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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人黨事件
圖片來自easyatm

內人黨事件,全稱內蒙古人民革命黨肅清事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期間,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滕海清主持的在內蒙古自治區進行的一場大規模肅反運動。該運動發生於1967年下半年至1969年5月期間,得到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授意,而運動中通過刑訊逼供,將上百萬人定性為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簡稱「內人黨」)成員,其中有數以萬計的人被屠殺或遭迫害致死,受害者大部分是蒙古族。肅反運動中的屠殺或迫害的方式包括壓槓子、老虎凳、吃爐渣、火柱燙、穿指甲、掏肝臟、壓油板、拔人河、上吊、打夯、割舌頭、割鼻子,等等。

在「內人黨」冤案造成的傷亡人數有不同的數據。依據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起訴書》:34.6萬人被關押,16222人被迫害致死, 81808人致殘。與此同時,據各方估計,內人黨事件中實際有2-10萬人非正常死亡,總共有數十萬人被關押和迫害,上百萬人受到牽連。其中,學術界估計該事件共關押了約50萬人,並較為認可內蒙古大學學者編寫的《內蒙古自治區史》中所記載的數據,即有2.79萬人被迫害致死、12萬多人致殘。

在文化大革命後,內人黨事件雖然在撥亂反正[1] 期間得到平反,但事件的總指揮滕海清中共中央認為其「過去有戰功」而未受到任何處分或刑事指控。 此外,滕海清的部分下屬被處以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其中的蒙古族下屬烏蘭巴干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事件經過

「新內人黨」

1967年5月,滕海清調任內蒙古軍區代理司令員。6月18日,成立了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簡稱「內蒙古革委會」)籌備小組;11月1日,內蒙古革委會成立,滕海清任主任,李樹德吳濤高錦明任副主任。而烏蘭夫被逐出內蒙古的政治舞台後,在林彪江青康生等人的親自授意下,「挖烏蘭夫黑線,肅烏蘭夫流毒」運動(簡稱「挖肅」運動)也隨之展開。

1967年上半年,中國大陸各地掀起了「揪叛徒」、「揪特務」之風。同年下半年該運動波及到了內蒙古,內蒙古造反派也成立了揪叛國集團聯絡站,由烏蘭巴干負責領導。烏蘭夫因為受中共高層保護,未能被抓回內蒙古,而哈豐阿於同年7月被「揪哈聯絡站」從北京押送回內蒙古;隨之成立的「專案組」翻出了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的活動歷史,從而拉開了整肅內人黨的序幕。除了哈豐阿之外,又將剛剛成為內蒙革委會委員、原內蒙古黨委宣傳部副部長特古斯綁架到呼和浩特郊外賽馬場的辦公室,進行連夜審訊由於特古斯是經哈豐阿介紹參加過「內人黨」,因此特古斯被作為「混入政府機關」的「另一套班子」的「現行分子」而被揪出整肅。這對當時在內蒙古不遺餘力地推行文革整肅運動的滕海清來說,無異服了一劑強心劑。用他的話來說:「揪出特古斯打響了繼續深入徹底地批判烏蘭夫黑線的第一炮,把文革推向新階段。」

在以後批判特古斯的各種文章、大字報、發言稿中,一個含義模糊、內容廣泛的一個新政黨被炮製出來。它既指1946年哈豐阿組建的第二代「內人黨」,又無中生有地編造出1960年代「復活」的內人黨。譬如,當時宣傳「多年來,特別是1960年以來,『內人黨』的活動甚為猖狂,先後召開了幾次大會,發展了新黨員。」同時還「製造」出諸多「新內人黨」的變種組織,如「統一黨」、「民族獨立黨」、「柳條子黨」、「井眼黨」、「沙窩子黨」、「黑虎廳」、「白虎廳」等。從此,這個在人們想象中產生的「新內人黨」成為了一個血腥絞肉機。

迫害浪潮全面展開

1968年2月4日,滕海清和李樹德受到中央文革小組領導人接見,江青稱「我在北京文藝界作的報告,北京沒有動起來,內蒙倒動起來了,他們通過文藝界的深入鬥爭,使整個運動深入前進了一步,挖出了這麼多壞人。」中央政治局常委康生表示「內蒙地區蘇修、蒙修、日本特務不少。內人黨至今還有活動,開始可能楸的寬點,不要怕!」2月13日,成立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核心小組。2月18日內蒙古革委會召集各盟市革委會領導人,舉行部署會議。4月13日,滕海清在群眾大會上發布命令向「新內人黨」總攻。4月14日-26日,內蒙古大學黨委副書記巴圖在酷刑之下,指認鮑蔭扎布等16名領導幹部是內人黨骨幹。這些人隨即被逮捕,並在受到酷刑逼供後又指認新的內人黨成員。

1968年4月23日,《內蒙古日報》發表《發動全面總攻,奪取決戰決勝》社論。王再天、哈豐阿、朋斯克特木爾巴根等領導幹部被打為「烏蘭夫反黨叛國集團」。4月26日,李德臣起草、高錦明簽發的《關於「內蒙古人民革命黨」叛國案件的報告》報送中共中央。康生向滕海清指示「你們內蒙古的同志腦子裡是沒有敵情的。內蒙古有這麼大的反革命組織,你們還向中央請示什麼,有多少挖多少,越多越好嘛。」7月5日,內蒙古革委會召開第三次全委(擴大)會議。7月20日通過了《關於對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的處理意見》,意見認為1947年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後,以烏蘭夫為總頭目的「老內人黨」轉入了地下,對內人黨支部委員以下的骨幹分子按反革命分子處理,一般成員限期自首,抗拒從嚴。該處理意見隨後以「內革發351號文件」的形式傳達全區,對內人黨的迫害自上而下的開展起來了。滕海清發布《敦促內人黨登記》一號、二號通告,並發表《圍剿內人黨及其變種組織的標語口號》,通過威嚇、暴力的手法,將許多人揪出來,而被揪出來的人若不承認自己是內人黨,則受到拘禁、刑訊;而承認了,又要供出新的內人黨成員。滕海清在內蒙古軍區政治部200人中,就揪出180個內人黨,其中10個人被迫害致死。11月24日,《內蒙古日報》發表題為《狠為基礎》的社論,文中稱「經過一年的掃蕩戰,鬥爭進入深挖深批打硬階段,不狠是不行的。穩、准、狠三個字狠是個基礎。」12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軍管會主任稱,其公安廳內有內人黨指揮部、保衛部、蘇修情報部,挖出十二個內人黨黨支部,68名骨幹,200餘名黨徒。之後在為時一年半的時間內,內蒙古挖肅內人黨的迫害活動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從首府呼和浩特迅速蔓延到了地方各盟、旗、縣鄉村。在整個文革所有的冤假錯案中,「內人黨」受迫害者所遭受的肉體酷刑以及精神上的凌辱都堪稱登峰造極、令人髮指。

事件歷史

事件背景

1966年5月16日,中共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五·一六通知》。5月20日,中共中央華北局北京前門飯店召開會議,內蒙古主要黨政領導人、四清工作團負責人共計146人參加,6月7日到7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烏蘭夫在會上被揭發批判。內蒙古黨委副書記奎璧、自治區副主席吉雅泰等人受株連。

1966年7月2日,正值文化大革命開始,國家主席劉少奇、中央書記處負責人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找烏蘭夫談話,指責烏蘭夫不搞階級鬥爭,犯了地方民族主義和修正主義的嚴重錯誤。1966年8月初,改組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第一書記李貴被批判。成立內蒙古黨委文革領導小組、四清領導小組和生產領導小組,取代原有的黨政領導機構。1966年8月16日,中共中央批准撤銷烏蘭夫內蒙古黨委第一書記、華北局第二書記職務。此後烏蘭夫被軟禁北京,不得返回內蒙古。烏蘭夫是在文革期間最早被罷黜的地方高級官員之一。

1967年4月13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處理內蒙古問題的決定》,指內蒙古領導人王鐸、王逸倫等為保守派的後台予以批判。1967年7月27日,中共華北局做出了《中共中央華北局關於烏蘭夫錯誤的報告》,列舉了其五大罪狀。(一)反對毛澤東思想,另打旗幟,自立體系;(二)反對階級鬥爭,反對社會主義革命;(三)對修正主義卑躬屈膝;(四)以1935年《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對內蒙古人民宣言》為綱領,進行民族分裂活動,搞獨立王國;(五)安插親信,篡奪領導權。

參考文獻

  1. 撥亂反正,pedia.cloud.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