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成·當敬不敬謂這悖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偶成·當敬不敬謂這悖》是南宋大臣曹彥約的作品之一。
慶元元年到三年(1195~1198)曹彥約常侍講筵,"殫心啟沃",以太祖、太宗、真宗三朝事跡為寶訓,反覆闡明,以為效法。他將所講內容輯為一書《經幄管見》,共四卷(已收入《四庫全書》史部史評類)"旁證經史而歸之於法誡。"《四庫全書總目》評價很高:"其間奏議,大都通達政體,可見施行。所論兵事利害,尤確鑿有識,不同於摭拾游談。其應詔陳言二封事,乃慶元、寶慶間先後所上,於當日苟且玩偈之弊,反覆致意,切中窾要,亦可證其耿直之概。惟儷詞韻語,稍傷質樸。然不事修飾而自能詞達理明,要非學有原本者不能也。"
他還存有文學著作《昌谷集》二十二卷,收入《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還有著作《昌穀類稿》六十卷、《輿地綱目》十五卷、《星鳳樓法帖》等。1228年,曹彥約病逝,上贈少保,賜號"文簡",歸葬縣北龜山,崇祀都昌鄉賢祠,又入白鹿洞書院宗儒祠、紫陽祠和朱子祠,《宋史》卷四百一十上有傳,又列清同治都昌縣誌卷九人物誌·名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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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敬不敬謂這悖,當正不正謂之諛。 是中適莫俱難著,意態微生已覺疏。 |
” |
— [南宋]曹彥約 |
作者簡介
曹彥約(1157年~1228年)字簡甫,號昌谷,南康郡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1],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為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為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為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家庭環境
曹彥約的叔祖曹省,曾任岳州(今湖南岳陽)士曹,後調任雍丘(今河南杞縣)丞。曹彥約之父曹興宗,字伯起,宋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進士,歷官崇陽尉,岳州司理參軍等職。"所至政聲籍甚",被上贈以光祿大夫。都昌縣誌《重修儒學記》中稱:曹興宗"講學之懿,修行之篤,傳諸其家以及其鄉之人者,盡宋之季年,衣冠相望,猶有可考者。"可見曹家詩書孝義傳家的影響了。
歷史評價
曹彥約歷官孝宗、光宗、寧宗、理宗四朝,任上政績顯著,體恤民情,學問淵博,敢於直言,多謀善斷。大凡政治、經濟、軍事、教育均有涉獵。《宋史》稱他:"可與建立事功[2],"朱熹道統繼承人、女婿黃干稱其為"豪傑之士"。人論學統,以黃干為第一;論經濟大略,以曹彥約為第一。他最後以文華閣大學士致仕歸。 曹彥約還是一位詩人,其名已收入《江西歷代文學藝術家大全》。在《偶作》,他教人讀聖賢之書,信孔孟之說。在《贈楊伯洪》詩中:"扁舟下峽七經年,猶憶西民困備邊。已病一夫空有議,誤謀元帥本非賢。公朝慮蜀天常近,之子憂時火未燃。遇合卻留經濟用,此行應不愧登仙。"寫出當時自己的情狀和憂慮。而在一些迎來送往的題贈之作中,卻充滿了情義和友誼,如《祭劉仲明文》:"二十餘年,手足弟兄。有財共用,有田共耕。""生不同姓,居不同州"。"慰我寂寥,問我窮愁。別久不見,貽書置郵。"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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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曹彥約簡介,個人圖書館,2020-10-09
- ↑ 傳家訓揚新風之五十七丨蔡嶺鎮衙前曹村:南宋朝的輝煌村事,搜狐,201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