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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寧縣圖書館(活動)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華寧縣圖書館為國家二級圖書館(縣級),前身分別是「寧陽書院」,乾隆四十八年(1783)創建。截至2016年7月底,館藏文獻102509冊(件),其中:紙質文獻78747冊、古籍文獻6531冊、木刻板590塊、報刊16381冊,視聽文獻260冊。內設機構有辦公室、采編室、圖書外借室、報刊綜合閱覽室、少兒借閱室、過刊室、資料室、報刊儲存室、古籍[1]收藏室和修復室、電子閱覽室、多媒體教室。內設閱覽座位240個,並特別設置有殘疾人服務區。

基本介紹

華寧縣圖書館為國家二級圖書館(縣級),前身分別是「寧陽書院」,乾隆四十八年(1783)創建,院址在今華三中內。民國八年(1919),寧陽書院改稱「勸學所」。民國十七年(1928),成立「通俗教育演講社」,設圖書、閱覽室於城中街武廟內。民國二十年(1931),「通俗教育演講社」改為「民眾教育館」,地址在孔廟內(今文化館)。1954年成立文化站,1956年成立文化館,內設圖書室、閱覽室。1980年11月成立華寧縣圖書館,1990年10月新館投入使用,占地面積1194平米,建築面積1422.9平米。

華寧縣圖書館一直堅持「讀者至上,創新服務」的理念,最大限度滿足讀者獲取信息的需求,為讀者營造一個舒適的閱讀空間。「書是知識的浪花,圖書館是知識的海洋。」親愛的讀者,歡迎您走進華寧縣圖書館,相信在這裡,您的心境會安靜,思緒會騰飛,生活會豐富多彩………總之,在這裡,您可以「靜以修身、學以養德」。

展廳展館

華寧縣圖書館設編制11個,現有在職在編職工11人,其中副研究館員1人、館員2人、助理館員1人、高級工6人、中級工1人。內設機構有辦公室、采編室、圖書外借室、報刊綜合閱覽室、少兒借閱室、過刊室、資料室、報刊儲存室、古籍收藏室和修復室、電子閱覽室、多媒體教室。內設閱覽座位240個,並特別設置有殘疾人[2]服務區。

館藏實力

截至2016年7月底,館藏文獻102509冊(件),其中:紙質文獻78747冊、古籍文獻6531冊、木刻板590塊、報刊16381冊,視聽文獻260冊。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一、華寧縣圖書館屬於華寧縣人民政府興辦的綜合性公共圖書館,是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思想道德的重要窗口,對社會公眾實行全免費開放。

二、為營造館內安全有序和安靜舒適的借閱環境,請廣大讀者自覺遵守圖書館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進入館內的讀者請按要求存包及其它私人物件。(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並在圖書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借閱。

四、圖書館是文明學習的場所,衣冠不整者謝絕入內。

五、為保證廣大讀者能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到館讀者應自覺維護圖書館的公共秩序,保持安靜,不要大聲喧譁、接打電話;不在外借室、閱覽室內抽煙、吃東西,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得強占座位,長期占用存包櫃及做其他有礙公眾利益的事情。

六、為確保圖書館安全,嚴禁在館內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或寵物入館。本館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請讀者提高火災防範意識;遇有緊急事件發生時,請在工作人員的引導疏散。

辦證須知

為方便讀者借閱本館書刊,我館實行憑讀者圖書證外借管理方式,讀者根據自己所辦借書證的不同類型,享受不同的借期和借閱冊數。具體規定如下:

一、普通借書證

借閱權限:憑我館有效借書證可借閱圖書、過刊一冊,借期 20天,借閱外借室、少兒室、過刊室各類圖書期刊,辦證時須交押金50 元。

二、一級借書證

借閱權限:憑我館有效借書證可借圖書、過刊二冊,借期 20天,借閱外借室、少兒室、過刊室各類圖書、期刊,辦證時須交押金100元。

三、讀者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等)到我館外借室辦理借書證。

四、在借書證的使用過程中,讀者可以根據各自的借閱需求,補交相應借閱類型的借書證押金。

五、借書證在有效期內只能進行退證、權限升級、延期等服務,而不能降低借閱權限退取部分押金。

六、借書證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請及時掛失,否則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本人負責。借書證出現損壞,憑有效證件到我館補辦借書證的補辦、掛失、賠償等手續。

七、未盡事宜,由我館辦證工作人員負責解釋說明。

讀者須知

一、家長攜帶未成年人進館時,請照看好孩子。上下樓梯在欄杆時請注意安全。

二、愛護公物人人有責,讀者請愛護圖書館的書刊資料及一切公共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三、圖書遺失處理:圖書遺失,原則上應購買同種同版書刊進行賠償,如無法購得,可按原價格的2—20倍作賠償(圖書原價不足一元的按20倍價格賠償)。

四、期刊遺失處理:中外文期刊散本一冊,按全年價格賠償;中文期刊合訂本一冊,按全年價格2倍賠償。

五、損壞書刊處理:讀者借書時務必檢查所借書刊是否污損,如發現污損必須當面告知工作人員,並由工作人員加蓋圖書破損章以明確責任。圖書借出後,須妥善保管,在還書時,工作人員如發現污損即由該書借閱者承擔責任:

1.書刊外觀有明顯損壞,但不影響閱讀,處以5.00元罰款;破壞嚴重者,作遺失書刊處理,並收回圖書。

2.損壞圖書條形碼,每條處以5.00元罰款。

3.遺失書刊封面或書名頁,(不影響借閱者)處以5.00元罰款

4.凡撕頁或畫線,污損,塗寫l~3頁者.(不影響其內容)處以每頁1.00元罰款;4頁及4頁以上者作破壞圖書處理,處以書價的3~5倍罰款。

六、偷書處理:

1.凡未經辦理借書手續私自夾帶書刊出庫,以偷書論處,按圖書原價處以10倍罰款外(少於50元以50元論處),並取消借閱資格, 不服處罰者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2.凡私自換條形碼、偷換書芯、盜用他人借書證、撕損圖書磁條等以達偷書目的者,參照五處理。

七、書刊資料的逾期處理:為促進我館圖書流通,凡從各室借閱圖書都請按期歸,逾期歸還者每冊每天收取逾期費0.10元滯納金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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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