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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市農業農村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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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市農業農村局四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四會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省委、肇慶市委的決策部署,按照四會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1]」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文件。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統籌全市扶貧開發、扶貧協作和老區建設工作。牽頭起草扶貧開發、扶貧協作、老區建設的規範性文件,擬訂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查考核評估,指導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承擔市扶貧濟困日活動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企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種業、農業機械化[2]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港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農田基本建設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防治與防控。負責全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本級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等工作。

(十四)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五)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六)完成四會市委、市政府和肇慶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鄭文和(市委農辦主任,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市鄉村振興辦常務副主任):主持市委農辦、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辦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行政審批股。

(三)計劃財務股。

(四)農村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股。

(五)農村改革和合作經濟指導股。

(六)扶貧與老區建設股。

(七)市場信息與合作交流股。

(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

(九)種植業管理股。

(十)畜牧獸醫股。

(十一)漁業發展管理股。

(十二)農業機械化管理股。

(十三)農田建設管理股。

(十四)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十五)科技教育股。

(十六)人事股。

機關黨委。

市委農辦秘書股。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