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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聯盟,簡稱國聯,成立於1920年1月10日[1],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巴黎和會召開後組成的跨政府組織,也是世界上第一個以維護世界和平為其主要任務的國際組織。國際聯盟的成立目的如《國際聯盟盟約》所述,包括通過集體安全及軍備控制來預防戰爭,藉由談判及仲裁來平息國際間的紛爭。國際聯盟及其他同時期的條約也提到勞動條件、對原住民的公平待遇、人口走私與販毒、軍備交易、公眾衛生、戰俘待遇,以及保護歐洲的少數族群。1934年9月28日至1935年2月23日期間,國際聯盟達到極盛時期,會員國數量高達58個。
國際聯盟所體現的外交思維反映了數百年來世界外交方式上的根本性轉變。國際聯盟沒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因而需要依靠當時國際間的大國執行其決議、維持經濟制裁,或是在必要時提供軍隊,然而這些大國未必願意這麼做。經濟制裁也會傷害國際聯盟的成員,因此這些國家不願意配合。美國則因為參議院拒絕接受《凡爾賽條約》,一開始就沒有加入國聯。在第二次意大利埃塞俄比亞戰爭時,國際聯盟指責意大利軍隊將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醫療帳篷作為攻擊目標,貝尼托·墨索里尼則回應稱:「國際聯盟在麻雀大聲喊叫時運作的很好,但在老鷹掉下來時一點用都沒有」。
在1920年代國際聯盟有顯著的成功,也有一些早期的失敗案例,但國際聯盟終究未能阻止軸心國在1930年代的侵略行為。德國、日本、意大利、西班牙等國均退出了國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證實,國際聯盟無法起到維護世界和平、避免世界大戰再度發生的作用。國際聯盟歷時26年,最後在1946年4月20日被剛成立的聯合國所取代。此外,聯合國繼承了一些國際聯盟成立的機構及組織。
成立
在1919年舉辦的巴黎和會上,揚·史末資、羅伯特·塞西爾和伍德羅·威爾遜提交了草案。各國代表經過長時間談判,最終在1919年1月25日批准了用以建立國際聯盟的提案。最終的國際聯盟公約由一個特別委員會起草,聯盟籍著凡爾賽條約第一部成功建立。在1919年6月28日,44個國家簽署了盟約,包括參與戰爭支持三國協約或在中途參與戰爭的31個國家。
聯盟會組成一個常務大會(代表所有成員國),一個行政會議(成員只限於主要國家),以及一個常設秘書處。成員國理應對其他成員國的領土完整「表示尊重並保留對外的侵略」,以及裁軍至僅為保護國土安全的水平。聯盟要求所有成員國在發起戰爭之先提交仲裁訴仲或司法調查。行政會議將會建立一個負責對爭議作出審決的常設國際法院。
雖然威爾遜設立及推廣聯盟的努力令他在1919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但美國還是沒有加入。協議在美國參議院遭到反對,尤其是兩位共和黨政治家亨利·卡伯特·洛奇及威廉·博拉,同時也對公約第十條有所看法,確切地導致美國不批准該協議。
聯盟於1920年1月16日在巴黎舉辦了第一次理事會會議,而在此前6天,凡爾賽和約以及國家聯盟公約即開始生效。在1920年的11月1日,聯盟的總部所在地由倫敦遷至日內瓦威爾遜宮,並於1920年11月15日在此舉辦了第一次國際聯盟大會,有41個國家代表出席。
主要作用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戰爭遺留了很多問題予各個國家解決,包括國界的準確位置及國家特殊區域的問題。而當中大多數問題都會交予協約國中一些組織(如協約國最高議會,Allied Supreme Council)處理,但協約國傾向將小數很難解決的問題轉介予國聯。換句話說,於1920年代的首三年內,國聯在一戰帶來的混亂上,只參與了一小部分。由國聯解決的問題包括由巴黎和平條約指派的一些國界及特殊區域問題。
隨着國聯的發展,它的角色日漸擴大。在1920年代中期,國聯成為國際活動的中心。此改變可以在國聯與非會員的關係上見到,如美國和蘇聯在國聯的參與度漸增。在1920年代後半期,法國、英國及德國都利用國聯作他們外交活動的焦點,同時她們的秘書代表都會出席在日內瓦的會議。她們亦利用國聯的機構來改善關係和解決她們的不同之處。
中國抗日戰爭
早在20世紀30年代,中日之間的局部衝突便連續不斷。1937年7月7日,七七事變爆發,日本開始全面侵華。9月12日,中國代表顧維鈞呼籲國際聯盟儘快干預。西方國家非常同情中國與侵華日軍之間的鬥爭,尤其因為上海發生的淞滬會戰時有為數不少的外國人。但是,國際聯盟無法為中國提供任何幫助[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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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1920年1月10日 國際聯盟宣告正式成立 ,非常日報,2020-1-10
- ↑ 國聯無力制止日本侵華活動,中國社會科學網,201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