉復頌直功,請復西廠,輅遂力求去。詔加少保,賜敕馳傳歸。
  1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居十年卒,年七十三。贈太傅,諡文毅。
  1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錢溥嘗以不遷官,作《禿婦傳》以譏輅。高瑤請復景帝位號,黎淳疏駁,極詆輅。輅皆不為較,待之如平時。萬貴妃重輅名,出父像,屬為贊,遺金帛甚厚。輅力辭,使者告以妃意。輅曰:「非上命,不敢承也。」貴妃不悅,輅終不顧。其和而有執如此。
  14.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 .中國社會科學網.2017-11-14
  15. 《皇明經世文編·卷三百三十五》.國學導航.2018-05-05
  16. 《彭文憲公筆記》.國學導航.017-11-14
  17.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國學導航.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