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嘉峪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嘉峪關市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1號)和《中共嘉峪關市委、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發〔2010〕11號)精神,設立嘉峪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掛嘉峪關市中小企業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1.將除工業和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職責,劃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
2.將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3.根據《公共機構節能條例》,關於「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在同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導下,負責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的規定和機構改革的職責調整,將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劃給市發改委。
(三)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經濟委員會、市鄉鎮企業局(中小企業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嘉峪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嘉峪關市中小企業局)。
2.劃入嘉峪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技術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或審核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劃入嘉峪關市商務局承擔的全市鹽業行政管理[2]和食鹽流通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老工業區改造和產業升級,推動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工業集中區、工業開發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建設中長期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合理調整布局;承擔市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煤、電、油、氣、運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負責鹽業行政和醫藥等物資儲備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等所需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反壟斷相關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按省、市政府批准權限組織規劃重大工業、信息化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負責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審核並負責組織實施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以先進技術提升改造傳統產業;協調並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管理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
(七)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任務,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級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負責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指導、推進全市節能工作,擬訂工業、通信業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清潔生產,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九)建立服務全社會企業的工作體系,加強對中央、省屬在嘉企業的服務,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推進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推進工業、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工業行業職業教育培訓;歸口管理和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十)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業的安全生產,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嘉峪關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推進信息業和產業化融合。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網;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推動跨部門、跨行業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共享;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國防信息動員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三)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絡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重大智能卡應用項目實施和智能卡應用推廣。
(十四)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聯繫市鹽務管理局和市相關通信管理部門及中央在嘉單位和企業。
(十六)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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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委員會組織機構及職責,道客巴巴,2018-07-19
- ↑ 行政管理是做什麼的?,搜狐,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