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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圖片來自華人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發表當天,美國總統吉米·卡特宣布終止美國中華民國之間的外交關係。卡特還宣布將所有駐台美軍撤離出中華民國,並宣佈《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失效。然而,《臺灣關係法[1] 很快在美國國會通過,並由吉米·卡特簽署後生效,美國與中華民國將維持非官方的經貿和文化關係,美國繼續對台軍售,並且在台灣設立美國在台協會,以取代先前的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

美國在該聯合公報中首次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就保留與台灣的非官方往來。美國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兩個國家也重申了反對任何國家在亞洲建立霸權的共識,暗示着兩國對蘇聯的共同立場。

翻譯爭議

美國對於中國的立場「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英文版寫為「acknowledge」,中文版翻譯者章文晉認為「承認」更符合中國的立場,所以最後親自敲定譯為「承認」。

2014年10月10日,國會研究處亞洲安全事務專員Shirley A. Kan在發表的報告中稱,在簽署《聯合公報》前,美國政府發現中文版中「acknowledge」的翻譯從上海公報「認識」變更為「承認」,1979年2月,參議員雅各布·賈維茨(Jacob Javits)在關於《聯合公報》的辯論中指出了這一點,並說「我們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個中國的立場)的兩種不同稱謂都不採用是非常重要的。」美國副國務卿沃倫·克里斯托弗回應說,「我們認為具有約束力的文本是英文文本。我們認為「acknowledge」一詞對美國來說是決定性的。翻譯稿在1983年美國政府出版的參議院記錄中也出現了影印頁

「認知」方的觀點

美國外交官等認為acknowledge表示「認知」。

1979年2月22日,吉米·卡特總統的副國務卿沃倫·克里斯托弗在參議院的聽證會上說,美國認知了(acknowledge)中國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立場,但美國自己並沒有同意這一立場。

1985年,臺灣外交官酆邰在其撰寫的《臺灣法律地位問題的研究》中表示:「中美建交公報中,美國政府僅表示「認知」「中國」的立場,「中國」只有一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共將英文「認知」譯爲「承認」)」

1990年出版的《中共對台政策之硏究》中,陳慶(King C. Chen)認為,「儘管中共將「認知」(acknowledge)譯為「承認」,這是中共故意曲解並錯譯,美國的態度,十餘年如一日,從未更改。這個對「主權」看法不同的問題,關係重大。」

1991年出版的中華雜誌稱,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白樂崎說,在中美公報中美國只有用了(認知),而沒有使用(承認)」。

1993年出版,台灣外交官施克敏在其撰寫的《從華府看臺北》中認為,「中共方面把(acknowledge)自譯為「承認」,那要不是英文程度有問題,就是蓄意曲解,以從中取利。」

1995年,香港社會科學服務中心於出版的《中國社會科學季刊》認為,美國都用"認知"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在中文翻譯中,《建交公報》中的"認知"被譯為"承認。

1995年出版的《中國時報周刊》認為,「建交公報」裡中共把「認知」( acknowledge )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譯作「承認」。

1999年3月11日,美國國務院最後一任中華民國科科長費浩偉在接受卡爾·愛德華·迪勒里的訪問中談到,當時美國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芮效儉完全了解中方譯成「承認」的含義,理應提出異議,但他認為芮效儉急於中美關係正常化,因此保持沈默。隨着時間的流逝,甚至包括現在在內的各政府部門的發言人也誤解了「認知」( acknowledge )一詞。克林頓政府不時表示,美國「接受」(「accepted」 )了中國關於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觀點。實際上,正式而言,美國從未「接受」中國的觀點。我們只是「認知」它。

2001年,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硏究中心於出版的《中國大陸硏究》認為,「一九七八年和美國的建交公報,中共將「認知」翻譯成「承認」。

2002年,呂秀蓮副總統於《總統府公報》中表示,「中共將美國「承認」中共政權與「認知」(acknowledge)只有一個中國都中譯成『承認』二字,這是相當狡詰(tricky)的事。」

2007年7月9日,美國國會研究處在研究中國/台灣「一個中國政策」報告書中闡述美國的立場,並總結了五點:

  1. 在1972年、1979年和1982年三個美中聯合公報中,美國沒有明確說明台灣的主權地位。
  2. 美國「認知」兩岸「一個中國」的立場。
  3. 美國的政策「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
  4. 美國的政策「沒有承認」台灣為主權國家。
  5. 美國的政策認為台灣地位未定。

這些內容在2013年美國國會研究處的研究報告中保持不變。

2017年1月11日,副國務卿沃倫·克里斯托弗的觀點被當選總統唐納·川普提名的國務卿雷克斯·蒂勒森在參議院聽證會引用。

2018年11月16日,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台灣研究小組召集人戈迪溫(Steven M. Goldstein)在就臺灣關係法的歷史背景及意涵發表演講時稱,他在美中之間的三個公報之中,美國僅「認知」(acknowledge)中國認為只有一個中國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立場。戈迪溫強調,美國僅是「認知」,但非「承認」,認知並不表示「承認與接受」,但中國將美國所用的「認知」一詞,中譯為「承認」,並以此混淆視聽。

2019年2月28日新新聞報第1669期的封面故事稱:「它涉及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與六項保證所構成美國對兩岸關係的「戰略性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包括美國只是「認知」(acknowledge)而非「承認」(recognize)中國自稱「台灣是其一部分」的立場。

「承認方」的觀點

2002年,北師大的黃安年在《學術界》發表文章反駁四川大學羅志田《學者立言宜謹慎——也說中美外交中的「承認」與「認識到」》的觀點,認為在聯合公報沒有規定標準文本的情況下,中文本和英文本都是經兩國政府簽字換文而共同認可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根據國際慣例,不能將中文本當作英文本的譯文進而加以聯想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關報在所有相關表述中均使用「承認」譯法,包括但不限於:

2000年2月21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中記載,」中美發表建交公報,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2017年1月14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任何人都無法改變。

2020年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就美方涉台舉動發表聲明:「《中美建交公報》明確規定: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中立方的觀點

2017年06月15日,美國國務卿提勒森表示,美國的「一中政策」與中共的「一中原則」有不同解釋,美方亦信守台灣關係法履行所有對台承諾,acknowledge和recognize多共用一個解釋:接受(accept)、承認(admit)、發現(aware)或不否認(do not deny)某人或某物的真實性或存在性。因此,具體翻譯為承認或是認知,抑或是兩個同義詞的不同翻譯結果孰先孰後,都可取決於譯者的個人傾向,為數十年的翻譯爭論提供了條件和背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