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苍梧县图书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苍梧县图书馆成立于1963年,位于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峡顶街93号,图书藏量11万册,为读者提供外借、阅览、多媒体视听、参考咨询、文献检索[1]、文献复制等服务,举办各类读书活动、讲座活动、网络培训、电影、科技展播、专题展览,于2011年12月25日起向读者实行免费开放服务。

基本介绍

图书馆成立于1963年,图书藏量11万册,为读者提供外借、阅览、多媒体视听、参考咨询、文献检索、文献复制等服务,举办各类读书活动、讲座活动、网络培训、电影、科技展播、专题展览,于2011年12月25日起向读者实行免费开放服务。

实用信息

读者入馆须知

1、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维护馆内秩序,出入图书馆不拥挤,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2、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3、注意防火,保证安全。馆 ( 室 ) 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4、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不得撕裁、污损书刊资料,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5、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 ( 室 ) 外。

6、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证、罚款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办证须知

一、办证

·每位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可免费办理成人借书证,免工本费、修缮费与验证费。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驾驶证等。

·未成年人办理借书证,须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凭户口簿或监护人身份证办理,监护人将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借书证类型

借书证类型 费 用 借 阅 期 限 借 阅 册 次

成人借书证 押金50元 图书、期刊合订本15天,续借1次;杂志15天,不续借。 可借1册次。

押金80元 图书、期刊合订本20天,续借1次;杂志20天,不续借。 可借2册次

少儿借书证 押金30元 图书、期刊合订本15天,续借1次;杂志15天,不续借。 可借1册次

押金50元 图书、期刊合订本20天,续借1次;杂志20天,不续借。 可借2册次

三、挂失

·如不慎遗失借书证,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找到挂失借书证,凭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借书证恢复手续。

四、补证

·借书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挂失借书证七天后)办理补证手续。

·补证读者需将原借书证上所借图书全部还清方可办理。

·如代办补证手续,需出示持证人与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退证

·退证读者需将借书证上所借图书全部还清方可办理。

·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借书证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押金。请读者妥善保存借书证。

·如代办退证手续,需出示持证人与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双方复印件。

六、阅览室免费开放阅览报纸

七、电子阅览室凭有效证件免费上网。

图书续借规则

一、读者持本馆读者卡办理外借手续;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二、续借应在图书到期前10天内进行,续借期从续借日算起,过期图书不接受续借。

三、若有超期未还图书或欠款,不得继续借书,直到还清所有超期图书和滞纳金。

开馆时间

综合阅览室(周一至周五)

上午

下午

下午3:00——6:00(夏时)

节假日(含双休日)

上午

下午

下午3:00——5:30(夏时)

星期三下午闭馆内务整理

电子阅览室(周一至周五)

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规则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办证) 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三楼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必须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目录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四、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署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其他信息

机构设置

办公室:履行全馆业务统筹协调职责。负责综合性工作总结、计划、报告、请示等文稿撰写、审核,公文流转,馆长工作会议、馆务会议等会议组织;配合馆部完成政府临时性重大工作项目;负责会议议定事项、公文安排事项和馆部交办其他事项的督办;负责业务统计分析,编发统计周报;负责组织制订、审核、完善全馆规章制度;负责本馆内部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建设,统筹内部信息与公共区域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向主管部门报送信息,编撰月度工作简报、大事记、年度报告、综合宣传册与读者服务指引;统筹、组织全馆导向标识与形象识别系统的设计制作工作;安排来访接待;处理读者投诉,统筹全馆读者投诉处理工作;配合馆部开展全馆性业务的统筹组织和新服务政策的调研、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发展规划的制订、年度修订与组织实施;负责档案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图书馆理事会日常工作。履行全馆组织和人事管理职责,承担党委办公室职责。负责党委会各项决策的落实、协调与检查;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及统战工作;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人才引进、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妇女、计划生育、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履行全馆财务管理职责。负责预决算管理;负责工资等发放、税费与非税收入缴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账目管理;按时核对账目;编制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负责票据、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的年审等管理工作。

文献流通部:履行普通文献资源(少儿、专题资源除外)服务与管理职责。

信息咨询部:履行专题文献服务与管理、专题信息开发与参考服务职责。

儿童与青少年阅读部:履行儿童与青少年读者服务职责。

社会活动推广部:履行组织大型阅读推广活动,开展宣传推广、统筹公众交流,为图书馆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职责。

研究协作部:履行区域图书馆协作协调职责。

采编中心:履行全馆信息资源建设与保障,统筹文献资产管理,区域内图书馆信息资源采购与编目协调职责。负责全馆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纸质信息资源(含地方文献、古籍等特藏)、音像资料、数字信息资源等采访、分编加工、破损修复工作;统筹、组织文献剔除工作的开展;负责全馆书目数据库和采编业务数据库的规范化管理与维护工作。

数字资源与技术保障部:履行图书馆信息技术支撑与保障职责。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馆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等规划、建设、管理与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各类信息化终端设备的采购、分配与维护。

物业管理与安全保卫部:履行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维稳综治职责。

视频

苍梧县图书馆 相关视频

走进国家图书馆 开启书香之旅
图书馆介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