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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安巴士總站(英文:Yiu On Bus Terminus)是香港新界一個露天坑狀車站,位於馬鞍山耀安邨耀和樓及耀平樓外,為馬鞍山居民提供對外交通服務。
目录
總站路線資料(巴士)
九龍巴士43X線
耀安 ↔ 荃灣西站 於1990年5月1日開辦,是第一條來往馬鞍山及荃灣區的巴士路線,途經富安花園、沙田第一城、城門隧道及石圍角。
九龍巴士81C線
耀安 ↔ 尖沙咀東(麼地道) 於1989年1月16日開辦,是殖民地政府自1988年放寬公共運輸協調政策後,首條直接往來新界東至南九龍的專利巴士路線,初時九龍區總站以尖沙咀東為終點站,現時途經沙田、大圍、油麻地、尖沙咀。2012年11月26日起,九龍區總站由紅磡站遷往尖沙咀東(麼地道),平日上午繁忙時間往九龍的班次則由281B及281X線取代。
九龍巴士85S線
耀安 → 紅磡(紅鸞道) 於2003年3月24日開辦,為九龍巴士85X線輔助線,只於平日上午繁忙時間服務。
九龍巴士281X線
耀安 → 尖沙咀東(麼地道) 於2012年11月26日開辦,取代81C線平日上午繁忙時間往九龍的班次,途經欣安邨、馬鞍山77區、富安花園、沙田醫院、沙瀝公路、獅子山隧道、九龍塘、油麻地、佐敦及尖沙咀,只於平日上午繁忙時間提供服務。
龍運巴士N42線
馬鞍山(耀安) ↔ 東涌站(經機場) 於1999年12月20日開辦,途經沙田第一城、大埔公路、城門隧道、青荃橋、青衣北岸公路、青嶼幹線、機場後勤區、機場客運大樓,只於深宵時段提供服務。
過海隧道巴士681P線
耀安 ↔ 上環 於1991年8月5日開辦,由九巴及城巴聯合營運,途經欣安邨、馬鞍山77區、富安花園、沙田醫院、大老山隧道、東區海底隧道、東區走廊、天后(只限回程)、銅鑼灣(只限回程)、灣仔、金鐘及中環,只於平日繁忙時間提供服務,為過海隧道巴士681線的輔助路線。
過海隧道巴士981P線
馬鞍山(耀安) → 灣仔(菲林明道)(上午班次) 金鐘(東) → 馬鞍山(耀安)(下午班次) 於2017年2月20日開辦,由九巴及城巴聯合營運,途經欣安邨、馬鞍山77區、富安花園、沙田醫院、青沙公路、西區海底隧道、上環、中環及金鐘,只於平日繁忙時間提供服務。
總站路線資料(專線小巴)
新界區專線小巴811B線
耀安邨 ↔ 火炭長瀝尾街 總站路線資料(居民巴士)
香港巴士NR84線(特別班次)
馬鞍山村 ↔ 耀安
途經路線資料(巴士)
龍運巴士A41P線
烏溪沙站 ↔ 機場(地面運輸中心) 於1999年6月30日投入服務,途經錦英苑、馬鞍山市中心、耀安邨、錦泰苑、富安花園、石門、沙田第一城、城門隧道、青衣北岸公路、青嶼幹線、北大嶼山公路,2013年8月25日改以烏溪沙站為總站。
龍運巴士NA40線
烏溪沙站 ↔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經機場客運大樓)
新界
新界(英语:New Territories)是香港全境三大地域之一,與中國大陸深圳市接壤,也是香港境內除香港島及九龍半島外的其餘區域。新界可以分為兩大部份,分別是與九龍半島相連的新界內陸和以大嶼山為主的233個島嶼所組成的離島。新界內陸面積為747.18平方公里,連同233個離島計算,總面積則為975.23平方公里,佔香港陸地總面積接近90%,而57%香港人口居於新界。
歷史
新界西貢區黃地峒曾發現三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文物,說明新界地區歷史悠久。
中石器時代的文物暫時未有發現,新石器時代中期( 距今約七千年前)的文物在一九九零年代興建赤鱲角機場時於大嶼山扒頭鼓出土. 新界的西貢,南丫島等地不時有新石器時代至近代的文物出土.
秦始皇平定百越之後,今天的新界被納入爲秦境,屬番禺縣管轄。由東晉中期至明朝初期期間,今天的新界之地曾分別屬寶安縣、東官縣、東莞縣,廣州府等行政區管轄。至明朝,寶安縣改名爲新安縣,竝屬之管轄。直至1898年6月9日,即英國在香港島建立殖民地的56年後,英國政府與清政府在北京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由九龍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土地,連同附近233個島嶼,為期99年,到1997年6月30日為止。然而在1899年4月14日,英國在接管新界時,遭新界原居民反抗,爆發新界六日戰,4月19日才正式接管。自此,原屬新安縣(即寶安縣)之深圳河以南土地(包括新界、新九龍)才屬於英國管有。
英軍管有新界時,香港島已發展成一個現代化、商業化的對外開放城市,新界則仍然是一個相對落後和傳統的農業社會[1]。港督卜力基於駱克的報告及建議,決定對新界採用間接管治的方針,採用一套較近似於中國人的制度,即由鄉親父老來治理鄉村,並表明土地等私人財產可繼續由私人擁有,民間風俗、習俗也依舊不變[2]。
由於新租借的土地並沒有統一名稱,所以英國人便把這塊土地稱為「New Territories」(即「新領土」),中文名稱「新界」,可指為「新的租界」之意。分隔租借地(新界)和割讓地(九龍)的界限線後來發展為界限街。惟因城市發展,界限街以北至九龍群山以南之土地已歸入九龍一部分,稱為“新九龍”。但根據《香港法例》第1章釋義及通則條例附表5,新界的定義仍包括新九龍。
此外由於十八區區界變更,新界的範圍亦隨着改變。
值得留意的是,由於按《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原先為香港新界範圍內的水域及濕地,根據《香港法例》第591章第5條,位於深圳的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被視為位於位於新界以內、新九龍以外,香港可以自2007年7月1日(口岸啟用日)以租借方式(原定租金為每年7百萬港元,2018年起改為每年1千元人民幣象徵式租金)在該處恢復治權。
陸地界線變化
在開埠初期,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由於是以深圳河和沙頭角河作為中港界線,而該兩河的河源是相接的,儼如一狹小的海峽,因此中港之間當時是一水之隔,與中國大陸完全沒有相連。最少至1922年,中港邊界東面仍以沙頭角河為界;隨著沙頭角河舊河口的乾涸並形成了中英街後,香港與中國大陸才開始陸地相連。但後來中方把成為內流河的沙頭角河重新整治,把河口建於深圳一方的中方的沙頭角範圍內。現時,新界與深圳之間除了與沙頭角河以南的中英街社區陸地連接之外,其餘都是一水之隔。
另外,位於落馬洲和馬草壟之間的深圳河段經改道後,由於河道拉直,雙方交換了一些土地。其中最大幅是舊河道和新河道之間形成的落馬洲河套區,本為深圳管轄,現改為香港新界管轄。
參考文獻
- ↑ James Hayes. 《新界百年史》.
- ↑ 香港故事 一場被抹去的香港新界戰事—新界六日戰. 香港01. 2017-08-23 [2017-10-25].