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卡病毒感染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兹卡病毒感染症(英:Zika virus infection),是由兹卡病毒(Zika virus)所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属于“黄病毒”的一种,主要经由蚊子叮咬传播,医学记载最早在1947年于乌干达的兹卡森林中的猕猴体内分离出来。
疾病概述
兹卡病毒感染症目前依据基因型别,分为“亚洲型”和“非洲型”,中非、东南亚和印度等地都有发现的纪录。过去只有零星病例报导,直到2007年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雅蒲岛爆发大规模群聚感染,人们才对此疾病有较多的认识。兹卡病毒与登革热,黄热病,日本脑炎和西尼罗河病毒有亲属关系。它会引发类似温和的形式的登革热的症状,由休息与症状治疗,目前还无法通过药物或疫苗来预防。兹卡病毒经由母亲传染给孩子,新生婴儿感染此病毒可能导致小头畸形,而成人感染可能影响神经系统。
致病原
兹卡病毒(Zika virus)为“黄病毒”(“黄病毒科”、“黄热病毒属”)的一种,是一个有包膜、二十面体,并且具有不分段,单股正链RNA病毒基因组,长度约为10,794个碱基,主要是经由蚊子传播的虫媒病毒(vector borne disease)。发病机制是透过病毒在侵入处附近的树突细胞(dendritic cells)复制,之后被携带至血液和淋巴结。兹卡病毒的完整基因组序列已经公布。从最近序列调查初步结果,在公共领域发现了一个在非结构蛋白1密码子可能的变化,这可能会增加在人体中病毒复制的速度。 兹卡病毒有非洲裔和亚洲裔两个谱系。最早出现在1947年4月的乌干达维多利亚湖附近的兹卡森林,由黄热病研究所的科学家从被放置在一个笼子中的猕猴分离出。随后在次年1月在同一地点,从非州斑蚊第二次被分离出来。1952年当猴子出现发烧症状,研究人员从它的血清中分离出传播病原体,这是第一次描述为兹卡病毒,在1968年它首次从奈及利亚人分离出来。
流行病学
非洲发现首例
第一位被报导的人类感染者是在1954年的西非奈及利亚,首次群聚事件发生在1978年的印尼,大多只在非洲及亚洲发现散发的人类病例,直到2007年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雅蒲岛爆发的群聚疫情,才使此疾病受到注意。兹卡病毒经由母亲传染给孩子,新生婴儿感染此病毒可能导致小头畸形,而成人感染可能影响神经系统,包括格林-巴利症候群亦可能有所关联。
新生儿小头症激增
近年新一波疫情则于2013年10月发生在玻里尼西亚等南太平洋岛屿地区,2015年起兹卡病毒疫情于中南美洲快速扩散,其中巴西甚至出现超过4,100例新生儿小头畸形,新生儿小头畸形被怀疑与兹卡病毒相关,世界卫生组织与美国政府都提出紧急因应措施。
蔓延全球各洲
2015-16年疫情快速蔓延,流行区域跨越美洲、大洋洲、东南亚地区及非洲,影响全球逾80国。2015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WHO)证实巴西东北部出现本土的兹卡病毒感染确诊病例,为美洲地区首例。2016年1月,疫情扩增至中、南美洲数十个国家/属地,包括巴西、哥伦比亚、萨尔瓦多、瓜地马拉、墨西哥、巴拉圭、苏利南、委内瑞拉、宏都拉斯、巴拿马、法属马丁尼克、法属圭亚那、波多黎各、海地等皆出现本土疫情。2017年初开始逐渐趋缓,WHO提醒各国对于兹卡病毒感染症应做长期应变整备。。
兹卡病毒经过了半世纪为全球首度于亚洲及非洲以外之地区发生。1951年到1981年人类感染的证据是从其他非洲国家如中非共和国,埃及,加彭,狮子山,坦尚尼亚和乌干达,以及在亚洲的部分地区,包括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都有报导。演化学研究显示,在美洲蔓延的病毒与法属玻里尼西亚的菌株密切相关。在2016年1月,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发布了受影响的国家名单,包括强化注意事项,建议孕妇考虑推迟旅行的旅行指南。其他国家的政府或健康部门也很快发出类似的旅行警告,而哥伦比亚,多明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牙买加建议女性推迟怀孕,直到更多的人知道其中的风险。
传染窝
目前的直接证据,是过去曾在非洲绿猴(Cercopithecus aethiops)及赤猴(Erythrocebus patas)上分离出病毒,认为是由斑蚊属的病媒蚊和灵长类动物形成病毒传播循环,但由于在斑马、大象、水牛及啮齿类动物都有分离出该病毒,因此详细病毒传播过程仍待进一步研究。在2013年发生于玻里尼西亚的疫情证实人类为确定的传染窝之一。
传染方式
病媒蚊传染
人们在被带有兹卡病毒的病媒蚊叮咬后,经过约3至14天的潜伏期后开始发病。感染者在发病第1-7天为病毒血症期,此时如果再被病媒蚊叮咬,病毒将在病媒蚊体内增殖,经过约15天左右,病毒进入蚊子的唾液腺,就具有传播病毒的能力,而当它再叮咬其他人时,这一个人就会感染兹卡病毒。
埃及斑蚊与白线斑蚊
其中埃及斑蚊的胸部背侧具有一对似七弦琴 (弯曲条纹) 的白色纵线及中间一对淡黄色的纵线,喜欢栖息于室内的人工容器,或是人为造成积水的地方;白线斑蚊胸部背侧中间有一条白色且明显的纵纹,比较喜欢栖息于室外。斑蚊一天叮咬人的高峰期约在日出后的1–2小时及日落前的2–3小时,此时外出时要特别留意做好防蚊措施。
台湾2016年1月出现了首例境外移入病例。传播兹卡病毒的病媒蚊为埃及斑蚊及白线斑蚊,这2种蚊子均曾有文献报导在野外捕捉到带有兹卡病毒的成蚊,因此确定是病媒。其特征都是身体是黑色的,脚上有白斑。其中埃及斑蚊的胸部背侧具有一对似七弦琴 (弯曲条纹) 的白色纵线及中间一对淡黄色的纵线,喜欢栖息于室内的人工容器,或是人为造成积水的地方;白线斑蚊胸部背侧中间有一条白色且明显的纵纹,比较喜欢栖息于室外。斑蚊一天叮咬人的高峰期约在日出后的1–2小时及日落前的2–3小时,此时外出时要特别留意做好防蚊措施[1]。
性行为传染
兹卡病毒感染者可透过性行为把病毒传给其性伴侣,有文献报告指出,已在人类精液中发现兹卡病毒,且已有数起兹卡病毒透过性接触传染的案例。
母婴垂直传染
部分研究发现兹卡病毒可能躲藏于胎盘及存在于羊水中,可经由母婴垂直传染。
输血传染
约有80%的个案没有明显症状,所以感染者在不自觉下可能经由捐血将病毒传染他人,因此在流行地区可能会发生输血感染。
临床症状
像其他黄病毒感染类似,并不是每一位感染者都有明显症状,平均约有20%的感染病例会出现临床症状,典型的症状是发烧、红疹、关节痛 (arthralgia)、关节炎 (arthritis)、非化脓性或充血性结膜炎 (non-purulent/hyperemic conjunctivitis) 等。
其他常见症状为头痛、后眼窝痛、肌肉痛、厌食、腹痛及恶心等。兹卡病毒感染症之症状与登革热相似但较轻微,这些症状通常在3–14天的潜伏期过后开始,症状持续约2–7天,常会被忽略或被误认为登革热。
过去报告多认为兹卡病毒感染症通常不至于造成重症或住院个案,依据流行地区监测资料显示,曾有病例出现神经系统 (如急性多发性神经炎,Guillain-Barré Syndrome, GBS) 或免疫系统 (如特异性血小板低下性紫斑症,Idiopathic Thrombocytopenic Purpura, ITP) 并发症,近期有愈来愈多的研究结果显示,这些神经异常与感染兹卡病毒有关,目前已知妇女于怀孕期间感染兹卡病毒,可能产下小头畸形等神经异常新生儿[2]。
潜伏期
潜伏期约3–12天。
发病症状
典型症状为发烧合并斑丘疹、关节疼痛或结膜炎(红眼)等,有时也有头痛、肌肉酸痛及后眼窝痛,与登革热相较症状轻微,仅有少数的重症病例报导。
依据流行地区监测资料显示,巴西及玻里尼西亚等流行地区曾有少数病例出现神经系统(如Guillain-Barré syndrome)或免疫系统(如特异性血小板低下性紫斑症,Idiopathic Thrombocytopenic Purpura,ITP)并发症,且有孕妇产下小头畸形新生儿之案例,惟这些神经异常与感染兹卡病毒之关联性仍待证实。
预防方法
兹卡病毒感染症目前无疫苗可预防,因此避免病媒蚊叮咬是最主要的预防方法。于户外活动时,建议穿著长袖浅色衣裤,或使用经卫生福利部核可、含有DEET的防蚊液,并依照标示说明正确使用。前往流行地区活动,应选择装有纱窗或空调设备的居住场所。
防蚊措施
- (1) 户外活动时建议使用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可含DEET或Picaridin的防蚊液,并依照标签指示说明正确使用。如果防晒乳液和防蚊液一起使用,则应先涂抹防晒乳液,再使用防蚊液。
- (2) 长时间户外活动时,应穿著浅色长袖衣裤,并可在衣服上喷洒防蚊液,增强保护效果。
- (3) 至流行地区活动时,应选择装有纱窗或空调设备的居住场所。
- (4) 如果确诊为兹卡病毒感染症,发病期间要待在蚊帐内或室内,避免被蚊子叮咬造成次波传染。
清除孳生源
由于病媒蚊对于叮咬对象并无选择性,一旦有兹卡病毒进入社区,且生活周围有病媒蚊孳生源的环境,就有兹卡病毒流行的可能性,所以民众平时应做好家户内外孳生源的清除工作,以及使用纱窗纱门隔绝蚊虫。
孕妇注意防蚊
建议怀孕妇女如无必要应暂缓前往流行地区,若必须前往请做好防蚊措施,如穿著浅色长袖衣裤、皮肤裸露处涂抹政府主管机关核可含DEET或Picaridin的防蚊药剂等。,返国后自主健康监侧,如有任何疑似症状,应尽速就医,并告知医师旅游史。怀孕妇女如有兹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区活动史或相关暴露史,且于暴露后2周内出现疑似症状,应尽速就医并告知医师相关暴露史,医师将进行通报并采检送验,必要时会进行胎儿超音波检查,以了解胎儿是否有小头畸形或颅内钙化;怀孕妇女若于暴露后2周内无疑似症状,如有疑虑可请求检验,经医师评估有必要时可采检送验。
具当地旅游史注意事项
具有兹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区旅游史之注意事项:
- (1) 凡自流行地区返国后,均应自主健康监测至少2周,如有任何疑似症状,应尽速就医,并告知医师旅游史。
- (2) 安全性行为:自流行地区返国后,无论是否出现疑似症状,未来6个月有性行为时,男性和女性均应采取安全性行为,男性之性伴侣若为孕妇,则性行为时应戴保险套至性伴侣分娩。
- (3) 女性自流行地区返国后,无论是否出现疑似症状,建议延后至少6个月怀孕。
- (4) 自流行地区返国后,应持续使用防蚊液至少3周,以避免被病媒蚊叮咬可能造成社区传播。
暂缓捐血
自兹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区离境,应暂缓捐血28天,避免可能造成输血感染。
治疗照护
兹卡病毒感染症目前无药物可以治疗,主要是依症状给予支持性疗法,并让病患获得充足的休息,可用乙酰氨基酚(acetaminophen)做为解热剂解除部分不适感,并补充足够的水分,通常在感染后一周左右就可自行痊愈。
1.病例通报: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兹卡病毒感染症属于第二类法定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报当地主管机关。
2.灭蚊:清除家户内外积水容器,以免成为病媒蚊孳生源,如经评估有必要,可使用化学防治方法杀死带病毒成蚊。
3.检疫:自兹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国家入境旅客,经国际机场体温筛检异常者,应接受采血及采集尿液检体检验。
4.确定病例:
(1) 防疫措施:
- A. 防蚊隔离:病人发病当天至发病后7天,或血液病毒核酸检验阴性之前,应避免被病媒蚊叮咬,住处应加装纱窗、纱门,病人应睡在蚊帐内,离开蚊帐时应使用防蚊液。
- B.安全性行为:男性和女性均应采取安全性行为至少6个月,若男性的性伴侣为孕妇,则性行为时应戴保险套至性伴侣分娩。
- C.延后怀孕:女性建议延后至少6个月怀孕。
- D.暂缓捐血:痊愈无症状后28日或血液病毒核酸检验阴性,才可再捐血。
- E.胎儿追踪检查:怀孕妇女应告知医师流行地区活动史或相关暴露史,并每4周定期进行胎儿超音波检查,以追踪胎儿生长情形。(怀孕妇女之兹卡病毒感染症通报与检验流程)
(2) 治疗方法:
依症状给予支持性治疗,并让病患获得充足的休息,可用乙酰氨基酚 (Acetaminophen) 解热剂解除部分不适感,使用抗组织胺解除病患因为丘疹而造成的搔痒,并补充足够的水分,通常在感染后一周左右就会自行痊愈,但如需退烧,请勿使用阿斯匹灵 (Aspirin) 或任何非类固醇消炎剂 (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 NSAIDs)。
(3) 追踪采检:
- A. 血液:个案经检验确定感染兹卡病毒后,则后续采检以间隔7日为原则,血液检验结果分子生物学核酸检测为阴性,则停止追踪采检。
- B. 精液:如果病患可提供精液检体,则可采集发病后8周之检体进行分子生物学核酸检测。惟不论是否有进行精液之检验,病患均应采行安全性行为(使用保险套)至少6个月。
5. 怀孕妇女如有兹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区活动史,或相关暴露史,且于暴露后2周内出现疑似症状,应尽速就医并告知医师相关暴露史,医师将进行通报并采检送验,必要时会进行胎儿超音波检查,以了解胎儿是否有小头畸形或颅内钙化;怀孕妇女若于暴露后2周内无疑似症状,如有疑虑可请求检验,经医师评估有必要时可采检送验。(怀孕妇女之兹卡病毒感染症通报与检验流程)
6. 自兹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区离境,应暂缓捐血28天,避免可能造成输血感染。
疫情追踪
2016年新加坡确诊案例增多
根据2016/09/02平面媒体报导,新加坡兹卡疫升温,新国宣布病例增至151起,出现2名孕妇案例。至少57例为外国人,包括23名中国人及1名台湾人。该国卫生部长颜金勇警告感染人数会再增加。台湾疾管署已建议孕妇非必要应暂缓前往,美、英、澳洲也发布类似警告。我官方指已联络上在该名在新加坡的台湾民众,其配偶为新加坡籍,该民众已移居新加坡长住,没打算回台;因住在有兹卡疫情的地区,本周出现疑似兹卡症状,就医检验兹卡阳性,已接受医疗服务。
新加坡卫生部和国家环境局前天共同宣布,确诊案例中57名外籍人士症状轻微,多已康复。患者还包括1名孕妇,孕妇染兹卡恐生下小头症婴儿。昨再增至151起病例,包括另1名孕妇。马来西亚卫生部昨证实,马国也出现首起确诊病例,患者为58岁妇女,上月底曾赴星国探望女儿。马国目前未对星发布旅游警告,但要求自星归国者,发生疑似症状,应立即求诊。印尼则在雅加达等机场、港口设置热像监测器,监测自星归国者是否发烧。新加坡是亚洲最干净国家,但地处炎热多雨热带,始终为登革热所苦,而兹卡与登革热同由埃及斑蚊传播[3][。星国杜克─国大医学研究院专家黄英勇解释:“新加坡人口稠密,所以即使很少病媒蚊,也很容易有大量感染者。”星卫生部长颜金勇说,感染人数会再增加,星国传染病学专家Leong Hoe Nam也说:“每获1个确诊案例,就表示还有4个潜伏(无症状)案例。”他说星政府每天投入约2300万元台币金额防疫:“政府有决心、有财力且新加坡民众很服从,能遵守政府‘尽量不出外’等建议。”
2020年初台湾首例境外移入
卫福部疾病管制署公布国内2020年2月25日首例境外移入兹卡病毒感染症确定病例,为北部40多岁本国籍男性,1月25日至30日与家人前往泰国旅游,2月6日至11日间陆续因喉咙痛、出疹、骨头痛等症状数度就医,医院曾于12日通报登革热及屈公病,虽该两项检验结果阴性,但因检出兹卡IgM抗体阳性故再次采检并改通报兹卡,经检验于24日确诊;个案目前已无症状且过可传染期,同行家人均无疑似症状。地方卫生单位已针对个案活动地进行孳生源调查与清除,并给予“1+6原则”卫教。
旅游疫情建议列为第一级注意(Watch) 自2016年迄今共确诊25例兹卡病毒感染症病例,均为境外移入,感染地多为东南亚国家,分别为越南及泰国各6例、缅甸3例、菲律宾及马来西亚各2例,印尼、新加坡、圣露西亚、圣文森及格瑞那丁、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及安哥拉各1例。2016、2017、2018、2019年病例数分别为13、4、3及4例。泰国今年截至2月13日累计报告8例病例,另中国大陆曾报告1例自柬埔寨境外移入病例。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之疫情概况,以及我国与邻国境外移入个案资讯,目前疾管署针对邻近我国有风险之柬埔寨、缅甸、泰国、越南、菲律宾、新加坡、印度及马尔地夫等国,旅游疫情建议列为第二级警示(Alert),另孟加拉、寮国、马来西亚及印尼等国先前曾有本土流行疫情,旅游疫情建议列为第一级注意(Watch)。
返国入境落实自主防疫“1+6原则”
疾管署表示,一般成人感染兹卡病毒后症状轻微,孕妇感染兹卡病毒后可能导致胎儿小头畸形或死亡,提醒孕妇及计划怀孕妇女暂缓前往兹卡病毒流行地区;民众如需前往,应做好防蚊措施,如穿著浅色长袖衣裤、皮肤裸露处涂抹政府机关核可的防蚊药剂、住在有纱窗、纱门或空调的房舍等。离开流行地区后请落实“1+6原则”:暂缓捐血至少1个月、男女无论有无症状,都应采取安全性行为(全程正确使用保险套)及延后怀孕至少6个月,并落实自主防蚊措施至少三周[4]。疾管署呼吁,民众自流行地区返国入境时如自觉可能感染兹卡病毒,应主动联系机场检疫人员;返国后两周内如有不适,应尽速就医并告知旅游史;医疗院所如遇有疑似个案,应询问旅游活动史并依法通报,以降低疫情风险。相关资讯可至疾管署全球资讯网(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国际旅游疫情建议等级
台湾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兹卡病毒感染症国际间旅游疫情建议等级表
洲别 | 国家 | 等级 | 最新发布日期 |
---|---|---|---|
亚太 | 柬埔寨、印度、马尔地夫、缅甸、菲律宾、萨摩亚、新加坡、索罗门群岛、 泰国、东加王国、越南 |
第二级:警示(Alert) | 2019/12/16 |
非洲 | 安哥拉、几内亚比索 | 第二级:警示(Alert) | 2019/12/16 |
美洲 | 安吉拉(英国海外领地)、安地卡及巴布达、阿根廷、荷属阿鲁巴、巴贝多、 贝里斯、荷属波奈、英属维京群岛、古巴、荷属古拉索、多米尼克、格瑞那达、 蒙哲腊(英国海外领地)、荷属沙巴(与荷属波奈为同行政区)、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 圣露西亚、法属圣马丁、圣文森及格瑞那丁、荷属圣佑达修斯(与荷属波奈为同行政区)、荷属圣马丁、 千里达及托巴哥、英属土克凯可群岛、美属维京群岛例 |
第二级:警示(Alert) | 2019/12/16 |
亚太 | 美属萨摩亚、孟加拉、库克群岛、法属玻里尼西亚、印度尼西亚、寮国、马来西亚、马绍尔群岛共和国、 新喀里多尼亚、帛琉、巴布亚纽几内亚、斐济、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万那杜 |
第一级:注意(Watch) | 2019/12/16 |
非洲 | 布吉纳法索、蒲隆地、维德角、中非共和国、象牙海岸、衣索比亚、加彭、 奈及利亚、喀麦隆、塞内加尔、乌干达 |
第一级:注意(Watch) | 2019/12/16 |
美洲 | 巴哈马、玻利维亚、巴西、开曼群岛(英国海外领地)、哥伦比亚、哥斯大黎加、 多明尼加0、智利复活岛、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法属圭亚那、法属瓜地洛普岛、 瓜地马拉、盖亚那共和国、海地、宏都拉斯、牙买加、法属马丁尼克岛、墨西哥、 尼加拉瓜、巴拿马共和国、巴拉圭共和国、秘鲁、美属波多黎各、 法属圣巴瑟米、苏利南、美国、委内瑞拉 |
第一级:注意(Watch) | 2019/12/16 |
视频
参考资料
- ↑ 兹卡病毒介绍屏东县政府卫生局
- ↑ 疾病介绍-兹卡病毒传染症台湾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 星国兹卡151例 1台人中镖苹果日报
- ↑ 今年首例兹卡境外移入个案确诊,前往流行地区请加强防蚊,返国落实1+6原则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最新消息及疫情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