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市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全系统有18个县(市、区)供销社[1]。主要业务工作是负责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供应,农产品流通,废旧物资回收和烟花爆竹的经营,以及报废汽车拆解回收等。

目录

基本概况

全市供销社围绕为农服务这个中心,全力推进以农资连锁经营、农副产品流通服务、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和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供销合作事业呈现出恢复性发展的良好态势。

经营成果

一是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初成雏形。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有市县级龙头企业19个,乡村连锁经营店1098个。

二是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网络连接城乡。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县级企业18家,乡、镇超市170个,村级连锁经营网点724个。

三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助推循环经济发展。全市有7个县级供销社牵头成立了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建起了回收网点408个,废旧物资交易市场18个,废品加工企业18个。

四是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系统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领办、联办、协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19个,发起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14个,市县两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会员达到1000多人。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烟花爆竹及原材料专营、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和社办工业及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三)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员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

(五)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促进各级供销社之间的合作;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对直属单位的社有资产进行监督并负责保值增值。

(六)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政府驻韶关办事处。督促市政府驻韶关办事处为赣州市与韶关市两地政务、经济、文化、技术交流牵线搭桥,进行信息调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服务。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 相关视频

供销合作社宣传片
供销合作社是干什么的

参考文献

  1. 罗红梅同志任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主任,中国江西网,2018-06-29
  2.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概况,赣州市人民政府,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